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古代女子献初夜的奇特习俗,女子的初夜对于每个女子来说都是宝贵的,人们都视之为神圣物,在大多数人的心中,初夜是要献给自己的爱人,但是在古代却着一些奇特的习俗,让人大开眼界吧。
将初夜权奉献给神
古埃及有崇拜“金牛”之风,所谓“金牛”是体上有特别的斑纹的黑牡牛,据说这是生殖之神奥色里斯的化身。凡有“金牛”出身,祭司们就把它小心饲养,等过了四个月头,就送进“金牛庙”。“金牛”初到庙堂的40天内,男人不能去,只让女子在庙内裸体供奉,少女们纷纷把下体献给“金牛”,这是她们的一种宗教责任。
虽然这种风俗在当时是很神圣的,但是这种方法对女子是不是太残酷?一则很危险,试想想,一个什么都不懂的牛要和人进行交配,纵然有人帮助,也是很恐惧的一件事。二则开了人和动物乱伦的头。女子的第一次就要和动物进行交配,那么在女子和当地人看来,人和动物进行性交也是很自然的事了,只不过一种是神圣的,一种是不神圣的,但不管怎么说,它告诉人们,人和动物是可以交配的。欧洲的黄色牒片里,这种人和动物交配的场面比比皆是。记得我第一次看到这些时,惊恐万状,但现在我才知道,对欧洲人来说,这是一种古老的习俗。
将初夜权奉献给神的方法是以僧侣、祭司执行,因为他们是神的代表。
古代的印度王于新婚的三天内不得与新王妃接触,这三天要交给最高的僧侣和王妃共寝。君王尚且如此,百姓又能怎样?
从这一点上来说,的确是神圣的。但是仍然有一种矛盾和假相存在。僧侣是神的代表,这种习俗又是这些僧侣宣传的,如果是真的信神倒也罢了,否则,这岂不是一种骗局?可见,贞与不贞,神圣与否,全在人心里,正如马丁·路德说的那样。
由贫民、仆役及外地人行使初夜权
菲律宾的一些土人之间,有特设的公吏专司此事。新喀利多尼亚的处女在结婚前,要用很高的报酬雇人“破瓜”。据日本学者南方熊楠叙述,从前松本正藏游印度,寄住在某贵族家,有一天主人竟卑躬屈节地请求他为女儿“破瓜”。
这个故事使我想起中国农村的一种现象,即出嫁少女就是要卖很多钱。把女子当摇钱树,把她们当成一种增加收入的工具,跟把少女的初夜权公开拍卖没有什么两样。这都是不把女子当人看。前者是以女的形式赚钱,后者则是像出卖家里的牲畜一样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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