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国策,大凡国策的制定,都必将影响国计民生。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在我国古代历史上,有很多奇特的“特殊政策”,如今看来,相当雷人。
1、西汉商人不许穿丝乘车,东汉官员贪污得父子连坐
汉朝初年,天下乱后方定,为了尽快恢复经济,宽纾民力,平抑物价,汉高祖刘邦实行重农抑商政策。《资治通鉴》卷十六记载,汉高祖“乃令贾人不得衣丝、乘车,重租税以困辱之”。吕后当政时更是强调“市井之子孙不得为官仕吏”。
这些政策使得商人的日子过得很憋屈,不仅“有钱没地方花”,而且子孙后代都无缘于官场。全社会都看不起商人,实在让商人很没面子。于是,当时有骨气有志向的人,都不会去做生意,使得商业发展非常艰难,物资匮乏,连军队都缺少战马。
《资治通鉴》卷五十还记载,东汉时期,政府规定,官员如犯了贪污罪,就会连累儿子一起坐牢。“清河相叔孙光坐臧抵罪,遂增禁锢二世”。这种连坐政策虽然也打击了当时的官场腐败,但也使无辜者受到牵连,很不通情理。
于是,到了汉安帝建光元年(121年),“居延都尉范复犯臧罪,朝廷欲依光比”。这时,新上任的太尉刘恺认为:“春秋之义,善善及子孙,恶恶止其身,所以进人于善也。”呼吁政策“人性化”一些,这赢得了其他官员的赞同,一起说服朝廷废除了贪污官员父子连坐的“非人性化”惯例。
2、北魏规定富人帮穷人,能官可兼多地职务多给薪俸
《资治通鉴》卷一百三十三记载,公元473年,“癸丑,魏诏守令劝课农事,同部之内,贫富相通,家有兼牛,通借无者;若不从诏,一门终身不仕”。
北魏政府发布命令,号召老百姓重视农业,一个地区的富人同穷人要互相帮助,富人不能嫌弃穷人,富人有多余的耕牛,必须借给没有耕牛的穷人。假如富人不肯借耕牛给穷人耕田的话,穷人告到地方政府,那么,就要处罚富人,处罚的方式是:富人的家人子弟,终身不许走仕途当公务员。
有了这样的政策,哪个富户还敢不帮助穷人?这种朴素的古代“富人帮穷人”,在政策层面上动真格的,相当雷人。
当时,北魏政府还有一个非常鼓舞官吏的政策:“县令能静一县劫盗者,兼治二县,即食其禄;能静二县者,兼治三县,三年迁为郡守。二千石能静二郡上至三郡亦如之,三年迁为刺史。”
只要地方官员有真本事真能力,把自己的属地管理得好了,辖地就可以越来越广、官越做越大、俸禄越来越多。这在古代官本位的体制中,确属一种根本性的保障措施,激励性很大,对促进北魏吏治管理水平起到了积极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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