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我的高中时代还有两个月就要完结了,我开始焦躁不安,倒不是担心高考和升学,毕竟作为不冒尖的一分子,我对自己稳定的成绩是不抱有侥幸的。只是,我听着各种校园传奇长大,临近毕业却仍没有一段传奇与我有关,我为此感到沮丧。
可是,像我这样的普通人,校园中平凡到不行的“70分先生”,想成为传奇,谈何容易。
我脑海中开始自动搜寻历届的校园传奇人物:隔壁理科班有个胖子,魔方玩得一级棒,再复杂的样子都能在10秒内复原,他手特别快,魔方在他手里就像个烫手的红薯般翻滚;校长的女儿人长得漂亮,成绩又好,是公认的“沈佳仪”,可惜我话都没跟她说过;有个“富二代”哥们儿天天骑摩托来上学,摩托轰鸣声和上课铃声常常交相辉映,虽然那哥们儿长得还不如我,但在校内外名声大噪……
思前想后,要在校园里有传奇无非就是具备以下因素:成绩好、长相好、家境好、有特长,可惜,这些我都沾不上边儿。到底该怎么办?又不想通过低俗的调皮捣蛋、恶作剧来扬“臭名”,更不想撒谎编造些鬼怪离奇故事来装半仙儿。
放学后,为了避免在上下班高峰期坐公交车,我没头绪地来到校内最高的教学楼里闲逛。这栋楼结构复杂,每一层都有5处楼梯,像迷宫一样,没有常驻班级,只有一些实践课的教室、机房、阅览室、实验室什么的,都是一周才上一节的课。我喜欢来这里闲逛的原因是,可以走单调但不重复的路来想一些事,并且不怕迎头撞上人。
我随心所欲地上着楼,每上一层楼换一个楼梯,路过教室的时候,就随便看看里面。走到机房外,我忍不住停下了脚步。机房的防盗窗边缘一根栏杆破损了,形成一个不小的缝隙,如我这般瘦的人是可以钻进去的。估计是哪个调皮男生搞坏的吧,可以溜进去玩电脑。真是搞笑,这种不联网的机子有啥可玩的,顶多就是玩玩金山打字通里的那几个弱智游戏。
唉!这可让我想起一件事儿。学校的机子没联网,但内部单机之间是联着的,有个已经毕业的学长,在金山打字通里的一个打字游戏创下的超高分,几年了无人能破!那个打字游戏我玩得还算可以,如果我能打破这个纪录,我肯定能成为一段传奇!
而要创造这个传奇,我必须使用学校的电脑,每周45分钟的电脑课,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后,时间根本不够我来刷纪录。所以,这个防盗窗上的缝隙,是为我而开的!老师锁上了门,上帝却给我开了窗!哈哈,我乐呵呵地顺着缝钻了进去。
我选了一台角落里靠内侧的电脑,确保不会因为屏幕发光吸引窗外经过的老师的注意。这款游戏叫星际大战,就是快速输入每台飞机上的字母以达到打下飞机的目的,又要避免被子弹袭击,没有时间限制,却有受伤次数的限制。游戏不难,并且枯燥,但为了破纪录,我必须要全神贯注!排行榜显示的是前九名的成绩,天都快黑了,我最好的一次成绩才排第八名,跟第一名有4倍的分差。为避免因天色太暗,房间内发出的光引来巡逻的校工,我轻盈地钻出机房回家了。
之后的每一天傍晚,我都以错过上下班高峰期坐公交车,在教室写作业为由,晚一个多小时回家,这并没有让母亲怀疑。我的游戏技艺也在渐渐提高,最好的一次成绩,已经能排到第二名了,虽然第二名跟第一名仍旧有很大的分差。
这一天傍晚,我依然在机房刷着游戏,天色并不黑,却因为我敲击键盘的声音过大,引来了校工。他在窗外看不到我的人,我被电脑遮住了。他对我喊:“哪个班的?快出来!”我没有起身,继续大声敲击着键盘,这一盘情况很好,有破纪录的可能,什么都不能影响我,无论窗外的校工怎么喊,我都继续专注地玩着游戏。此时校工已经打开了门,朝我走来!我的手依然没有停,我知道自己已经创造奇迹了,现在要做的就是赶紧输入自己的名字,让所有人知道这个英雄是我!在我正切换中文输入法时,校工已经大步流星地走过来,他伸手去关电脑的开关,我措手不及地按下了回车键,排行榜显示第一名是电脑默认的“用户a”,然后屏幕黑了。
我被揪着离开了机房,我放声大哭,哭得歇斯底里,校工被我的哭声吓到了,放开了我。他根本不会理解我为这一刻做了多少努力,而这一切都被他轻轻一按开关给毁了,我哭着跑出校门,他并没有追上来。
隔天,神秘的“用户a”打破尘封纪录的事传播开来,我跟同学说那个人是我,他们笑了,笑得近乎狰狞,说:“你怎么不用真名,你再刷个试试?”如果我足够倔强,我想我会的,可是,我对这件事情已经完全没有激情了,随它去吧。
“用户a事件”让我沮丧了好些天,在我对成为传奇快死心时,我捡到一个东西,它让我的希望之火又被点燃。
我捡到一封信,大概是传达室老师搬运信件时不小心遗落的,寄信人栏是空白,收信人的名字是汤琪,大名鼎鼎的汤琪——校长千金,这个学校没人不知道。出于人道主义,我肯定要把信给她,但是,出于好奇,我又好想知道信里写的是什么。我把信偷偷放进自己的书包,带回了家。
我端出一杯开水,把信的封口放在蒸汽上蒸了一小会儿,封口很容易就揭开了,还没有任何破损——我天生是当间谍的料。我打开信,走马观花地扫视了一遍,哎哟,情书啊,想不到校外的男生也来掺和了,可惜,文笔太烂,别说女神,普通的女生都不会被这信打动。
我虽然成绩一般,文章倒是写得不错。高一的时候,我老帮哥们儿写情书,让我的同桌成功追到一个好姑娘。后来吧,我感觉自己情书写着写着对她有了点儿感觉,不舍得她被别人追走,就告诉她,情书其实是我写的,目的是让她能弃暗投明选择我。谁知道最后偷鸡不成蚀把米,哥们儿不理我了,那姑娘也不理我了,他俩的感情反倒更好。
读书以来,写过那么多情书,居然没有一封是为自己写的。我决定了,我要给全校最优秀的女生汤琪写情书,天天写,要一篇比一篇写得好。我倒没有多喜欢她,只是为了证明自己写情书的才华,最好的情书肯定要给全校最优秀的姑娘啊。再说,没准成了呢,女神的口味,没人知道的。
我没有扔掉那封捡来的情书,我需要它的存在,作为我文采的鲜明对比。从这一天晚上开始,我每天给汤琪写一封情书,洋洋洒洒两千多字,用尽了我所知道的最美的辞藻,每天放学晚离开就为把信偷偷塞进她的抽屉里。
一个礼拜过去了,一点消息也没有,她没有给我来电话和短信,这太不符合逻辑了。文采那么好,那么感人,如果我是女生,一定会像追美剧一样,看完一封想下一封。
十天过去了,还是没有消息!我按捺不住了。在走廊里,我堵住汤琪,问:“你收到我写给你的信了吗?”这是我第一次跟她说话。
她表情无辜地看着我说:“收到了,还没看,怎么了?”
“为什么不看?”
“这种信我接得多了,不用看就知道是什么内容。你倒是有耐心,天天写,我打算你能坚持写满一个月就看。”
我无法忍受自己的心意和自尊被如此践踏,所谓的女神形象也被眼前这个傲慢又冷漠的丫头完全毁灭。
“你把信还给我,我不会再给你写了。”
“凭什么?你给我的信,那就是我的东西。”
她的态度,让我觉得她何止冷漠,简直是让人厌恶。我没再理会她,径直走向她的教室、她的座位,把她的书桌推翻,把所有的书都倒了出来。那些信果然还原封不动地躺着,我把信一封封捡起,头也没回地走了。
这件事果然让我出了名,第二天来上学,走在校园里总有人对我指指点点。来到教室,坐到位子上,便有人过来问:“听说,你被女神拒绝后一怒之下跑到她教室,把她的桌子都掀了?何必呢。想想也是必败的事情……”
“闭嘴!”
我要成为的是经久流传的传奇,不是这种茶余饭后的笑话!我要的也不是名气,只是一件属于我的大事件,好让以后上大学了,工作了,句首出现词语“想当年”时,我能有些特别的回忆。可惜,事与愿违。
你们永远都不明白一个“70分先生”的内心世界,不优秀也不顽劣,路遇曾经的老师大喊“老师好”,人家半天都想不起你的名字。优秀的学生以后是要搞科研的,顽劣的学生以后是要当老板的,我呢?老老实实当小职员吧。
我不再奢望传奇,高考也如期而至。
铃响,起立,再见。
最后的最后,“有一个平凡的男生,为了让自己成为传奇而做了一堆傻事”这件事,成为了学校最新的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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