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群众是我们党执政的力量源泉所在,缺失了群众的支持,执政的力量源泉必将枯竭,我们党能永葆执政生机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我们一直坚持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在我们党眼中,群众的事情无小事,但凡是群众需要的,都是我们党应该积极提供的。现阶段,改革发展进入了攻坚阶段,发展过程中各种不和谐因素也不断涌现,所有的不和谐因素都在潜移默化的影响群众的利益,群众利益受损之时,也是我们党执政之基被侵蚀之时。所以我们要谨记群众事情无小事,践行群众路线,捍卫群众利益。
完善立法,使我们党在捍卫人民群众利益时做到有法可依。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在执法与司法的前提条件就是有法可依,而有法可依就是要存在立法。立法完善,才能保证执法活动与司法活动有序有依进行。只有这样,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才能全方位的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真正做到群众事情无小事。
加强执法,保证我们党在捍卫人民群众利益的措施能落到实处。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完善的法律体系,那么要想保障整个法律体系的有效运转,就少不了行政机关对各个法律执行细节的把关,行政机关要始终坚持人民群众利益至上的执法理念,只有这样才能把握住立法的本质“一切为了人民”,也才能真正的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全心全意的为人民服务,使政府成为人民利益坚强的捍卫者。
严格司法,铸造一座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长城。司法领域是我们保障人民利益的最后环节,我们的立法与执法活动难免出现偏差,此时只能通过司法手段来消除偏差,所以我们的司法机关要保持自己的公正性,廉洁性,独立思考性,要对一些立法活动以及行政执法活动存在审慎的态度,不能一味的赞同所有的立法与行政活动,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做到各个环节合理配合,做到最大限度的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真正践行群众事情无小事的诺言。
服务群众既是态度,更是本领
为群众服务,不仅要端正态度、建设制度,更要积累技能、锤炼本领,把改进作风成效切实落实到基层。
很多时候,群众的要求并不是很高,他们只不过需要一个诚恳的态度、一个真实的情况、一个公平的政策而已。做好群众工作并不复杂,关键是党员干部要知法、普法、依法执法。 知法是基础,要重点学习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自身业务职能的法律知识;普法是关键,要把法律专业知识转化为群众语言,使群众一看就明白;公平执法是目标,对执法工作要全程监督,增强公平执法的自觉性,督促党员干部把准法律的天平。
在基层,有的党员干部怕见群众,一个重要原因是:欠缺和群众打交道的本领。基层干部身处群众工作的第一线,理应以开展活动为契机,增强和群众打交道的本领。把自己当成群众,就不至于怕群众,也才能说得上话、说得进话。结合当地实际学习,把文件上的话变成群众听得懂的话说出来,群众才爱听。还要在和群众打交道的过程中增强本领,站在岸上学不会游泳,必须多学多练,多喝几口水,才能学会游泳。
基层直接面对群众,是解民忧、谋民利的最前线。党员干部要走出“衙门”,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难题。只有在汲取群众智慧、化解群众难题中学习,服务本领才有实在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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