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天国的领袖一心要砸碎清朝政府,开创一个全新的国度,就力求天国内部的所有一切都与清朝截然不同,进而从全方位进行改革。
可惜的是,很多改革只是停留在表面上,旧酒换新瓶,换汤不换药,并没有太多实质性的改变。甚至,很多东西越改越糟糕,出现了混乱,开了历史的倒车。
下面,就列举一些太平天国中改革改得荒唐、离奇、可悲的东西。
一、改称呼: 称历代帝王均为“相”,称孔子为“孔阿二”,称清朝为“妖朝”,清官为“妖头,清兵为“妖兵”,神像为“死妖”,骂人为“妖魔鬼”。称天王洪秀全为“真圣主”,称东南西北翼等王及头目为“大人”(后期也称“老毛子”),其他内部成员呈一律称“兄弟”。但凡掳掠得富贵家子弟及年轻而貌端正者认为干儿子或者养作妾童的,称“公子”,掳得女子少妇为妻的,称“贞人”,此外,还有“小把戏”、“牌面”、“牌尾”、“典乐”、“典厨”、“典硝”、“董事”等等称呼,不一而足。
二、改文字:随心所欲,胡乱窜改文字,如“圣”改“胜”,“上”改“尚”,“华”改 “伍”,“耶”改“耳”,“国”改“郭”,“火”改“亮”,“清”改“菁”,“秀”改“莠”,“山”改“珊”,“贵”改“桂”,“亥”改“开”,“卯”改“荣”,“丑”改“好”。将“辛亥”说成“辛开”,将 “癸丑”说成“癸好”,让人莫名其妙。
三、用隐语:称火药为“红粉”,炮弹为“元马”,巨炮为“洋庄”,百姓为“外小”,上茅厕大便为“调化”,小便为“润泉”,向百姓征粮、索贡为“讲道理”,凡此种种,不胜枚举。
四、改刑罚:订有律令一百七十七条,刑罚主要有点天灯、分尸、剥皮、铁杵、顶车,反弓、跪火、杖肋、鞭背、木架等等。其中的点天灯,也叫倒点人油蜡,把犯人扒光衣服,用麻布包裹,再放进油缸里浸泡,入夜后,将他头下脚上拴在一根挺高的木杆上,从脚上点燃。此刑在太平天国最受欢迎,最为盛行。
五、改科考:所出考题主要以拍领导人马屁为主,如:“四海之内皆东王。”又如:“天父原来有主张,磨来磨去试心肠。”考试中榜者,常熟称“莠士”(即“秀士”),苏州称“博士”、“约士”,南京称“俊士”、“杰士”。
六、取南京后改战法:士兵持竹竿而战,插竿首以长钉,以此为战具。且掳不知战之良民为前驱,诓骗部众说:“放胆,有天父看顾!有天父保佑!”或:“越吃苦,越威风。”又或:“代打江山打先锋,要汗如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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