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诗人的作品,无法直接拿去换钱,但有时可作“代金券”。代金券的效力不但要看作品质量的好坏,也要看诗人的名气大小、运气好坏。运气好时价值连城,人们争着兑换。交了恶运的一文不值,扔到马路边也没人捡。
李白在家乡岷山读书时,喜欢玩鸟,这个爱好后来也没什么改变。黄山胡公有两只白鹇,“以名呼之,皆就掌取食”,如把它们拿到鸟市,价钱可想而知。当时李白很想要,但无钱。胡公说:“你不必为难,写首诗给我得了。”李白很高兴的给了他一张“代金券”,便把鸟提走了。
李白曾山路夜行,无处投宿,一位姓荀的老太太让他留宿一晚,李白同样以诗相报。荀老太太也未与他计较,欣然收下。
杜甫陷贼时,得到大云寺赞公的多方照顾。临走时还赠以青丝履。杜甫愧无以报,赞公笑道:“这好办,你送我两首诗不就得了。”杜甫欣然命笔。
杜甫的“代金券”有时还会提前支付。建造草堂时,他的生活相当艰难,没有一个基础班子去给他筹划,许多事情都得自己操心,而光是美化周围环境,便需一笔不小的开支。虽然杜甫一文钱也没有,但“代金券”倒是不少。他作“江上舍前无此物,幸分苍翠拂波涛”向韦二要锦竹秧;“饱闻桤木三年大,与致溪边十亩阴”向何十一要桤木秧。不但如此,有时他还直接在“代金券”中注明所需数目,如向萧八要桃秧时说:“奉乞桃栽一百根,春前为送浣花村。”这么一赞美,别人就高兴得手舞足蹈,合不拢嘴,赶快就把东西送去,算是贷款两讫。
另外,杜甫非常疼爱孩子,想给他们弄个猢狲玩玩。想买,但兜里掏不出钱来,那就用“代金券”试试看。别人一看到诗,也真的答应了,因为诗比小猴子值钱,谁都乐意兑换。
“代金券”只是在亲友、熟人范围内生效,不是全国通用,有时是他人索要,有时是预先支付。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东西收到了才去“结账”,券的面额不能过大,大多限制在兑换零星物品。除此之外,也不能向官员行贿,不能买田纳妾,当然也无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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