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孟子“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中的“后”的释义,学界历来有两种观点。一是儿孙对长辈要尽后代的责任;二是娶妻生子,延续子嗣。大多数学者倾向于前者。我的理解是,二者并无冲突,前者宽泛,后者具象,实则前者已经包含了后者。毋庸置疑的是,无论怎么去理解,若一个男人“不娶无子,绝先祖祀”,在古代都属于不孝。
中国古代确实出现过不少独身男人,独身即意味着“绝后”,“绝后”即意味着不孝,而古代男人之不孝,即意味着要承受来自家庭、社会及儒家道德伦理等方面的诸多压力。但赵炎意外地发现,这些独身男人似乎并不惧怕压力,他们面对“绝后”往往各有说辞,且均能大义凛然、自圆其说。茶圣陆羽:生“不知何许人也”,死亦何惧无后?陆羽,寿72岁,婚史不详,从其自传及各种史料记载来分析,多半是未婚。他是一个弃婴,不存在父母之命;相貌丑陋,不认字,还口吃(有仲宣、孟阳之貌陋;相如、子云之口吃),当过优伶,二十岁以前,一边演戏一边学文化,未曾结婚;其后考察茶事,先后出游四川、江苏、浙江等地,在苕溪(今浙江吴兴)隐居,开始闭门著述《茶经》,一直到公元780年,呕心沥血三十载乃成,其时他已年近五旬,依然未娶。
小时候的陆羽曾经拿“绝后”不孝一事讥讽过他的和尚师傅。据《新唐书》载,有一次智积禅师要他抄经念佛,陆羽反问:“终鲜兄弟,而绝后嗣,得为孝乎?”并公然表态:“羽将授孔圣之文。”把智积禅师气得够呛。但陆羽成年以后,虽皈依儒家,修习孔孟文章,却并无“绝后”不孝之困扰,于二十九岁时写《陆文学自传》说出理由:“(陆羽)字鸿渐,不知何许人。”什么意思呢?就是孝道是针对先人的,我连亲生父母都不知道是谁,何谈“祖祀”?既然无需祭祀祖先,那么,“绝后”也就说不上是不孝。这个道理无可辩驳。诗人罗隐:今朝有酒今朝醉,家财不为子孙谋。
罗隐的寿数更长,活了77岁,前半生基本都在考试,且次次名落孙山,史称“十上不第”。或许正是因为如此,罗隐养成了愤世嫉俗的性格特点。他的诗朗朗上口、通俗易懂,于浅显直白中蕴藉深刻哲理,尤以讽刺散文成就很高,堪称古代小品文的奇葩。生平跟女性有过一次接触,《唐才子传》记载:隐初贫来赴举,过钟陵,见营妓云英有才思。后一纪,下第过之。英曰:“罗秀才尚未脱白”,隐赠诗云:“钟陵醉别十余春,重见云英掌上身。我未成名卿未嫁,可能俱是不如人。”可惜二人最终没有走到一起。黄巢起义爆发,罗隐避乱隐居九华山。光启三年(公元887年),其55岁,归乡依吴越王钱?,历任钱塘令、司勋郎中、给事中等职。公元909年(五代后梁开平三年)去世。罗隐之所以屡试不中,今天看来有两个恶性循环。一是没有及时“齐家”,惹人物议,他也就破罐破摔,作诗云:“不论平地与山尖,无限风光尽被占。采得百花成蜜后,为谁辛苦为谁甜”?二是自编其文为《谗书》,惹权贵憎恶,所以罗衮赠诗说:“谗书虽胜一名休”。而他自己更加显得毫不在乎:“得即高歌失即休,多愁多恨亦悠悠。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
对于最终的“绝后”,他的理由显得非常堂而皇之:“国计已推肝胆许,家财不为子孙谋”。也即男子汉大丈夫要献身国事,如果有了子孙,就不能置之不顾,而为子孙谋家财,其结果只能是家财败尽,家风败坏,子孙败落。北宋林逋:吾志之所适,非室家也。在《宋史》里,林逋这个人非常了不起,寿61岁。幼时刻苦好学,通晓经史百家,年及长,拒不参加科考,也不结婚,常年隐居西湖,自谓“以梅为妻,以鹤为子”,人称“梅妻鹤子”。他作诗随就随弃,从不留存。有人问:“何不录以示后世?”答曰:“我方晦迹林壑,且不欲以诗名一时,况后世乎?”有心人窃记之,得300余首传世。林逋死后,仁宗皇帝赐溢“和靖先生”;大儒朱熹更是对其赞誉有加:宋亡,而此人不亡,为国朝三百年间第一人!
那么,林逋“绝后”明显有违儒家孝道,为何朱熹不贬反褒呢?跟他的表白有关。大中祥符五年(1012),真宗向林逋示好,人多劝其出仕,但林逋虽感激,却婉言谢绝:“然吾志之所适,非室家也,非功名富贵也,只觉青山绿水与我情相宜。”据赵炎分析,林逋所言,表白了这样一个意思:我的志向不在“治国平天下”上,因此,只要修身即可,无所谓齐家。中国的隐士文化,在古代具有极强的普世价值,儒、道、释三教中人概莫能免于其熏陶。尤其儒家学子,往往达则显于朝、穷则隐于野,能够真正不求闻达者,是为真隐士、大逸才。从这个角度来看,林逋做的比陶渊明更加彻底而决绝。对这种人,哪怕他们真的独身“绝后”了,儒家对其的评价亦能客观地做到“不为己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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