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一个人喜欢,接受她为我花钱,是一种享受
我其实中意各种各样的女人,相信大部分男的都是如此。
现在我有了女友。不是绯闻女友,是真正意义上的女友。关于她姓甚名谁身高体重职业出身这些东西,我一概不予披露。她未见得有多漂亮,眉眼五官没瑕疵而已。用带点艺术的眼光去打量,会感觉到一种气场,让人情不自禁想多看几眼。
她就是这种型!
我不叫她的名字,简化成一个字——“妞”,这称呼让她很兴奋也让我很满足。遇到妞之前,我心里就有了喜欢的女孩子的标准:乖、懂事、得体,发自内心地喜欢我。还有一点特别重要,要会做好吃的。
这些标准,妞全部满足。还附赠了我没来得及列入衡量标准的升级版本:有主见,又不是太有主见;聪明,又不觉得自己聪明。
我一直认为养家是男人的事情,一般来说,有这样消费观念的男人是比较讨女人喜欢的,男人大方是美德。
妞却不大欣赏我这个美德。她说:如果她没有收入和积蓄,我养她;如果她有收入和积蓄,我养家。基本上。我没在妞身上花过任何专项资金,有时说给你买个什么吧,她会酷得像王菲那样:“我有钱自己买!”有时先斩后奏买了。她也会很高兴,一周之内就会挑个同样档次的礼物回赠我。
这样的回礼有点叫板的味道,但我并不反感,喜欢一个人,为她花钱是一种乐趣;被一个人喜欢,接受她为我花钱,是一种享受。
美食不如美器,美器不如美厨娘
我是一个对吃很没有讲究的人。我也深知我吃得很不健康,妞出现前,我一直用泡面和盒饭打发自己。
妞拯救了我的肠胃。更重要的是,还扭转了我对性感这个词的衡量标准。我竟然发现,妞在厨房里的时候是最性感的。
一天早上醒来。口干舌燥。忽然听到一连串清脆的铃声。睡眼目蒙目龙地望去,有种穿越到印度的错觉:妞端着一个托盘,里面摆着搭配好的米饭、咖喱汁、优格酱、鸡肉、青瓜汁,还有几片柠檬,她脚上系着一个一走动就会叮叮响的踝铃,摇曳生姿地把托盘搁在我的腿上。然后,拿一块湿纸巾。把我的右手手指一根根擦干净。说:“吃吧!”
没筷子也没勺子?妞冲我一笑,右手伸进盘子,将柠檬汁挤在鸡肉上,一点鸡肉一坨米饭捏实,蘸上咖喱汁。送进我嘴里。
妞让我自己试试。当我的手指抓到咖喱,那种辛辣温热的美味似乎就已经沁人心脾。妞指点我,不要着急将食物放进口里,留在手指尖多感受一会儿。
在那之后我专程去吃过多次咖喱,然而不管餐厅多么豪华、厨师多么著名、餐具多么精致,我却始终觉得妞做的、手抓的那份咖喱早餐最美味。
别的女人是出门时盛装打扮,将最美丽的一面带出去给外人看。妞则是在进厨房前收拾出自己最漂亮的一面。我曾经给妞买过一件真丝的蝴蝶旗袍,有种诡异冷艳的味道。这件旗袍,如今成了妞的围裙,她盘着个高高的发髻,配一双红缎子绣花鞋,绣着大大的牡丹。
这身打扮,去走秀都嫌太花哨。妞却穿着安然地在油盐酱醋间步步莲花地游走。
外人看来,这做法太矫情。妞有自己的理论:美食不如美器,美器不如美厨娘。
你来我信你不会走,你走我当你没来过
有时我必须写点东西,需要安静独立的时刻,妞决不会搅扰我。但她也不会像个局外人,我在书桌前敲键盘,妞偶尔会支个画板远远坐着。我收工的时候,妞递给我一张我侧面的铅笔素描或者是一幅有点凡·高味道的油画。
妞不是那种大家闺秀型的老实孩子,她的种种狡黠,透着古灵精怪的味道。
她偶尔会给我发个短信,说想失踪几天,让我别去找她。那几天,是绝对找不到她的。基本上在我觉得开始想她的时候,她就回来了,但永远不会一副风尘仆仆的面貌,而是妆容清淡,气味芬芳。
与妞在一起几个月了,妞从不问到有关婚嫁的问题。她说:你来我信你不会走,你走我当你没来过。很彪悍。
生活上,妞像个姐姐,铺我懒得铺的床,做我爱吃的饭,清洁我没有清洁的家;感情上,妞像个妹妹,时而刁滑时而个性,充分培养出我作为大男人的保护欲和占有欲。
一次跟妞玩儿一个叫真心话大冒险的游戏,她要我给她一个发自内心的评价,我是这么说的:在遇到你之前,我没想过成家;在遇到你之后,想到成家这个事情时。我没想过找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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