乍看之下,我们前面讨论的两个阅读规则,看起来就跟写作规则一样。的确没错。写作与阅读是一体两面的事,就像教书与被教一样。
如果作者跟老师无法将自己要传达的东西整理出架构,不能整合出要
讲的各个部分的顺序,他们就无法指导读者和学生去找出他们要讲的重点,也没法发现全书的整体架构。
尽管这些规则是一体两面,但实行起来却不相同。读者是要“发现”书中隐藏着的骨架。而作者则是以制造骨架为开始,但却想办法把骨架“隐藏”起来。他的目的是,用艺术的手法将骨架隐藏起来,或是说,在骨架上添加血肉。如果他是个好作者,就不会将一个发育不良的骨架埋藏在一堆肥肉里,同样的,也不会瘦得皮包骨,让人一眼就看穿。如果血肉匀称,也没有松弛的赘肉,那就可以看到关节,可以从身体各个部位的活动中看出其中透露的言语。
为什么这么说呢?为什么论说性的书,这种本来就想条理井然地传达一种知识的书,不能光是把主题纲要交待清楚便行?原因是,不仅大多数人都不会读纲要,而且对一位自我要求较高的读者来说,他并不喜欢这样的书,他会认为他可以做自己分内的事,而作者也该做他自己分内的事。还有更多的原因。对一本书来说,血肉跟骨架是一样重要的。书,真的就跟人或动物是一模一样的。—血肉,就是为纲要所作的进一步详细解释,或是我们有时候所说的“解读”(read out)。血肉,为全书增添了必要的空间与深度。对动物来说,血肉就是增加了生命。因此,根据一个纲要来写作一本书,不论这个纲要详尽的程度如何,都在给予这本书一种生命,而这种效果是其他情况所达不到的。
我们可以用一句老话来概括以上所有的概念,那就是一个作品应该有整体感,清楚明白,前后连贯。这确实是优秀写作的基本准则。我们在本章所讨论的两个规则,都是跟随这个写作准则而来的。如果这本书有整体的精神,那我们就一定要找出来。如果全书是清楚明白又前后一贯的,我们就要找出其间的纲要区隔,与重点的秩序来当作回报。所谓文章的清楚明白,就是跟纲要的区隔是否清楚有关,所谓文章的前后一贯,就是能把不同的重点条理有序地排列出来。
这两个规则可以帮助我们区分好的作品与坏的作品。如果你运用得已经成熟了,却不论花了多少努力来了解一本书的重点,还是没法分辨出其间的重点,也找不出彼此之间的关系,那么不管这本书多有名,应该还是一本坏书。不过你不该太快下这样的结论,或许错误出在你身上,而不是书的本身。无论如何,千万不要在读不出头绪的时候,就总以为是自己的问题。事实上,无论你身为一个读者的感受如何,通常问题还是出在书的本身。因为大多数的书—绝大多数—的作者,都没有依照这些规则来写作,因而就这一点来说,都可以说是很糟。
我们要再强调的是,这两个规则不但可以用来阅读一整本论说性的书,也可以用来阅读其中某个特别重要的部分。如果书中某个部分是一个相当独立又复杂的整体,那么就要分辨出这部分的整体性与复杂性,才能读得明白。传达知识的书,与文学作品、戏剧、小说之间,有很大的差异。前者的各个部分可以是独立的,后者却不能。如果一个人说他把那本小说已经“读到够多,能掌握主题了”,那他一定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这句话一定不通,因为一本小说无论好坏都是一个整体,所有的概念都是一个整体的概念,不可能只读了一部分就说懂得了整体的概念。但是你读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或达尔文的《物种起源》,却可以光是仔细地阅读某一个部分,就能得到整体的概念。不过,在这种情况下,你就做不到规则三所说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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