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涉及到经济问题,很多情况下需要担保人。有的地方还特别规定担保人必须是日本国籍的人,或者是具有永久居住权的外国人。这我能理解,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担保人负有连带责任,你敢担保,就得有承担责任的意识。然而,对于租房这种经济生活中的小事,日本人也搞得如临大敌似的,令我颇为意外。原来,很多日本人不愿意租房给外国人,即便你有担保人也不行。
记得我刚到东京留学时,首先要找住房安顿下来,但没想到处处碰壁,遇到了很多的麻烦,给了我很大的挫败感。起初,凡我碰到的日本房东,百分之百不愿意把房子租给我,这让我很难理解。还有住房礼金的问题,也是让人云里雾里。我租你的房,除了一两个月押金以外,我还得交礼金,难道我还得另外感谢你不成?我可是交了租金的呀!另外,两年一次更新租房合同的时候,还得交手续费,也至少是一个月的押金。所以来日本留学后,在找到工作以前,除了换过一次房以外,我再也没有挪过窝,花费大,麻烦多,简直就是折腾。
后来,我终于找到住房了,可这也不是我自己找的,是我的担保人宫本先生帮忙办妥的。宫本先生知道我一直为找房租住而苦恼时,就主动帮我问了好几家。对方一听说我是外国人,马上拒绝,也不说原因。后来有一次,宫本到一家不动产去咨询时,和那个不动产管理人员聊天,知道他们是老乡,都来自新?县。这样聊着聊着,彼此就拉近了距离,然后宫本谈起我的事,那个管理人员就说:“你把对方哪天带过来看看吧!”
那时,我只会一点儿日语,非常担心无法和对方沟通。宫本先生安慰我说不要紧,他会替我翻译,并且从中撮合这件事。两三天后,宫本先生带我到那家不动产去,没想到在简单的自我介绍以后,那人就把我晾在一边,和宫本先生开始有说有笑起来,还聊得很开心。我觉得很沮丧,猜想肯定没指望了,没想到结果宫本先生却说,对方已经答应把房子租给我,临走时还送给了我一条浴巾,让我喜出望外。就这样,一直到就职,我都没换过地方。
工作以后,住在公司提供的公寓里,换了几个地方,终于不再需要繁杂的手续了。再过了几年,觉得住的地方太窄小,于是考虑着“挪窝”。在去公司上班经过的路上,看到一则赁贷公社的广告——“不要担保人,不要礼金,更新时,不要手续费”,于是我果断地换到了新居。
如今,我已经回到国内工作,可是想起初到日本租房遭遇的种种磨难,仍心有余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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