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竟是个杀人犯? 李白于开元中所作《赠从弟襄阳少府皓》诗云:“……结发未识事,所交尽豪雄。却秦不受赏,击晋宁为功?”有一种版本,紧接着还有“托身白刃里,杀人红尘中”两句。跟李白有过交往的诗人魏颢在李白去世后所写的《李翰林集序》中,也有“少任侠,手刃数人”的说法。就是说,无论是李白本人的自述,还是他生前好友的记载,李白都是杀过人的,而且所杀不止一人。
杀过好几个人的李白竟然逍遥法外,公然到处游历,甚至跑到京城,想方设法进入朝廷当差。这期间,没有任何文献记载,有李白曾经受到过惩罚的痕迹。因此,对于李白关于杀人的自述,研究专家多表示怀疑,认为那是文学夸张,并非真有其事。不用说,魏颢是误把李白的吹牛当作真事了。
诚然,盛唐时期,任侠蔚成风气。骑宝马、佩宝刀、痛饮酒、都市杀人,这些侠客的行为,无不令人艳羡。年轻时代的李白,对侠客也是十分憧憬的,他的诗歌中就曾屡次兴致盎然地描述过侠客种种令人艳羡的壮举。例如,《白马篇》:“酒后竞风彩,三杯弄宝刀。杀人如翦草,剧孟同游遨。”《结客少年行》:“托交从剧孟,买醉入新丰。笑尽一杯酒,杀人都市中。”李白的同时代诗人,也写过不少这类诗歌。例如崔颢《游侠篇》:“少年负胆气,好勇复知机。仗剑出门去,孤城逢合围。杀人辽水上,走马渔阳归。”王昌龄《杂兴》:“义士频报雠,杀人不曾缺。”杜甫《遣怀》:“白刃雠不义,黄金倾有无。杀人红尘里,报答在斯须。”这当中,有些是怀古,对司马迁《史记·游侠列传》等历史文献所记载的春秋战国时代侠客的快意恩仇故事表示向往之情。这自然透露出了诗人们建功立业、流芳后世的强烈愿望,说明那个时代的文人普遍有不甘平凡庸碌地度过一生的心理。
唐太宗、唐玄宗都是对拓土开疆怀有浓厚兴趣的皇帝,曾经频繁发起对周边国家的战争。边关建功,拜将封侯,是典型的“唐人梦”。相应地,那个时代的文人也普遍有了尚武精神。在边关杀敌立功成为人人赞颂的英雄壮举的同时,在都市红尘之中杀人也就不是什么罪孽深重、人人谴责的事情了。
可以说,诗人们嘴里的“杀人如剪草”、“杀人红尘中”、“杀人都市中”,其实都不过是实现人生理想、宣泄内心苦闷的痛快话——用今天的话说,大约是“酷语”——并不一定会亲自付诸行动。曾经对“杀人红尘里,报答在斯须”的古代侠客表示过羡慕之情的杜甫,其实是连鸡吃虫、人烹鸡这样的事情都于心不忍的菩萨心肠。有诗为证,《缚鸡行》:“小奴缚鸡向市卖,鸡被缚急相喧争。家中厌鸡食虫蚁,不知鸡卖还遭烹。虫鸡于人何厚薄,吾叱奴人解其缚。鸡虫得失无了时,注目寒江倚山阁。”
李白跟杜甫有所不同,他少年时代即学习过剑术,后来出门游历之时,也喜欢随身携带匕首宝剑。对李白有知遇之恩的前辈崔宗之,在《赠李十二白》诗中说李白“袖有匕首剑,怀中茂陵书”,李白的弟子刘全白在《唐故翰林学士李君碣记》中也说老师“少任侠,不事产业”,稍晚于李白的范传正在《唐左拾遗翰林学士李公新墓碑序》中也有李白“少以任侠自任”的记载。
综合上面叙述,我推测:李白虽然没有杀过人,但是,年轻的时候应该是跟人干过架的。所谓的“杀人红尘中”、“杀人都市中”,无非是干架的时候,捅过几次刀子。当然并没有把人捅死——肯定只是轻伤。否则,唐朝法律也不是吃素的。《唐律》有一条:“诸斗殴杀人者,绞;以刃及故杀人者,斩;虽因斗,而用兵刃杀者,与故杀同。”不过,比起不久前“大汉之风”的掌掴阎崇年来,情节还是要严重一些。由于唐朝没有互联网,因此事情就没有闹得沸沸扬扬,尽人皆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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