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爱情,
是能爱一天,就爱一天。
我读建中时,和三个朋友组成四人团,常一起探险。其中一个团员叫阿祥,从中二就单恋一个叫Vicky的女生。他们国中同班,后来她考上了中山女中。我们闲来没事,很想撮合他们。我们鼓噪着要阿祥约她参加建中校庆,校庆那天,我们终于见到了她。她皮肤白眼睛媚。我们说刺激的气氛最催情,逼阿祥带她去鬼屋。
我们等在打造成鬼屋的教室外,期盼Vicky腿软颤抖,由英姿焕发的阿祥搂着出来,她会凝视、崇拜、爱上他……然而画面却跟想象的截然不同:她一直偷笑,而他面色铁青,眼镜也不见了。一问之下,才知道有个“鬼”拍他脚踝,他吓得猛力一跳,眼镜掉在地上,被自己踩破了。
虽然校庆约会失败,我们并不气馁,立刻安排新计划,要歌喉一流的阿祥约她去KTV欢唱。阿祥则因为前两天一直练唱,喉咙沙哑,有失水准。唱完歌,大家借故散场,让阿祥陪她。隔天,大家问他后来带她去哪。他回答“市立图书馆”。我们听了差点晕倒。
隔年五月,大家在她生日前夕聚会。阿祥家境很差,却筹钱买了一台CD随身听送她。我知道阿祥有多在乎金钱,因此这礼物证明他有多喜欢她。可惜送礼往往是很拙劣的追求方法,尤其是没戳到点的礼物!我从KTV那次就知道Vicky很少听音乐,送她随身听,就像把猫食送给小狗。
那天聊到社团里皮肤非常黝黑的小伟。阿祥说:“小伟的妈妈刚把他生出来就失声尖叫。你们知道为什么吗?”大家急着问为什么,阿祥笑着解答:“因为她以为自己生了一个怪物。”我们听了放声大笑。我肤色黑,依然笑到岔气。可是我却注意到Vicky后来一直闷闷不乐。散会后我问她,她搪塞很久才说,她小时候皮肤很黑,这笑话让她不舒服。我把她的话转告阿祥,他很自责。
高二以后,大家忙于学业,渐渐疏远。曾听说阿祥开始练习跑步,也许是为了熬夜读书而锻炼体力。也听说Vicky有一次在花莲老家盲肠炎住院,他立刻前往探望,大家听了都很感动。而我每次回想起那个笨拙的随身听礼物,就会感受到阿祥有多疼爱她。后来大家毕业。大一、大二……年华流逝。周杰伦成为巨星,青春不断变奏……直到大四暑假,“四人集团”才终于再聚首。几年不见,假音歌神变成胖子,阿祥变身型男。话题没多久就转到阿祥和Vicky身上。“你们后来在一起了吗?”我问阿祥,觉得凭他现在的外形,一定能抱得美人归。答案却是否定的。而且他们从大二就断了联络。“搞了半天,你的单恋根本没结果嘛,一点意义也没有。”假音歌神急着说。“谁说没结果?我练跑步是因为她喜欢爱运动的男生,我变得有型、会说话,也是因为她的关系。我现在身体很好,每次慢跑都会想起她,很庆幸自己喜欢过她。我只是一直担心我的追求会对她造成困扰……”阿祥说。我望着他,他的表情始终坚定而温柔,我相信他仍旧很爱她,并不因为她从未接受他而有一丝埋怨。
回家路上,我想象阿祥怀抱着浓烈而单纯的爱恋,朝未知的终点线慢跑前进。确实,不论单恋或交往,重要的从来不是特定的终点。爱情应该是能爱一天,就爱一天,时时结算,天天结果。世界上并不存在“没有结果的单恋”这回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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