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三妻四妾,指的是古代妻妾众多的意思。虽然说得如此,其实,三妻四妾还是有一定来历的。三妻,指的是“一发妻二平妻”;四妾,指的是“四偏妾”。按照古代礼法,发妻持家,平妻在旁辅佐,偏妾则要尽心伺候夫君与三房夫人。古代男人娶三妻四妾,主要的目的是为了享受欢乐和传宗接代。这种所谓的三妻四妾主要是指古代社会的一种婚姻制度。是一种对女子的迫害。同是丧偶,男子再娶为续弦,女子再嫁是失节。男尊女卑,女子只能依附于男子,是社会制度的结果,而这个结果又加剧了男女的等级分化,于是出现了男子妻妾成群,而女子只能从一而终。
根据有关史料记载,所谓三妻,是指春秋时期,齐国君主得一段佳话,传说当年齐国君主立后不决,乃至朝野上下议论纷纷,后来君主戏言称立后三人,而事未成则卒,乃至史官未知其意,故称三妻。中国古代的妻妾制度,堪称世界奇观。此一制度,打从母系氏族消失那天起,便开始萌芽,然后茁壮成长、势不可挡。而用现代人的眼光来看,中国古代的“妻妾制度”,是一种极度没有人性、极度残忍无情的制度。因为它将“阶级”带进了家庭、带进了床帷,带进了枕边,也带进了亲情中间,强行把血脉相连的一家人分成了压迫和被压迫的两类。这实在是对古代人性论莫大的嘲讽,更是“仁恕”之道背后的黑色幽默。
其实中国古人很早就对妻妾制度提出了异议。《易经》言:“二女同居,其志不相得,曰革。”然而,远见卓识和人性平等,强不过享乐主义和独裁专制,妻妾制度仍然存在,并且发展出了一套完整的规矩。现在很多人都说,中国古代是“一夫多妻制”。这话错了,如果你当真生在古代而说这句话,一定会被人目为不守礼法之徒。中国古代,仍然是一夫一妻制,姬妾是不能算做合法配偶的,如果一定要说,那就只能是“一夫一妻多姬妾制”。氏族社会时期,国中有“媵制”,这是一种氏族首领才有资格实行的婚姻制度。即女儿出嫁时,岳家必须以同姓侄女辈陪嫁。陪嫁过去的姊妹或女奴,自然属于媵妾,而姊妹媵妾的身份比女奴要高,那就不必多说了。再往后,便正式出现了“妾”。妾在家庭中,虽然承担着生儿育女的义务,却享受不了“妻”的待遇。为什么呢?最初的原因很简单,为妻的女子,家庭出身都要高于妾。妾一般都来自卑贱低下的家庭,甚至是战败方奉献的礼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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