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记忆方法网-免费提供各种记忆力训练学习方法!

党史专家忆80年代如何在一定意义上给饶漱石“平反”

编辑: 路逍遥 关键词: 野史秘闻 来源: 记忆方法网
,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原主任逄先知明确表示,对饶漱石的这两条注释可以称为这部书注释工作的一个“突破”。把对饶漱石定罪的根据否定了,所谓“内奸活动”等也就不能成立了。“这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起到了平反的作用”。

饶漱石 资料图

本文摘自:《同舟共进》2014年第10期,作者:林蕴晖,原题:饶潘扬案中的饶漱石

从保留党籍到开除党籍

1954年2月,中共七届四中全会后召开的饶漱石问题座谈会,将饶漱石的问题定性为“资产阶级极端个人主义的野心家”。但最后的处理,还有待中央决定。

为召开党的全国代表会议,1955年3月4日,中央书记处会议通过了邓小平关于党代表会议的各项意见。其中饶漱石是否出席大会,要请毛泽东决定。3月13日,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讨论和通过了经多次修改的《关于高岗、饶漱石反党联盟的报告》,报告中提到“保留饶漱石党籍”的问题,有人不同意,刘少奇就此作了解释,认为这样处理比较有利。3月19日,中共七届五中全会第一次会议,在讨论《关于高岗、饶漱石反党联盟的报告》时,毛泽东说:这个文件也搞了一年,几经反复才写成现在这个样子,即是指出他们的联盟是一个阴谋集团,不是什么堂堂正正地拿出自己的主张来争取领导,而是烧阴火、煽阴风,见不得太阳,这样来说它是比较恰当些,也是合乎实际的。最终,会议同意不开除饶漱石的党籍,只撤销中央委员。(《毛泽东年谱》1949~1976第二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年12月版)

3月初,饶漱石在家听候处理。有一天,他家里的“红机子”电话响了(饶停职反省期间,他家的“红机子”未拆除),这本是中央机关三十九局(电话局)试打各户“红机子”,饶不知情,产生错觉,以为他的问题可能会很快解决,将恢复或分配工作,因而情绪激动,向其妻和陈麒章(饶的秘书,负责对饶管教)发牢骚说,中央还是相信他的,他没有反党……陈麒章当时负有“每周写个‘饶漱石情况简报’送交中央办公厅”的任务,于是陈随即将饶的这一情况详细向中央报告。在当时的政治气候下,饶妻也写了内容相似的报告交给杨尚昆。全国党代表会议期间,二人的书面汇报被作为会议资料散发给与会代表。刚听过毛泽东讲“阶级斗争形势严峻”的代表们立即把饶漱石“闹翻案”同“以特反特”的问题联系起来,认定饶的活动已超过内部矛盾范围,属于敌我矛盾,于是对饶的处理陡然“升级”。

全国党代表会议最后通过的《关于高岗、饶漱石反党联盟的决议》,决定开除饶漱石的党籍。

“饶潘扬反革命集团”

上海市公安局长扬帆,1954年9月以“重用、包庇和掩护一批反革命分子”的罪名被逮捕,同年12月31日被送往北京隔离审查。潘汉年(中共上海市委第三书记、上海市副市长),是上海市公安、政法系统的实际领导人,扬帆的顶头上司。1955年4月,他向中央交代1943年被李士群挟持秘密会见汪精卫一事,随即以“内奸”罪名于4月3日被捕入狱。饶漱石因直接领导潘汉年、扬帆在反特方面的工作,故而受到牵连,也随即被捕入狱。

1957年整个侦讯工作结束,公安部把饶、潘、扬三个专案组的侦讯报告合写成一个给中央的结案报告,断言:“实际上是一个反革命集团”。但此案长期搁置,没有移交检察司法机关。饶漱石在功德林监狱度过了近5年的铁窗生涯后,1960年3月15日,饶漱石和潘汉年被转移到了新建成的秦城监狱。1963年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潘汉年案,最高法院以“内奸、反革命罪”终审判决潘汉年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与潘汉年同案的扬帆,1965年8月以“反革命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年的8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对饶漱石作出终审判决。判决书确认:“被告人饶漱石犯有严重的反革命罪行,他在上海工作期间,利用中共上海市委第一书记和华东局第一书记的职务,采取两面手法,不仅重用了内奸分子扬帆,把中统潜伏特务分子胡均鹤安插在上海市公安局内,而且在扬帆等人大量使用特务反革命分子的问题被揭发后,中央、华东公安部一再向他提出要彻底处理时,他仍然不予置理,使这一大批特务反革命分子猖狂地进行反革命破坏活动,达5年之久,严重地危害了人民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第13条的规定,判处饶漱石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10年。随后裁定假释,移交公安部门管制、改造。“文化大革命”期间,1967年5月22日,饶漱石、潘汉年、扬帆从他们所在的劳改农场重新被逮捕,后被送进秦城监狱。


本文来自:逍遥右脑记忆 /lishi/594372.html

相关阅读:揭秘:古人们为何喜欢在春节结婚和行房?
古代时候的“宅女”超龄不嫁人会被罚款
老知青忆:北大荒男知青为当赤脚医生自己割掉阑尾
司空摘星个人简介 司空摘星是哪部小说中的人物
震惊:李清照用诗词杀死了自己的丈夫赵明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