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三年(1664年),农历三月初六,广东省香山县,一个名叫“黄凉都”(“都”是元明清三代通行的基层行政区划,介于县与村之间,相当于现在的“乡”)的山区小镇,炊烟不起,鸡犬不闻,在这儿世代定居的几百户人家跑了个干净,只有一声接一声锣响,伴随着锣响的是一个清兵高亢而悠长的叫喊声:“乡亲们都回来吧,朝廷不拆迁了!大家都别躲了,赶紧回来吧,朝廷说不拆迁了!”
那清兵在街上来来回回喊了几趟,消失了。大约两袋烟工夫过去,有人从树丛中钻了出来,有人从山坳里爬了上来,然后出来的人越来越多,老老小小竟然多达上千口人,他们都是镇上的居民,听信了清兵的宣传,高高兴兴回了家。太阳落山的时候,很多人家的屋顶上冒起炊烟,往日宁静的街道上也恢复了喧闹。
就在此刻,杀声陡起,一队清兵包围了整个镇子,见门就踹,见人就杀,无分男女,无分老幼,没有一人能够幸免,这个镇子变成了一座炼狱。大屠杀过后,清兵又放起火来,火光冲天,照耀数十里,烧了整整两天三夜,整个镇子焦尸遍地,片瓦不存,生机全无,就像从来没有存在过一样。
再来看另一个场景:
康熙十七年(1678年),农历二月十七,福建省泉州市,一个名叫“乌屿桥”的村子,迎来了一个大官——“福建全省水陆提督总兵官”杨捷。在杨捷来视察之前,乌屿桥的村民已经跟地方官磨了好几天嘴皮子了,当地官员要求村民在三天之内离开海边,往西迁徙八十里,但却不提供任何补偿,连搬家费都不给,村民们当然不愿意,他们听说上面有大官来视察,都很高兴,以为总算有机会向高层领导诉诉苦了。
可他们无论如何也想不到的是,那位杨捷大人不是听他们诉苦来的,而是逼他们搬家来的,而且杨捷不是一个人来,他带了至少几千名士兵,人人都带着兵器,一副杀气腾腾的样子。杨捷见到村民,就问了两句话,第一句:“你们怎么还没搬走?”第二句:“你们怎么还敢穿明朝的服装?”然后他就转身,朝后面的军队点了点头,一场大屠杀随即开始。不到半天时间,全村百姓无一存留,包括不满月的婴儿都被残忍地一一摔死,然后那些万恶的杂种又放了一把火,把整个村子烧成了白地。
这两个场景,都发生在康熙年间,都跟拆迁有关。
现在有拆迁,清朝一样有拆迁。现在的拆迁大多跟房地产开发有关,而清朝的拆迁则名目繁多,有的是为了修造行宫,有的是为了修造陵寝,有的是为了拓宽城墙,有的是为了拓宽河道,有的是为了把汉人赶走,让满人和蒙古人安插下来。清朝前期近半个世纪都没有停息的“圈地运动”,就是一场超大规模的拆迁,通过这场拆迁,清廷成功地清空了整个北京内城,以及华北平原上成千上万所村庄,使得几十万旗人一文钱不花就拥有了现成的房子和大片的土地。这篇文章开头提到的那两场灭绝人性的拆迁,却跟以上所有的拆迁都不一样,它们完全是出于军事目的。
出于什么样的军事目的呢?消灭南明,消灭郑成功。您知道,清朝建立后几十年,南明小朝廷一直在中国东南沿海进行活动,试图赶走满清,恢复大明。而在南明的所有军事力量当中,郑成功的部队是最有战斗力的,郑成功先在厦门和金门两岛活动,后来又割据了台湾,对满清统治构成极大威胁。
无论是郑成功盘踞厦门和金门的时候,还是他割据台湾以后,都需要经常向沿海居民购买粮食以及其他生活必需品,为了消灭郑成功,清廷想出了这么一招儿:把沿海居民迁往内地,把沿海所有的庄稼、树木、房屋统统毁掉,让郑成功和南明军队在陆地上找不到补给品,断绝他们的生命线。这招儿叫做“坚壁清野”,后来日军侵我中华的时候也用过。
朝廷要坚壁清野,老百姓却不想被拆迁。第一,故土难离,世代生活过的土地和家园,不是说扔掉就忍心扔掉的。第二,沿海居民早已习惯了他们自己的生活方式,捕鱼、晒盐、开垦沙田,或者百十号人乘一大船远赴东南诸国做外贸,虽然不是人人富裕,小日子过得也算滋润,一迁入内地,首先就得适应新的生活方式。第三,拆迁得有补偿,得有生活保证,至少得保证拆迁对象在拆迁之后所过的日子不能比拆迁之前要差,而清廷为了节省经费,在绝大多数地方进行的拆迁都是没有补偿的,即使有,也低得可怜(譬如顺治年间逼迁北京内城的汉人居民,每间房只给4两银子,按购买力折合人民币仅有几百块钱),而且还要经过各级官僚的层层克扣,在这种情况下,再“爱国”的老百姓,再希望“收复台湾”的拆迁对象,也会对拆迁有意见。
老百姓不愿搬迁,清廷就采取武力手段,一个字:杀。清朝初年著名学者黄宗羲的学生屈大均是广东人,亲眼目睹了康熙三年清政府在广东沿海诸县的强拆暴行:
“令滨海民悉徙内地五十里,以绝接济台湾之患。于是麾兵折界,期三日尽夷其地,空其人民,弃赀携累,仓卒奔逃,野处露栖。死亡载道者,以数十万计。”
“飘零日久,养生无计,于是父子夫妻相弃,痛哭分携,斗粟一儿,百钱一女,豪民大贾,致有不损锱铢,不烦粒米,而得人全室以归者。其丁壮者去为兵,老弱者展转沟壑,或合家饮毒,或尽帑投河。有司视如蝼蚁,无安插之。”
“八郡之民,死者又以数十万计。民既尽迁,于是毁屋庐以作长城,掘坟茔而为深堑,五里一墩,十里一台,东起大虎门,西迄防城,地方三千余里,以为大界。民有阑出咫尺者,执而诛戮,而民之以误出墙外死者,又不知几何万矣。”
这些话的意思是,为了防止沿海人民为郑成功提供补给品,清廷派军队划界强迁,要求沿海五十里以内所有居民都得离开家园,前往内地,而内地官府却不给安排住所和耕地,做钉子户的百姓被杀,配合拆迁、愿意搬家的百姓也因为断绝生活来源,而分别选择自杀、卖儿卖女、当乞丐或者冻饿而死,当局看在眼里,不管不问,把老百姓的命看得连蝼蚁都不如。
屈大均说,因为拒迁被杀的居民大约有几十万,死在搬迁途中的大约也有几十万,百姓搬迁后,政府在沿海划定界线,不让任何人走出界外,因为触犯禁令而被杀死的又有不知道多少万人。
屈大均说的只是康熙三年发生在广东境内的拆迁,事实上,为了打击郑成功而在沿海进行的血腥拆迁不止发生在康熙三年,也不仅仅限于广东一省。根据清政府官修史籍《康熙实录》记载,从顺治十三年(1656年)郑成功盘踞厦门、金门两岛开始,清廷就开始在福建沿海搞起了零星的、不成规模的拆迁活动;到了顺治十八年(1661年),郑成功割据台湾,清廷震怒,拆迁开始扩大化,从福建一省蔓延到浙江和江苏;康熙三年(1664年)以后,福建、浙江、江苏、山东、河北、广东、广西这些靠海的省份,都有部分辖区被划进了拆迁范围;此后随着清廷与台湾关系的紧张程度,拆迁时紧时松,直到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收复台湾,清廷才逐渐取消了“禁海”和“迁界”,允许流亡各处的沿海居民回到自己的家园。简言之,像文章开头提到的那种惨无人道、灭绝人寰的拆迁场面,曾经发生在七个省,前后持续了二十八年。
这些大规模的、持久的、血腥的暴力拆迁,主要发生在康熙年间,但是平心而论,绝大多数屠杀都不是康熙的主意。第一,在他统治的前六年,是权臣鳌拜在执政,诸如圈地、迁界、大搞文字狱等等野蛮国策,是出自鳌拜而非出自康熙;第二,从《康熙实录》里可以看到,康熙亲政以后,多次告诫两广总督周有德、福建巡抚许世昌等地方大员,一定要“安插得所,俾海上新迁之民无失生业”,意思就是要做好安置工作,别让拆迁对象失去生活来源。
但是,康熙对拆迁暴行也必须负责,举个最典型的例子:文章开头提到的那位福建提督杨捷在泉州乌屿桥村实施过大屠杀之后,被御史参了一本,说他“残害生民”,而康熙却批示道:“此皆愚民故违功令,严设刑辟,可俾其畏而知儆也!”意思是杀得好,杀了这帮钉子户,其他钉子户就知道厉害了。记得电视剧《康熙王朝》主题曲里有句“我真的还想再活五百年”,歌颂康熙到了无耻地步,读史至此,让人忍不住想把那句歌词改成“我真的还想再拆五百年”。
最后说一下拆迁效果。
如前所述,清廷在沿海搞拆迁,是为了打击郑成功和南明的力量,这个目标有没有达成呢?很难说。康熙十八年,福建提督杨捷给康亲王杰书写了一封密信,信上有两句话很关键:一、“海寇深入,不足以制其锋,致彼掠取粮物如故。”二、“防守将弁贪利行私而阴与为市。”即沿海防线虽然建立,但是由于海岸线实在太长,无论怎么防守,都防不住郑成功的军队继续进入大陆获取补给品;更可恶的是,大拆迁和边界禁令杜绝了老百姓向台湾方面提供粮食,这个空白却立即被满清的将领填补上去——他们为了获取私利,暗地里跟台湾做生意,把生活必需品卖给郑成功。
当然,清廷在沿海的大拆迁也不是没有任何积极意义——血腥拆迁致使沿海居民生路断绝,大批大批地逃亡海外,在越南、马来西亚等国定居下来,经过几代人努力经营,他们把定居地建成了人烟稠密、外贸发达、经济繁荣的港口或者商业区。这些大清难民的后代,现在被我们叫做“华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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