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友,男,28岁成婚,之后就发生了一个很俗套的故事——认识了另一个女孩。 打碎一个婚姻之难,凡是入过围城的人都会深有体会体会。总之,他经过了4年的艰难历程,用他的话说就像是死过了一回之后,终于争取到了他以为的爱。朋友们也从对他进行道德批判转而佩服他的勇气。毕竟,在这个流行家中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的年月,能为爱出走,也是稀少而可贵的。
可是,他的爱情神话在再婚后两年,就已经有了破裂的迹象。曾经的激情被平庸的生活取代,而更糟糕的是,他发现自己开始越来越频繁地想到前妻。可是,在他第一次离婚的时候,在民风纯朴的当地,就已经成了千夫所指,难道他还有勇气第二次离婚吗?更何况,他还有何面目再去告诉前妻:我还是爱你的。
身边很多朋友,为逝去的爱辗转反侧,耿耿于怀;为得不到的爱百转千回,欲罢不能。却很少有人为身边的爱欢天喜地,感谢上苍厚待。
与其望断天涯路,不如怜取枕边人。
都说得不到的是最好的,我倒觉得,得到的才是最好的。
就像女孩子在商场买衣服,千挑万选,好容易选中了一件,回到家却越看越不满意。总疑惑,是不是没买的那一件更适合?是不是朋友身上穿的那件更好看?是不是别处比我去的这家商场更便宜?结果,买衣服的乐趣就在这种怀疑间消失殆尽。
犹豫应该是在选择的阶段。选的时候,尽可以睁大眼睛。而一旦选定了,就应该相信,我选的就是最好的。
我买衣服,无论在商场里怎么拿不定主意,可一旦抱回家,就越看越好,越看越觉得自己的选择英明无比。选了蓝色的,当然好,优雅。选了红色的,打眼出彩。选了贵的,品质优良。选了便宜的,不用说自然是大赚特赚了。
此外,买了衣服后,再在别处看到,我从不上去再问价钱。反正已经买了,何必让自己不痛快呢。要是有好心的朋友告诉我,看到别的地方同样的衣服比我买的便宜,我也坚定地认为,我买的一定比他看见的质量好。
此原则在我的生活里几乎适用于一切。我的朋友,当然是最好的;我的父母,也是最好的;我的爱人,更是最好的!
伊索说:吃不着葡萄的狐狸说葡萄酸。于是,几千年来,那狐狸一直被人骂。其实,我看这狐狸才聪明呢。反正吃不着,干吗想着它是甜的?想得自己口水横流了,还是吃不着,平白痛苦。从概率上说,葡萄肯定有可能是酸的。不如就想它是酸的,痛苦没有了,幸福就来了——自己家里的酸杏,没准儿比它还甜些。
我在家里,一直有些任性,就常有好心的朋友劝我,再不收敛,小心先生被别人拐跑了。于是厚着脸皮问先生,是我好,还是别的女孩好?本想听点好话,添点信心,没想到老公认真想了半天:“要说我周围的女同事,女朋友,至少80%以上都比你好些。”我气结,咬牙再问,那为何不从中选一个?先生说:“我才不上当呢。原来追你的时候,觉得你也很好啊,聪明漂亮,温柔明事理。谁知娶回家,这样的刁蛮任性,浑不讲理。我想,那些女孩估计也一样。看起来很好,在家也多半是河东狮吼,没准还不如你呢。”
把先生的高论告诉朋友,朋友大笑,说是不是学理工科的都是这样死脑筋。其实,谁不知天下女孩,百媚千红,各有各的好。但已经娶回家一个了,就想这个就是最好的吧。
人说爱是一种能力,我说幸福也是一种能力。你说这是自欺欺人也好,但幸福和快乐,本就是感觉的、精神的东西,那何不让自己的感觉更好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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