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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家证明犯罪现场DNA证据可能被伪造

编辑: 路逍遥 关键词: 科学探索 来源: 逍遥右脑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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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置换样本“偷天换日”,拼凑“条形码”蒙混过关

  DNA证据也能“造假

  在著名美剧《犯罪现场CSI》中,每当那些神气的“法医科学家”带着一点假惺惺的遗憾对一个人说,“你的DNA和犯罪现场取到的DNA吻合”时,我们就知道这个人很可能完蛋了。不过最近英国《每日邮报》却宣称,科学家们证明犯罪现场的DNA证据可能被伪造。

  本科生就能“偷天换日”

  这群来自以色列的科学家证明,可以用合法买到的工具来把血样中的DNA全部去掉,然后把另一个人的DNA加进去。这个“偷天换日”的手段非常成功,甚至足以骗过美国法院的鉴识科学家们。这项进展证明,在犯罪现场找到的血液或者唾液证据,有可能是真正的罪犯有意布置的,为的是陷害无辜者。

  制造“假DNA血样”的以色列科学家丹?弗兰金(Dan Frumkin)说:“如果你可以伪造血液、唾液或者任何其他的人体组织,你就可以‘设计’一个犯罪现场。任何一个在读本科的生物学学生都可以做到这一点。”

  弗兰金的公司用两种方法来制造假的血样。第一种方法是先把血样中血细胞的所有DNA都去除掉,然后取出某个人的头发中的DNA,把它大量复制之后,再注入到血样的血细胞中。这样血样证据就指向头发的拥有者。

  理论上,这种方法也可以用来刻意布置一个犯罪现场,让法官认定头发的拥有者,一个无辜的人是留下血迹的人。DNA证据可以在很多地方得到,其中包括空酒杯、香烟屁股、现场留下的毛发的毛囊、口香糖等等。

  想要谁就能“造”谁

  弗兰金的公司还开发了另一种更复杂的技术,这项技术的依据是对法庭鉴识DNA证据的所谓DNA“指纹”或者“条形码”的认识。人体的DNA由30亿个碱基对组成,法庭鉴识只依据其中20个关键性的碱基对,它们就是“指纹”和“条形码”。假造这20个关键性的“条形码”并不太难。弗兰金的实验室里有数以百计的从各地警方收集的DNA证据中取得的DNA片段,如果想要得到任何一个人的基因条形码,只要在实验室的试管中混和这些DNA片段就可以了。

  以色列的研究者表示,最终假造DNA证据的技术会用在犯罪中,他们警告说:“DNA证据对于法庭上判断是否有罪是非常关键的,应用在从偷盗、强奸到谋杀的各类犯罪侦察和审判中。但令人不安的是,DNA证据可能被伪造的事实却被人忽略了。任何想要的DNA特征都可以通过现在的一般生物技术伪造,它还可以被加入留在现场的人体组织中,或者涂在物体表面上,以伪造犯罪现场。”

  或许不必过于恐慌

  但是英国的专家却表示对这些以色列科学家的说法“不敢苟同”,英国政府投资的“法医科学服务组”的吉尔?图利(Gill Tully)说:“要做到这一点,你需要一个分子生物学实验实、数千英镑的设备和合格的科学家或技术人员。大多数被卷入犯罪的人都不可能接触到这些东西”。

  为法庭提供证据服务的法医科学家约翰?曼拉乌(John Manlove)说:“从科学上确实有这种可能性,但太强调它就是钻牛角尖了。”而且“DNA对一个案子是非常重要的,但不能单凭DNA证据断案”。

  钻牛角尖?理智的人做事总是有理由的!弗兰金的公司提出了伪造DNA证据的可能性,他们也制定了对策???宣布自己生产了一套设备,可以分辨真假DNA证据。听上去真有点像美国大片里的俗套剧情???为了推销反恐服务,有意散布恐怖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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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庭DNA鉴识简史

  DNA鉴识的主要依据是人体DNA的一些“重复段落”,同一个人的不同细胞中,这些重复段落都是相同的;而亲缘关系越近的人这些“重复段落”越接近。所以,DNA鉴识不但能够证明DNA证据来自某个人,而且能够证明两个人之间的亲缘关系。

  1985年,法庭DNA鉴定技术第一次被提出。它现在已经是法医学的基本技术之一。一般来说,DNA取证都是用棉签取得某人口腔黏膜内部的细胞,这样可以避免受到外界DNA污染的可能。如果不行,还可以用血液、唾液、精液或者从牙刷、刮胡刀等个人用品上取下的组织样本。很多国家都建立了DNA数据库。美国有世界上最大的DNA数据库,在2007年就已经保有500万个人的DNA。这些DNA全部来自和罪案有关的人。

  每个人的“DNA指纹”并不是独一无二的。DNA鉴识法有几种,如果用RFLP鉴识法,每100万到500万人中,就会有一个人和你的“DNA指纹”相同。在DNA鉴识法刚刚引入法庭时,律师常常用诡辩的方法,他们说世界上有60亿人,和他们客户“DNA指纹”相同的人就有12个,这么说他们的客户只有1/12的可能性犯罪。这种说法如果要站得住脚只有一种可能???犯罪嫌疑人是警察在全世界随便抓到的。事实上,考虑到犯罪嫌疑人和罪案的内在关系,以及嫌疑人本身的特征等因素,他犯罪的可能性远大于1/12。一般认可的数据是,如果不考虑同卵双胞胎的情况,RFLP鉴识法得出的DNA指向无辜者的可能性只有十亿分之一到千亿分之一。

  1992年,美国医生约翰?舒尼伯格强奸了自己的病人,并把精液留在了她的内衣上。但是这些精液的“DNA指纹”和舒尼伯格血样中的“DNA指纹”却不一致。后来经过调查发现,舒尼伯格在自己的胳膊里植入假血管,里面注入了别人的鲜血和抗血凝剂,借以骗过了给他抽血的法医。当然,比起弗兰金的方法,舒尼伯格的方法要“低科技”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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