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时,侍郎李若谷在并州当太守。有一天,一个十二三岁的男孩跑来击鼓鸣冤,说叔叔不认自己为侄,想要占有父母给自己留下来的家产。
这个男孩名字叫石娃,父母经商积攒了不少家产。两个月前,父母带石娃去几百里之外走亲戚,离开家时,父亲委托自己的弟弟帮忙照料家里的生意。
可是,一家三口从亲戚家返回的途中,父母竟染上风寒相继去世,石娃一路费尽周折才回到家中,正准备进去,叔叔走出来大喝:“哪里来的野孩子?”他急忙说:“叔叔,我是石娃呀,这里是我的家。”不料,叔叔非但不肯相认,反而继续呵斥道:“胡说,我根本没有你这样的侄子,快滚!”说着,“砰”的一下关上门,任凭石娃怎么叫,也不肯开门。
石娃没有办法,只好告状。李太守听完,沉吟了一会儿说道:“你再回去敲门,看到你的叔叔出来就揍他一顿!”石娃摇头说不敢,李太守却说:“你若想让我审理此案,必须照我说的去做!”
石娃没办法,硬着头皮回去,用力推开门,狠狠地踢了叔叔几脚,然后转身就跑。叔叔被气坏了,也跑去找太守告状,说侄子不懂尊卑之分,竟然动手打他。
李太守一听,立刻怒喝道:“既然承认石娃是你的侄子,为什么还要霸占他的家产,你该当何罪?”叔叔听了,又后悔又惭愧,只好低头认罪。
原本说不清道不明的家务事,就这样被太守化解了。有些难以解决的问题,采取迂回的办法,往往更容易实现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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