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大军以“十户”为标准,规定所需携带的食物和炊具。比如,在入侵花剌子模帝国期间(1219 1222年),蒙古大军每“十户”配备的给养物品是:三条或三条半干羊肉,以及一口大铁锅。
毫无疑问,仅凭这些给养是无法满足士兵需要的。要理解蒙古大军的后勤问题,还必须考虑其远征作战的特点,即远征的不仅仅是蒙古大军,还包括军中将士的家眷,以及他们牧养的马、羊等牲畜。
比如,旭烈兀率军西征时(1253年),总共带了15万兵马。而据美国历史学家史密斯估计,每名将士大概有5至6名家眷,于是,随军出征的家眷达75万至90万之众。每家又估计牧有100只羊(或100只羊当量的其他牲畜)和10匹马。羊是主要的食物来源,而马则或是战马或是运输工具。如果以每匹马相当于5只羊计算,随军出征的羊的数量为2250万只。
毫无疑问,如此庞大的行军队伍,必然会影响行进速度。比如,小羊羔每天只能走5到6公里路程。因此,在遇到紧急军情的时候,大军必然会加速先行,家眷及牲畜则只能慢慢尾随。正所谓“远水解不了近渴”,为了保证有足够的干粮,维持生命和战斗力,蒙古兵必然会频频抢劫。
按照波斯历史学家志费尼的说法,蒙古统治者之所以不让士兵配备足够给养,是因为“狮子只要不饿,根本不去猎取、袭击野兽”,“吃得太饱的狗不猎野兽”,“饿着你的狗,它才跟你走。”正因为他们欣赏这种哲学,如赵珙《蒙鞑备录》所言:“(蒙古人)凡攻大城,先击小郡,掠其人民以供驱使 每一骑兵,必欲掠十人。”
当然,劫掠平民以保证自己的给养,并非只是蒙古军队奉行的哲学。比如,依照辽国的兵制,辽兵都不配发干粮,但每名辽兵都配有一名“打草谷家丁”,他的职责就是“四出抄掠以供之(指辽兵)”。
据美国历史学家唐纳德?恩格斯考证,在亚历山大大帝时期,马其顿远征军通常会以“结盟”的方式保证给养,否则也会行劫掠之事,“那些没有在马其顿军队到来前就投降的地区被认为是敌人,在这种情况下,需要采取特别的行动来确保军队的粮食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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