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有一个传统,就是皇室财政与国家财政很多时候还是分开的,皇家的归皇家,国家的归国家,不过,因为天下是私家的天下,皇帝免不了常常要把手伸到国库中,把国库的钱财窃取到皇家的小金库中。
先拿西汉来说,当时国家规定的田赋、14岁以上成年人的人头税、卖官鬻爵的收入、盐铁专卖的收入都归国家所有;而土贡、山泽园池的出产、关税酒税的收入,都归皇家所有。有意思的是,14岁以下未成年人的人头税,叫做口钱,每年23文,其中的20文归皇家,3文归国家。就是说,皇帝及其老婆孩子潇洒挥霍的费用中,有不少就来自3岁到14岁孩子的人头税。那么,小孩人头税对老百姓有多大的影响呢?
历史记载,大臣贡禹上奏皇帝说,有些人家因为交不起孩子的口钱,孩子一生下来就被掐死了。按理说,一个孩子一年23文钱好像并不多,至于把自己亲生的孩子活活掐死吗?但实际情况却不是这么简单,原来每个孩子每年23文只不过是上面的规定,而下面实行起来却成了一年中多次重复征收,再加上地方还有种种附加,数额早已经是规定的数倍。汉武帝把孩子的人头税从7岁提前到3岁,下面征收的时候,常常是孩子落地就要交税。因此,孩子人头税造成了民间大量的杀婴现象。可见汉朝皇帝的小金库,是如此的罪孽深重,血迹斑斑。
即便到了如此地步,历史上那个臭名昭著的汉灵帝还不满足,总是打创收的主意,于是,开了个大商铺,专门批发官帽,并毫不客气地把卖官鬻爵的收入划拉到自己的小金库里。为了让自己的官帽批发部生意红火,他专门在西园成立了一个官爵交易所之类的机构,和一些热衷于买官买爵的人讨价还价。一个叫崔烈的名门望族花500万钱买了个司徒,问儿子人们怎么看他买官的事,儿子实话实说:“论者嫌其铜臭。”卖官铜臭难闻,但是比起征收口钱而逼得穷人杀婴,好像还不算是最邪恶的。
此后的朝代,基本也就是这个样子。宋朝从开国皇帝赵匡胤开始,就专门设立了内库,名字叫做“封桩库”,即把每年节余的国家财政藏到这个库里面,初衷也是作为财政准备金,用来应付国家突发事件,但后来也变了性质,成为皇帝的小金库。当然,国家一旦遇到战争、灾荒之类大事的时候,大臣们总是念念叨叨想让皇帝破点财,拿出点小金库的私房钱度过难关,有时候就连主管财政的三司官员也会厚着脸皮跑去向皇帝借钱,皇帝虽然极不情愿,但也只好借钱给政府。虽然政府很讲诚信,总是能够把皇帝的私房钱按时归还,但就是这样皇帝也忍受不了这种形同勒逼的所谓借钱。真宗皇帝不得已就一面规定以后每年从小金库无偿给三司拨款60万,同时下诏“切诫三司,毋得复有假贷”,一面又恶狠狠地规定,“内藏库专副以下,不得将库管钱帛数供报及于外传说,犯者处斩”。因为有这样的家法,宋朝皇帝小金库到底有多少私藏,没有人知道。在宋高宗时期,坊间流传他的小金库每年占去了国家财政收入的一半。
宋朝的皇帝尽管很不情愿,有时还是会拿出小金库中的钱财资助政府。到了明朝,皇帝则反其道而行之,不再从自己的口袋里往外掏钱了,而是想方设法勒索政府,把国库的钱财弄到自己的口袋里去,内府动辄将国库数十万两银子挪到内库也成了最稀松不过的平常事,而最多的一次居然拿走了2400万两银子。在内忧外患面前,政府没有银钱支付军饷,而皇帝却“谕廷臣足国长策,不得请发内帑”。意思是说,大臣们要想出长久的解决办法,不要总打皇帝小金库的主意,皇帝也得过日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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