作为自然社会中的生命,人必定希望实现自己心中的理想。这个理想包括过程(目标),也包括过程——这就是在处理社会事务时顺利、心理愉快等现实的理想状态。
作为人类社会的个体,人必定希望自己在社会中有自己的地位,在他人心目中有较好的表现。
因此,马斯洛将自尊作为人解决了生存和安全问题以后的最基本的需要。
基本需要的缺失会带来一系列的问题:
如果一个人没有自尊,就不会有基本的欢乐,就不可能有幸福的生活。
如果一个人没有自尊,就难以追求爱、归属和自我实现等更高层次需要的满足。所以,每个人都必定追求自尊。
当自尊受到威胁的时候,人会设法保护自尊。这种保护,可能是奋发图强、忍辱负重的积极保护;也可能是采取自我障碍的行为为自己开脱,如通过说谎来表明自己的能力以便维护自尊。
(二)自尊是人发展的动力
那些对自己有着积极看法、具有较高自尊水平的人,就会自觉地让自己的行为和自己的认识形成一致,在与同伴的交往中会更积极,在自然探索和社会活动中会更好的发挥主观能动性。他们要求自己会更合理更严格,更有上进心,会在有益的氛围中高效率地学习适当的行为,同时也会明显减少那些不适当的行为。
反之,那些对自己有着消极看法、自尊水平低的人,或者认为自己在能力上不行,缩手缩脚,唯唯诺诺,消极沉沦,成了“扶不起来的阿斗”;或者不管自己行为是否符合社会规范,也不管自己能否在他人心目中获得好的评价,而只管我行我素,“破罐子破摔”,缺乏道德约束;个别的,他们知道自己难以达到人们的期望,甚至会做一些事情来证明对自己的消极认识。
所以,提升儿童的自我概念和自尊程度,是儿童发展正当行为的动力,也是减少和消除不当行为最好的预防策略。这对于孩子成长以后参与社会生活,具有特别意义。
(三)自尊心是自尊的基础
自尊心是人追求自尊的一种心理愿望,是人追求发展、勇于修正自己的不足以获得自尊的根本原因。专家认为,“自尊心是一种美德,是促使一个人不断向上发展的原动力。”深刻阐述了自尊心对于人类成长极为重要的意义。
相对于自尊来说,自尊心对于儿童来说更为重要。一时失去自尊并不可怕,儿童可以通过自己的行为找回自尊,甚至可能激励儿童发奋努力以获得自尊,但失去自尊心却很可怕,“哀莫过于心死”就是这个道理。
所以,成人可以小心地利用自尊剥夺去激励儿童,也可以用降低理想状态以便让儿童缓解挫折感;但自尊心却是必须保护的。
(四)自尊心是人的天性,保护重于培养
让自己有一个愉悦的心理环境,是人的基本需要。而追求自尊的心理愿望,就是追求自尊需要的满足,这是人的天性,是生来就有的。
所以,只要一个人不是受到严重的伤害、长时期处于较低的自尊水平,导致了自尊心严重的遏制与损伤,每个人都有自尊心。
所以,成人对于儿童的自尊心,重点是保护,而不是培养。如果我们先是损伤了儿童的自尊心,然后又去培养他的自尊心,就会事倍功半,很难取得好的效果。
本文来自:逍遥右脑记忆 /youjiao/10420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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