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怀念某个人,某件事,某段难忘的时光。那么请把它变成你的习惯,这样就会怀念一辈子。
大学时,我常走在老操场门前的那条水泥路,像是老马识途,不同的是我走在这里并不是找不到路,而是为了怀念某个人,一个为了我歇斯底里的人。一段我终生无法忘记的回忆。那时的我们经常走这条路,路过女生寝室她会俏皮的指给我哪个寝室的内衣挂在外面,我会打趣她像男孩子一样口无遮拦。送她回寝室,接她去上课。经常会从这里走过。久而久之没课的时候也会来走走,时而打闹,时而牵手。
走的累了就坐在女生寝室前的大柳树下坐一会儿。任由微风和阳光散在身上。后来,因为种种原因分开了。每当我一个人走在这条路的时候都在想当初的人儿多傻,总以为爱了就是一辈子,爱了就不会变。为此我还跟母亲吵了一架。殊不知,每个人都会经历几次懵懂天真,几次浪漫疯狂,几次歇斯底里才会明白爱,才会珍惜爱。其余的,都是结婚前的情感准备工作罢了。
一个人出门的时候,我会经常去找一个人少而又干净的小馆子,来一盘尖椒干豆腐,在来一碗米饭。味道不知比姑姑强了多少,可还是刺激不了我的味蕾。我自己心里清楚,醉翁之意不在酒。菜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做菜的人已经阴阳两隔。无论到哪里,味道再好,也吃不出像姑姑在世时那种狼吞虎咽的感觉了。姑姑是急性子,有时做的咸,有时做的淡,有时尖椒还有些夹生。这时姑父会在一旁开几句姑姑的玩笑,我也会附和几句。姑姑会佯装生气的骂我“你跟我一个姓的,你得向着我”。那腔调,带着血浓于水的亲情。
吃过饭,我会点一支烟,俗话说“饭后一支烟,赛过活神仙”。烟就是高中那个同学爱抽的那种。记得那时候多次给他别的烟他都拒绝,然后像我晃一晃他夹在食指和中指之间的硬长白,“我喜欢抽这个”。他说这话时的动作和眼神,我至今都记得。那时的我们经常在宿舍里聊一些不着边际的话题,上到国家大事,下到女生内衣的颜色。几乎无所不谈,而他几乎什么都知道一点,看什么都透彻一点。经常在我们争论不休的时候寥寥的几句话就解决了“风波”。
那时的我们总是藏着自己的心事,生怕被人知道,就好像收起耳朵的兔子,以为这样别人就会看不到软弱。其实不然,狼会时常夹着尾巴,可是连老虎也忌惮三分。
第一次注意到她的时候她笑的很开心,大大的眼睛弯成了两个月牙,浅浅的酒窝,宽大的衣服。嘴里叼着个棒棒糖。不知怎么的竟然觉得有些滑稽。我居然也随着她的笑咧开了嘴角,那是我和前女友分手后第一次不由自主的笑……
“我有男朋友了。”
“祝你幸福。”
“谢谢,也祝你幸福快乐。”
从此以后我学会了快乐。或者说,快乐成为了我的习惯。只是想起她时,就连这习惯都无法填平这思念的深坑,我放声的笑,笑声由小到大。直到我听到了好远以外的回音,直到这笑声再也掩盖不了苦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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