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猫警长之父”诸志祥
人民网9月10日电(易潇)9月8日晚,“黑猫警长之父”诸志祥辞世在上海逝世,享年74岁。诸志祥老师1968年开始发表作品,著有童话《八戒回乡》《黑猫警长》《黑猫警长与外星人》等。
陆川微博悼念:经典形象将永生
得知褚志祥病逝的消息,导演陆川第一时间在微博留言:“诸志祥老师,谢谢您的信任,把电影版权托付给我。约好要在上海相见,太遗憾了。您留下的黑猫警长经典形象将永生。”
据了解,陆川此前曾表示购买了《黑猫警长》的影视改编权,将拍摄《黑猫警长》真人版。而诸志祥也发布过声明,将《黑猫警长》原著小说的真人影视作品改编权(包括真人电影、电视剧、网络剧改编权)及为拍摄上述作品需要而对该作品进行的再创作权、影视发行权、网络发布权、与该影视作品关联的衍生产品的开发销售权等相关权利,独家授权于北京环球艺动影业有限公司使用。
"黑猫警长"差点变"熊猫警长"
诸志祥诸志祥老师1968年开始发表作品,其中《黑猫警长》最为人熟知。诸志祥曾经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构思《黑猫警长》时,曾经有3种动物入围,分别是熊猫、老虎、以及猫。经过一番斟酌后,最终选择了猫的形象.“熊猫是国宝,样子可爱,孩子喜欢,可是它行动笨拙,不适合当警察。老虎有力量,但缺少智慧,警长要有勇有谋,也不好。最后,我挑了猫。”诸志祥表示。
在诸志祥眼中,猫有诸多优点,它是天生的好猎手,而猫对付的主要对象是老鼠,老鼠又是世界上数量最多的动物之一,繁殖能力强,怎么打也打不完。讲童话故事时,要找一个数量多的动物做反面主角,不然一下子打完了下次写什么。
《黑猫警长》曾引发著作权风波
很少有人知道,“黑猫警长”曾是上海首例著作权纠纷案的主角。1984年,儿童文学作家诸志祥出版了《黑猫警长》的图书,图书销量创出50万至60万册的“天量”。上海美影厂将该书改编成了动画片,在全国的影院进行播出,每集都为诸志祥署了名,还支付了稿酬。
但自动画片在电视台一炮打响后,美影厂开始和人民美术出版社、中国电影出版社合作,在《动画大王》《孙悟空》等画刊上,发行了《黑猫警长》的动画连环画,甚至还出版了连环画单行本,但这些都没有署名“原著人诸志祥”。文稿费及印数稿酬2.4万余元,尽数给了改编人戴铁郎。1987年6月下旬,诸志祥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认为上述行为侵犯了他的版权及署名权,要求公开登报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万元。
经过长达半年的审理调查,法官们厘清了案件脉络。事实上,先有了诸志祥的《黑猫警长》连环画创作;在此基础上诞生了《黑猫警长》动画片;之后,又有了戴铁郎的一系列《黑猫警长》连环画创作。最终,诸志祥和戴铁郎握手言和,由戴铁郎从所得文字稿酬中,赔偿给诸志祥人民币2880元,诸志祥当庭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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