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少年前在法兰克福产生了一个故事。一个非常有钱的人逝世了,他不近亲,大家都好奇地探听谁会继续他的遗产。
这个人留下两个遗嘱,第一个要在他死后即时打开,反义词,第二个只能在葬礼后打开。
第一个遗言写道:“我要在凌晨四点下葬。”
这个欲望有点奇异,但他的这个终极志愿受到了尊敬。清晨四点举办了葬礼,成果只有五人送殡。
第二个遗嘱此时被翻开了,内容如下:“我要把我的遗产均匀调配给来加入我葬礼的人。”
五个真正的友人确切荣幸,他们简直令人忌妒。
可是别人为什么没能捉住这个机遇?
兴许相信本人很主要,但信任别人也重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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