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满后,调任知端州(广东肇庆)。回京任监察御史里行,又改监察御史,为“言事官”,对处事不当,行事不法的官僚,都可以进行弹劾。当时张尧佐被任命为节度使兼宣徽两院使,右司谏张择行、唐介和包拯一齐对此进行辩论,话语十分恳切。又曾建议说:“国家每年用岁币贿赂契丹,这并非防御戎狄的良策,应该训练士卒、选拔将领,致力于充实和巩固边防。”又请求朝廷重视门下省封驳制度,以及废罢和禁铜贪赃枉法的官吏,选拔地方长官,实行对补荫弟子进行考试的制度。当时各路转运使都兼任按察使,往往摘取无关紧要的小节来上奏弹劾官吏,专门以苛刻的考察来相互标榜、自诩高明,使得地方官吏十分不安,包拯于是请求朝廷废罢了按察使之职。
为惩治贪官,自庆历四年(1044)廿八月,他向仁宗上疏《乞不用赃吏》,认为清廉是人们的表率,而天赃则是“民贼”。包拯七次上书弹奏江西转运使王逵,揭露他「心同蛇蝎」,残害百姓。并严厉批评宋廷的任官制度。皇佑二年(1050)至三年间,包拯知谏院,曾三次弹劾外戚张尧佐,审清妖人冷青冒充皇子的特大诈骗案,震动朝野。
包拯出使契丹,契丹让典礼官对包拯说:“雄州城新开了一个便门,是不是想招诱我国叛逆之人以刺探边疆情报呀?”包拯说:“涿州城也曾经开过便门,刺探边境情报何必用开便门的方式呢?”那人于是无言以对。
包拯在历官三司户部判官及三司副使期间,先后出任京东,陕西,河北等路转运使,每至一地,都以减轻民间负担、改革弊政、发展生产为己任,提出了「宽民利国」的经济思想。多次为了国家大事,说了皇帝不爱听的话,论斥权幸大臣,请求罢去皇帝赐给亲信官僚们的恩宠,一切改由主管机构正常渠道进行。他将唐朝魏征给唐太宗的三道奏章写出来,呈给宋仁宗为座右铭,时刻警惕,以国家大事为重。请求仁宗虚心纳谏,分辨是非,不要搞“先入为主”,偏听偏信,而要爱惜人才,除去苛刻,严正刑禁,禁止妖言邪说,不随意大兴土木,如此等等,朝廷多采纳施行。
包拯被任命为龙图阁直学士、河北都转运使。曾建议在边境无事时将军队移到内地,但没有得到答复。现在,包拯请求:“罢除河北的屯兵,将他们分别安置在黄河以南的兖、郓、齐、濮、曹、济各州,即使边境告急,也无需担心来不及调遣。如果说边境的守兵不能一下子减少,那么就请求朝廷训练义勇,减少干粮,每年的花费,比不上屯兵一个月的费用,一州的财赋就很充足了。”没有得到答复。
嘉佑元年(1056)年十二月,朝廷任包拯权知开封府,他于次年三月正式上任,至三年六月离任,前后只有一年有余。但在这短短的时间内,把号称难治的开封府,治理得井井有条。敢于惩治权贵们的不法行为,坚决抑制开封府吏的骄横之势,并能够及时惩办诬赖刁民。
由于包拯在开封府执法严明,铁面无私,敢于碰硬,贵戚宦官也不得不有所收敛,听到包拯的名字就感到害怕。儿童妇孺们都知道包拯之名,亲切称呼他为「包特制」。开封府广泛流传着这样的话「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用阎罗比喻包拯的铁面无私。
移任瀛州知州,各州用公家的钱进行贸易,每年累计亏损十多万,包拯上奏全部罢除。因为儿子去世,包拯请求在方便的州郡任职,做扬州知州,又移任庐州5升为刑部郎中。因为保荐官员有失而获罪,被降为兵部员外郎、池州知州。
官复原职,移任江宁府知府,朝廷召任权知开封府,升为右司郎中。包拯在朝廷为人刚毅,贵成宦官为之收敛,听说过包拯的人都很怕他。人们把包拯笑比黄河水清了,儿童妇女也知道他的大名,喊他为“包待制”。京城称他说:“关节不到,有阎王爷包老。”以前的制度规定,凡是告状不得直接到官署庭下。包拯打开官府正门,使告状的人能够直接到他面前陈述是非曲直,使胥吏不敢欺骗长官。朝中官员和势家望族私筑园林楼榭,侵占了惠民河,因而使河道堵塞不通,正逢京城发大水,包拯于是将那些园林楼谢全部毁掉。有人拿着地券虚报自己的田地数,包拯都严格地加以检验,上奏弹劾弄虚作假的人。
宋嘉佑六年(1061),他官至枢密副使,次年五月病逝,“京师吏民,莫不感伤,叹息之声,大街小巷都可听得到。”朝廷赠官吏部上书,有“奏仪”十五卷传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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