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端淑(1699年-1779年),字乐斋,号仪一,眉州丹棱(今四川丹棱县人)。生于清圣祖康熙三十八年,卒于清高宗乾隆四十四年。清朝官员、文学家,与李调元、张问陶一起被后人并称为“清代四川三才子”。 端淑十岁能文,十二岁入县学,与兄彭端洪、弟彭肇洙、彭遵泗在丹棱萃龙山的紫云寺读书。雍正四年(1726年),彭端淑考中举人;雍正十一年又考中进士,进入仕途,任吏部主事,迁本部员外郎、郎中。乾隆十二年(1747年),彭端淑充顺天(今北京)乡试同考官。
生平
彭端淑出生于一个富庶家庭。其祖父彭万昆为明末怀远将军,清初为简州(今四川简阳市)判官。以军功勇著,授四川都督佥事(qiānshì,都督佥事是正二品)。彭端淑的8位叔父,多为举人、知县。他从小聪敏颖异,常受先辈“崇实黜浮,又宜力学,毋自弃”的教诲,与兄端洪、弟肇洙、遵泗等苦读于翠笼山紫云寺,五六年不曾下过山,得学识渊博的父亲彭?(xún)亲授。还得益于其外祖父、进士出身的夹江名儒王庭诏的教益,长进不小。及入县学,再得合江进士、蜀中制义(八股文)匠手董新策点拨,学业立就。
雍正四年(1726),彭端淑乡试中举。雍正十一年(1733)与孪生弟弟彭肇洙同榜登进士第,授吏部主事。乾隆十年(1745)升吏部员外郎,旋迁文选司(负责人事任免)郎中。乾隆十二年(1747)充任顺天府(今北京市)乡试同考官。乾隆二十年(1755年)出署“三江要口,五州之屏藩重地”的广东肇罗道署察使。
彭端淑待民宽厚,为官一意为民,常以“清慎”自励。每出巡议事察访,必轻衣减从,“随行不过一二人”,并明令所经各州县一律禁止迎接款待,违者严惩,深得“吏民称歌”。彭端淑断案明决果断,对民间诉讼的误断,无不一一更正,使民相安。初到粤东,遇积案3000余件,他立即调集各州县案卷,会同幕僚开诚布公,明断有声。不一月,全部案结,吏民无不惊佩。又督修省城书院,延请名师月课,亲为指授,士风甫振。彭端淑旬月之间便弄清了肇罗道所属州县陈积老案三千余件,由是声威大振,朝廷大吏“深相倚重”。彭端淑在广东做官约六七年光景,这是他一生仕途生活中最为显赫的时期。
彭端淑在为官期间,虽力求进取,决心兴利除弊,上报朝廷,下慰民望,不愿碌碌终此一生。而当时的清王朝虽已进入极为兴盛的乾隆时代,经济文化也出现了相当繁荣的兴旺景象,但是阶级矛盾、民族矛盾以及统治阶级内部的斗争也日益尖锐复杂了起来。彭端淑在多年的为官生涯中,看到了清王朝表面繁荣下面民生维艰的社会现实,官场中的明争暗斗,最高统治者的好大喜功,因而内心逐渐滋生了一种愤懑和惆怅之情,消极避世的隐退思想也逐渐地发展了起来。
乾隆二十六年(1761),彭端淑随船督粤西粮运,船行在南海中,不慎失足坠水,虽被搭救脱险,但他却认为这是大难即将临头的预兆。他感叹:“人于宦途不满意,辄以咎人,此谁挤之者!今不葬鱼腹,天于我厚矣,复何望焉。”此时的彭端淑已对官场的尔虞我诈有了充分认识,决意隐退,遂借口此事,辞官归蜀,隐于成都白鹤堂,入锦江书院(今成都石室中学),走上了课士育贤的道路。
锦江书院是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由四川按察使刘德芳在成都原文翁石室遗址上建立的省立最高学府。学员选自省内秀才以上人员,学员学费、生活费由清政府拨给该院的学田供给,在院学生有两百人左右的规模。彭端淑在该院任主讲、院长20年。
文学成就
彭端淑的主要成就在其文学方面,其诗歌和散体古文及文学批评理论在当时的影响都非常大。他与李调元、张问陶以文名鼎立蜀中,被誉为清代“蜀中三才子”。彭端淑早年曾醉心制义(也称制艺),其制义亦技压蜀中,是继韩琢庵、董新策后唯一能“发虑经旨”的制义大家。甫入京,即以制义名噪京师,深得蔡寅斗、胡稚威、沈适芳等的推崇,谓为“不世之才”,“咸推重之”。但制义这种形式主义的创作倾向,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彭端淑在文学道路上的发展,直到50岁他才挣脱束缚,“诗学魏、文学左史”,文风为之大变。特别是他辞官后,主动与人民接近,充分了解了广大人民的贫困生活,更以无比忧愤的心情,力擎巨笔,写出了一首首含蓄沉凝、脍炙人口的传世佳作。
彭端淑后期的作品,题材极为广泛,或忧国忧民,如“忧旱几经旬,农夫心独苦”(《七月十六日》);或愤世嫉俗,如“……深山夜月一声啼,天地有春留不得。今古世事如苍狗,王侯蚁蝼同枯朽,……胡为岁岁啼不住?似含孤愤争自诉!”(《杜鹃行》);或抚时感事,如“骨肉难无故,同怀七剩三。”“何时重聚首,一解忧心愤”(《忆弟》)。
彭端淑与其弟彭肇洙、彭遵泗在当时都以文才知名,时称“三彭”。其中以彭端淑最为著名,影响也最大。其现存作品有《白鹤堂文集》四卷、《雪夜诗谈》二卷、《粤西纪草》一卷、《曹植以下八家诗选》若干卷、《蜀名家诗抄》二卷以及《晚年诗稿》、《碑传集》、《国朝文录》、《小方壶斋舆地丛书》、《广东通志》等。其中《白鹤堂文集》最为有名,议论小品文《为学一首示子侄》(简称《为学》)即出于本书。
文学思想
彭端淑的文学思想比较复杂。他鄙夷那些“宴饮登临,往来赠答”之作,极力推崇陶潜(陶渊明)“屏迹躬耕,托意诗酒”和杜甫“抚时感事、爱国忧君”(《与友人论陶杜诗》)的作品。指出杜甫入川后的作品所以能振奋人心,是与他贬官后的陇蜀之行的经历相联系的。“少陵入蜀后,数岁且频移”、“不缘经胜处,焉得发奇思”(《题杜工部入蜀后诗》),又进一步肯定“公倘不来蜀,胸襟何由阔。蜀中得公诗,山川为增色”(《题杜工部草堂》)。他这些观点重视了客观事物和外界环境对作者思想感情的作用,指出贤者为诸并非“其初意欲为如是之诗”,而是其思想感情受客观环境的感染,是感情喷发而成。从而得出了“志动而为情,情发而为言” (《与友人论陶杜诗书》)的结论。这个观点对于文学产生的根源有较为正确的认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是难能可贵的。 但是,由于彭端淑曾醉心制义和古文,受先代文学批评的理论特别是程朱理学思想的影响很深,加之“崇实黜浮”的先辈遗训谆谆在耳,这些又决定了他在文学创作理论中无法走出唯心主义的泥潭。
彭端淑曾说,“作文之道有三:曰学、曰识、曰才”,“才”即作者的文学才能。彭端淑指出:“才有大小,授于天而不可强加者也”,“才固授于天者也”(《文论》)。他认为司马迁、韩愈之所以能“网罗古今,洞悉情事”,是因为“天实授以绝人之才”(《文论》)。这些观点片面肯定作者的个人才能,忽略了作者的主观努力,与“有德者必有言”(程颐《语录》)的程朱理学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表现出了其世界观中的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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