晁盖等七人劫了生辰纲,由于后续问题安排的不当,白胜被捉。白胜熬不过酷刑,经过州尹一诈,就把晁盖供了出来。于是,何涛何观察拿着公文,带着二十几个眼明手快的公人,直接到了郓城县捉人。这个何观察把一行人都藏在客店里,只带着两个跟随来县衙下公文。州里到下属各县捉拿人,需要办理手续,也同时给这个县交代任务,因为罪犯属于这个县,郓城县有这个责任。不过,何涛来的不是时候,他是巳牌时分,就是现在所说的九点,“正好是早衙方散,一应公人和告状的,都去吃饭了”,还没有回来。事情凑巧,值班的宋江散了衙正好来到何涛等待的茶肆,于是就把来意先和宋江说了。宋江听说是来捉拿晁盖的,大吃一惊,心里想着:“晁盖是我心腹兄弟,他如今犯了迷天大罪,我不救他时,捕获将去,性命却休了!”于是,他把何涛稳住,骑上马,急急忙忙地赶到晁盖庄上,告诉他生辰纲的事情犯了,让他赶紧逃跑。这个时候,参加夺取生辰纲的阮氏三兄弟已经回到了自己的家里,另外三个人吴用、公孙胜、刘唐还在晁盖庄上,晁盖让这三人和宋江见了一面,马上回到了县里。
因为来回需要一个时辰,等宋江来到县衙,知县时文彬已经上班了。宋江先是与何观察撒了一个谎,又因为事情过于严重,时知县心思都到了案情上,也没有往多处去想。按照时文彬的意思,是要马上前去捉拿晁盖,宋江以“日间去,只怕走漏了消息,只可差人就夜去捉,”为借口,又给晁盖留下了逃走的时间。后来由于捉人的朱仝、雷横的关系,晁盖得以有惊无险地逃到了阮氏兄弟的石碣村。
生辰纲是北京的梁中书送给京城太师老丈人蔡京的生日礼物,有十万贯之多,不用说,这都是搜刮来的民脂民膏,是不义之财。现在的问题,这个不义之财生辰纲该不该把它劫来?不用说,用刘唐等人的看法,这种不义之财就应该劫来。更何况,去年的生辰纲就被人劫了去,至今官府也没有办法侦破案子,这等于说是人家劫了白劫。但是,还有一种是官府的看法,打劫生辰纲就是强盗,是强盗就得缉拿,因此押送生辰纲的梁中书府里的管家就要到济州府报案,随行的两个虞侯还要留下来督办案件,太师府更是限期立即捉拿罪犯,捉不到就要把州尹革职查办。这是一种进入法律程序的案件,破案有赏,不能破案追责,是一种合法行为。当然,这是“官理”。那么,这两种观点哪一种正确呢?只能说,站在不同的立场上会有不同的认可。用今天的观点看一下,梁中书的财物肯定是不义之财,是贪贿所得,应该从梁中书手里夺出来。正常的情况就是通过监察机构立案查办,然后没收治罪。用这种打劫的方式夺出来,不是社会关系上的正义。也就是说,从强盗手里夺取抢劫来的财物,同样是强盗。否则,这个社会就会多一种强盗,专门抢劫强盗的强盗。当然,晁盖那个时代社会已经不正常,不可能有官员能治梁中书的罪,梁中书们只会继续搜刮民脂民膏。但是,在这种不正常的社会里,晁盖等人的行为就是正义吗?梁中书搜刮的是民脂民膏,晁盖劫来分给被搜刮的民众了吗?把梁中书搜刮来的民脂民膏劫来据为己有,这和打劫强盗有什么不同?
直接说宋江。他是官吏,在内心里,他认为晁盖“犯了迷天大罪”,公开表示,这个“奸顽”的人,终于“做出来了”。在具体行为上,他杀了阎婆惜外逃,被父亲追回家,马上被捉拿归案。晁盖为了报答他的救命之恩,劝他到梁山泊落草,他是宁可到江州服刑也不愿上山。也就是说,他认为,自己这个罪犯也比梁山强盗强。《水浒传》的作者也借他人之口说宋江:“押司纵贼罪难逃”。再说一下后果,如果宋江私放晁盖的事情暴露,他可能是一个死字能说得清吗?杀一个阎婆惜还要带着兄弟宋清出逃,这事情要是暴露,老爹兄弟的命都要搭上。这就是为什么首领们落草都要搬取家小上山的原因所在。用晁盖等人的话说,这是担着“血海般的干系”,而不是“掉脑袋的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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