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时开封府有一个屠夫姓胡,他的老婆由于行动不检核检束,常受胡屠夫和公婆的打骂,因而她时常有分开丈夫远远逃走的主意。
有一天薄暮,她去井边打水,一去不回,胡屠夫见状担心妻子出什么意外,就立刻去官府报案。
这时,正巧在邻近一口枯井中发明一具女尸,官府命胡屠夫跟胡屠夫的岳父去识别。
胡屠夫仔细地看了一遍说:“我能肯定这不是我老婆,因为我老婆有一只脚缺一个小趾,而这尸首的脚趾是全的。”
胡屠夫的岳父同胡一贯不和,见此情况正好是报复女婿的一个好机遇。
于是等胡屠夫刚说完,他就伏在女尸旁大哭,并对官府的人说:“这就是我的女儿,她的公婆一向期负她,一定是他们把她打死后扔在井里的。你们必定要为我的女儿报复啊!”这一下胡屠夫可是百口莫辩了。
时值盛夏,两天后,尸体已腐臭,官府只得把尸体埋在城外,胡屠夫收监候审,他在受审时,受不住严刑,迫于无奈只得供认是本人害逝世了老婆。
过了些日子,负责复审此案的刑部边郎中,他为人仔细谨严,洞察秋毫,查阅案卷后发现很多疑点,他认定此案是冤案,他以为胡屠夫的老婆肯定不死,胡屠夫确定是被委屈的。但负责审理此案的宣抚使安文玉却保持原判。边郎中为了查证事实,就派人到各城门口去,把张贴的捉拿流亡者的所有告示都仔细观看一遍。工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发现一张告示中提到的从胡姓商人家逃跑的一女婢,其特点和女尸异常类似。边郎中得悉这个发现后,即时派人监视埋尸者起出原尸,埋尸者指着河岸的一个新坟说:“这就是那座坟。”为了验证,世人就七手八脚地把坟挖开。没想到挖开后一看,里面埋的竟是一具男尸。大家都觉得十分惊讶,边郎中若有所思地说:“当时埋尸正值盛夏,埋尸人担忧河水上涨了过河不保险,可能是把尸体促抛到河里交差。得知咱们要挖坟验尸当前,无比惶恐,又找来一具男尸来充数。”经由审讯,那埋尸者拍板否认。
安文玉固然清楚胡屠夫是冤枉的,但以没有捉住逃走的胡妻为由,依然不许可开释胡屠夫。事也凑巧,开封府有一个官吏被调任洛州(今河北永年县)州官,他的一个听差在来迎接的歌妓中发现了胡屠夫的老婆,便把她带到州府审问。本来这女人乘打水跑到一相好家,没想到相好居然见利忘义,把她卖给倡寮,沦落到歌妓。
水落石出,胡屠夫被释放,边郎中擅长分析,智辨真伪,为后人称道。
【大情理】:
给事件下论断的时候不能急于求成,应当细心察看,当真剖析,这样才有可能找出问题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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