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至正和明朝隆庆年间,因民间听信大选宫女等谣言,而兴起了“拉郎配”,时人多有记载,后人也言此不疲,甚至将其搬上了荧幕。笔者在阅读清初一些年谱、笔记时,竟然“发现”顺康时期也有此等谣言造成的闹剧,其持续时间之长、规模之大,较前两次有过之而无不及。
上海人姚廷遴在其自撰年谱性质的《历年记》(《清代日记汇抄》,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中对此多有记载。
顺治四年(1647年),当姚廷遴20岁时,该年夏天民间讹传朝廷要选秀女,结果府县城镇乡村僻壤,有女在家者俱惊慌无措,早说暮成,不必三杯水酒,只用一鼓一笛,甚至良贱不拘,时刻不限,从早至暮,从暮达旦。当时人们传诵着一首诗:“一封丹诏未为真,三杯淡酒便成亲。夜来明月楼头望,只有嫦娥未嫁人。”(按:这是元人的作品。“至正丁丑,民间讹言采童男女,自中原至江南,年十二三以上,使为婚嫁。吴僧柏子庭为诗戏之曰:一封丹诏未为真,三杯淡酒便成亲。夜来明月楼头望,惟有娥 未嫁人。”见《诗词趣话》卷二“谣言”,葛煦存原编,琴石山人校阅,杨扬点校,书目文献出版社,1995年版)如是两月,此风渐息。
一年以后,顺治五年(1648年)八月,选采女之传闻风起。这一次更甚于前。
顺治十年(1653年),又哄传“满汉联姻”,即“满洲之女发配中国男子,中国女子要配满洲男子”。结果,有女儿的人家,父母着急,不论贫富,将就成亲,“遍地皆然”。姚廷遴感慨:“真亘古未闻事也。”
时隔40年后,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又发生了此类事件:
十一月二十日始,十二月初十日止,迎亲、并亲日夜不停。并亲者着忙之甚,百物皆贵。甚至不论贫富,不计礼仪,亦不择门当户对,不管男女年纪大小,大约茶二斤、礼银四两为最,更有不费分文者。
他人亦有这方面的记载。同为上海人的董含在《三冈识略》(辽宁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中记载,顺治十三年(1656年)八月,“哄传点选彩女,人情惶骇。大河南北,以迄两越,无论妍丑,俱于数日中匹偶,鼓乐花灯,喧阗道路。有一婿数家争之,男子往往被迫成婚。又有守节颇久,不得已复嫁,亦或借此再适者”。实在是热闹非凡。
这些“拉郎配”确有影响,笔者竟然在一部地方志中也找到了点滴记载。《中国地方志集成?乡镇志专辑?紫堤村志》(上海书店1992年版):“(顺治)十三年八月初四五日,盛传采女入宫,一时婚嫁殆尽。”同时,该志还记载了上述康熙朝发生的事件:“康熙三十一年十一月廿七八九日亦然。原系讹言,顷之自息。”紫堤村即今天上海市上海县诸翟镇。无疑,地方志的编撰者也认为这两次谣言影响很大。
时人许洽记载,康熙三十一年冬,“喧传点绣女信,纷纷嫁娶,错配甚多,苏、松、常尤甚”。并说,当时正值考试,主试的学政却多次接待北来的显赫达官,而参试的士子们因婚配大半已回了家,更奇怪的是考试竟然有以“桃之夭夭”作为题目,结果“人情愈疑,逾月乃息”。 (《眉叟年谱》,见《丹午笔记?吴城日记?五石脂》,江苏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
至此人们不禁要问,如果说明朝时是有人假托奉旨选宫女,带来一系列的混乱的话,那么,清初这些谣言又是怎样发生的?换句话说:所有这些谣言是不是都是空穴来风呢?
这里仅就笔者所见到的材料略加分析。第一,姚廷遴曾记载,顺治五年时,“又闻满汉联姻,朝廷将关外并满洲女子驱逐而南,配与中国男子,天下一家,华夷为胥”。查对《清世祖实录》,在顺治五年八月壬子(二十日),顺治帝谕礼部:“方今天下一家,满汉官民皆朕臣子,欲其各相亲睦,莫若使之缔结婚姻,自后满汉官民有欲联姻好者听之。”庚申(二十八日)顺治帝又颁布了一道上谕,就满汉联姻的具体办法谕户部:
嗣后凡满洲官员之女,欲与汉人为婚者,先须呈明尔部,查其应具奏者,即与具奏,应自理者即行自理。其无职人等之女部册有名者,令各牛录章京报部方嫁;无名者,听各牛录章京自行遣嫁。至汉官之女,欲与满洲为婚者,亦行报部。无职者听其自便,不必报部。其满洲官民娶汉人之女实系为妻者,方准其娶。
应该说,这次满汉联姻其来有自,然而对比清廷的作法,姚廷遴所载述的传闻无疑是极不准确的。但设身处地想想,当时江南连粗安也谈不上,又有几人能见到皇帝的上谕呢?人心惶惶,捕风捉影,以讹传讹,实不足怪。
第二,康熙三十一年“拉郎配”的发生,据叶梦珠《阅世篇》(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卷二“礼乐”说,他在该年六月,接到儿子的家信,其中说:“晤礼部郎陆曾庵先生云:将有如汉制选侍之举。”然而到了八月,此事不见动静,以为选秀之事就此结束。“不景十一月望后,举国若狂。”当然,此事“朝廷正选旗下女童,不及民间也”。姚廷遴事后的记述是:“此时闻朝廷选妃,差大学士明珠、索额图往江南、浙江及陕西、湖广、四川等处,凡系满洲旗下官员,自三品以上一品以下,凡有亲生女子,先期开报,候二大人进用,实与民间毫不干涉。”只是那些“愚夫愚妇”们,“有无谓之惊惶”罢了。
康熙三十一年,明珠、索额图都已不是大学士。两人是否来过江南,笔者也未见记载。当然,清廷此年是否有“如汉制选侍”的打算呢?只能待考了。
通过以上两个事例,人们至少可以体会皇家婚姻在普通人心中的地位,同时也可窥得满汉婚姻在当时人们心中的分量以及当时的满汉关系。当然这也是流言蜚语传播的极好例子。
在这种“拉郎配”的婚嫁中,真不知上演过多少人间悲剧。姚廷遴的婚姻悲剧多少与此有些关系。
顺治四年,拉郎配之风兴起时,有张江栅者,是姚廷遴姑夫(唐姓)的外甥,来求唐家大姑娘八字,有提亲之意。而姚之姑夫以女儿已于幼年与姚定亲为由婉拒。姚因此也回绝了好几头好亲。
第二年,拉郎配之风更盛于前,唐家将大姑娘寄在城外的姚侍山家,姚廷遴去看望时,唐家大姑娘私下对他说:其父母有变更之意,让他去找赵伯昌说亲。姚听从其言,但赵伯昌的回答是,有人在姚廷遴的姑母面前说姚的坏话,此事很难挽回了。赵伯昌也不愿过问此事。
顺治六年五月,唐家大姑娘许配给了褚文余,不过两年,文余得血症死。姚之表妹寡居。姚廷遴亦于该年十月定亲,九年三月十九日成亲。对于此事,“大家悔恨,迟矣”。
姚廷遴也有亲属是婚姻速配者。康熙三十一年的拉郎配风潮中,十二月初五日,姚廷遴的小婿家娶弟妇,请他去了三日。
董含在《三冈识略》中记载了一则孪生女的悲凄故事:
广陵有老儒,孪生二女,有姿色,俱好文墨,并处不能辨,幼时以香炙面为识。是秋,讹传有掖廷之选,仓卒归二少年。嫁同日,娠同时,死同病,亦一异也。有赋《渔家傲》吊之者曰:“昼锁纱窗萦碧雾,琼花自是双无树。并蒂娇姿怜解语,经行处,花钿暗识修眉妩。画阁肩随朝复暮,闲情时咏游仙句。奔月化烟留不住,天风度,飞琼自挽双成去。”
按,“是秋”这里未明言何年,依上下文应指顺治十五年。
这些“拉郎配”不可能产生喜剧故事,顶多也就是闹剧而已。不过,依据叶梦珠的说法,这种拉郎配对于人们传统的“礼乐”观念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婚姻六礼,贫家久不能备矣。至于纳采、问名,庶民寒陋者,亦所不免。以余所见,顺治戊子年(五年),民间讹传朝廷将采女童入宫,城乡有女之家,婚配者纷纷,无论年齿,不择门第,朝传庚帖,晚即成婚。傧相乐工,奔走不暇,自早至暮,数日之内,无非吉日良时,阴阳忌讳,略不讲择,然而是时婚家亦不见干犯不祥,始知选日合婚,徒多炫惑。至康熙壬申(三十一年)十一月,复然……然而,婚嫁者因此尽削繁文。
这种非常的速配婚姻,去掉了一切繁文缛节,对于穷人无疑提供了方便之门,叶梦珠认为,这是“便民之事,故当事者不禁,亦圣人从俭之意也”。同时也破除了吉日择亲的迷信,甚至寡妇们也借此再嫁,此时,他们受道德的谴责或许降到了最低。前引《诗词趣话》中引有诗作讽咏明朝隆庆时拉郎配者:“大男小女不须愁,富贵贫穷错到头。堪笑一班贞节妇,也随飞诏去风流。”
那么,清初到底发生过多少这类事情?康熙三十一年的“拉郎配”是否是绝响呢?笔者还给不出答案,各方面记载特别是官方的记载极少,因为这毕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上引《紫堤村志》,就将这事放在了“灾异”卷中。但这毕竟关乎个人的终身大事,因此偶尔也会见到这方面的记载。笔者就发现,著名文学家蒲松龄的婚姻也和此有些关系,据蒲松龄自撰《述刘氏行实》记载:其与妻子刘氏是在顺治十年时定的亲,到了顺治十二年,“讹传朝廷将选良家子充掖庭,人情汹动,刘公初不信,而竟不敢归,亦从众送女诣婿家”。待讹言平息后,刘氏回到自己家,又过了两年,蒲松龄才正式迎娶刘氏。此事发生在顺治十二年(1655年),这是前文所没有提到的一个年份。同时值得注意的是,前面所引材料的作者都是江南地区的人,而蒲松龄则是山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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