杯酒释兵权
“陈桥兵变”后,尽管宋太祖已黄袍加身,但“废置天子,变易朝廷”之类的军事政变,仍有可能重演。当时禁军的九名高级统帅,或是太祖称帝前的结拜兄弟,或是赵宋集团的中坚人物,他们在赵宋集团的崛起和“陈桥兵变”中均有极大贡献,是集兵权、功勋于一身的赵氏王朝的开国元勋。功高则震主,权大则不测。这种功高权重的情形,对太祖及其子孙的皇位,确乎是一个潜在的威胁。
太祖有一句名言:“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这虽然是针对南唐政权而言的,却也把他对功臣近侍的戒备之心,表露得淋漓尽致。对南唐可以用武力征伐,但对手下的开国元勋怎样处置,让深谙机谋的宋太祖非常棘手。
建隆二年(961)七月,太祖召见赵普问道:“为什么从唐末以来,数十年间帝王换了八姓十二君,争战无休无止?我要从此息灭天下之兵,建国家长久之计,有什么好的措施?”
赵普答复道:“陛下深谋远虑,提出这一问题,此乃天地人神之福也。唐末以来皇祚数移,兵革不休,战乱频仍,根本原因就在于方镇势力太大,君弱臣强。现在要革除这一弊端,唯有削夺方镇的权力,控制他们的财政,收编他们的精兵,这样天下自然就安定了。”赵普的话还没说完,太祖就连声说:“你不用再说,我全都明白了。”
一天晚朝结束,太祖把石守信、高怀德等禁军高级将领留下来喝酒,喝到酒酣耳热之际,太祖突然屏退左右侍从,推心置腹地向他们诉起了衷肠。他说:“若不是靠你们出力,我是到不了今天这个位置的,为此,我从内心念及你们的功德。但是,做皇帝也太艰难了,还不如做个节度使快乐,不瞒各位说,这一年来,我从来都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
石守信等人听了,忙问:“这是什么缘故?”
太祖不慌不忙地继续说:“这不难知道。我这个皇帝地位,谁不想坐坐呢?”
石守信等人听出了话中之音,连忙叩头说:“陛下何出此言,现在天命已定,谁还敢有异心呢?”
太祖说:“不然,你们虽然无异心,然而你们部下想要富贵,一旦把黄袍加在你的身上,你即使不想当皇帝,到时也身不由己了。”
一席话,软中带硬,将领们知道自己已经受到猜疑,弄不好还会引来杀身之祸,顿时冷汗淋漓,一边流泪,一边叩头,请太祖给他们指明一条明路。
太祖缓缓说道:“人生在世,有如白驹过隙,所有追求富贵的人,不过是想多聚些金钱,多有些享乐,使子孙后代免于贫困而已。你们不如放弃兵权,多买些良田美宅,为子孙置下永久的产业。同时多买些歌儿舞女,日夜饮酒相欢,以终天年,我再同你们结为儿女亲家,君臣之间,两无猜疑,上下相安,岂不是很好吗?”
石守信等人见太祖已经把话讲得这样明白,只得俯首听命,表示感谢太祖的恩德。
第二天,侍卫亲军司马步兵都指挥使石守信、都虞侯张令铎、殿前司副都点检高怀德、都指挥使王审琦等,都上表声称自己有病,要求解除军职,宋太祖欣然同意,让他们罢去禁军职务,到地方上去任节度使。
与此同时,太祖废除了殿前都点检和侍卫亲军马步军都指挥司。禁军分别由殿前都指挥司、侍卫马军都指挥司和侍卫步军都指挥司,即所谓“三衙”统领。另选一些资历较浅、威望不高、容易控制的人担负禁军将领,分别掌管三衙。这三衙又互不统属,互相牵制,这样,军权就牢牢掌握在皇帝手里了。
后来,太祖还果真兑现了互联姻亲的诺言,把守寡的妹妹嫁给高怀德,把自己的两个女儿分别嫁给石守信和王审琦的儿子,还让三弟光美做了张令铎的乘龙快婿。君臣无猜,共保富贵,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杯酒释兵权”。
比起汉高祖、明太祖等置功臣于死地,而且斩尽杀绝的做法,宋太祖的“杯酒释兵权”实在是文明得多!
上述故事主要取自司马光的《涑水记闻》,后来李焘的《续资治通鉴长编》也作了详细记载,再后来,几乎所有相关的历史书籍都一遍又一遍地重复这个故事,很少有人提出怀疑。
最早的记载
现存“杯酒释兵权”的最早记载,是北宋真宗时的宰相丁谓所写的《丁晋公谈录》和北宋仁宗时宰相王曾的《王文正公笔录》。
丁谓的《谈录》记述了赵匡胤与赵普的一段对话。宰相赵普对太祖赵匡胤说:“禁军统帅石守信、王审琦兵权太重,不能再让他们领兵了。”赵匡胤听后不以为然,说道:“石、王这两位老将是我多年的老朋友,难道还怕他们造反吗?”赵普说道:“石、王这两位老将肯定不会造反。但他们缺乏统帅才能,日后肯定制伏不了部下。如果其属下将官要造反的话,他们也会身不由己的。”太祖仍然表示怀疑地说:“这二人受国家如此重用和恩惠,难道会有负于我?”赵普从容答道:“只怕就如陛下,怎么也负于周世宗了呢?”太祖顿时大悟,就听从了赵普的提议,罢了两人的兵权。
这段记载说明,太祖是在被赵普说服后,才开始按照赵普的建议着手进行解除兵权的。其中并没有戏剧性的“杯酒释兵权”故事发生。
王曾的《笔录》中就出现了“杯酒释兵权”的雏形。他是这样描述的:相国赵普屡以为言,太祖于是不得已召来石守信等到宫中酒宴,谈到过去彼此亲密无间的快乐往事时,乘机进言:“我与诸位,兄弟相称,义同骨肉,哪里有什么芥蒂?但是言官们进说不已,我也不得不有所考虑,以今天的情况讲,不如各位自选风水宝地,出守外藩,世袭官爵,租赋所入,也足以自奉,这样优哉游哉地安度晚年,不亦乐乎?我后宫中有几个女儿,当与诸位的公子攀亲,以示君臣无间。诸位看如何?”
石守信等人都心领神会,叩首称谢。于是石、高、王诸人各归藩镇,俱蒙皇亲婚约,后二十多年,仍贵裔显赫。
这段记载说明,“杯酒释兵权”的故事,首次出现于仁宗时期,但情节较为简略;直到神宗时期的《涑水纪闻》,故事才变得有声有色起来。
与司马光大体同时的王巩在《闻见近录》中也有一段类似的记载:“太祖即位,方镇多偃蹇,所谓十兄弟者是也。上一日召诸方镇,授以弓剑,人驰一骑,与上私出固子门大林内,下马酌酒。上语方镇曰:‘此处无人,尔辈要作官家者,可杀我而为之。’方镇伏地战栗。上再三谕之,伏地不敢对。上曰:‘尔辈既欲我为天下主,尔辈当尽臣节,今后无复偃蹇。’方镇再拜呼万岁。”
这段故事很有趣味,草莽气十足,很有点像“马上得天下”的赵匡胤的做派。由于司马光名气太大,使这段西方决斗式的林中对决反而湮没无闻了。
是子虚乌有吗?
从20世纪30年代开始,有学者对史料仔细考证后,对“杯酒释兵权”这一生动的历史故事提出了有力的质疑。
首先,《谈录》只讲罢石守信、王审琦二人的兵权,并无设宴请客这一情节。而《笔录》记载罢去兵权的夙将,除了石守信、王审琦外,还有其他几位将领,并增添了太祖设宴与夙将“道旧相乐”的情节。后世所谓“杯酒释兵权”一说,基本上都出于此。《涑水纪闻》则称石守信、王审琦等皆被罢军权,以散官就第,而又大事铺张设宴道旧情节,绘声绘影,恍如身历其境。看来,该故事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由简到繁的递增过程。距离当事人的时代愈远,记载却愈加生动详细,显然,是编写人为了把故事写得生动有趣,不断添加、润色的结果。
其次,三书都说此事与赵普有关,但说法却不一致。据《谈录》,罢石守信、王审琦的兵权是宋太祖听了赵普一次谈话之后决定的;据《笔录》,则是在赵普多次苦谏之下,太祖“不得已”才同意的;而到了《涑水纪闻》,却是太祖、赵普两人共同谋划的结果。如此抵触的说法,怎么能成为盖棺定论呢?
第三,上述三种史料,对石、王被削去兵权后的出路,说法也各不相同,有的只说“不令石、王主兵”,有的说他们“寻各归镇”,有的则说他们“皆以散官就第”。到底他们“释兵权”之后干什么去了,没有可以取信于人的一致的说法。
第四,“杯酒释兵权”这样一件大事,在北宋史官修的《太祖实录》和《三朝国史》中不见片语。元末,根据《太祖实录》、《三朝国史》等编成的《宋史·太祖记》,对此事也不着点墨,如果真有这件值得当时称颂的大事,《实录》、《国史》是不会不书的。
第五,“杯酒释兵权”这件事究竟发生在北宋哪一年,以上三本书均没有记载,而比司马光还晚一百多年的李焘在《续资治通鉴长编》里说它发生于建隆二年(961)七月。仔细阅读《宋史》可以发现一个很大的漏洞,建隆二年六月甲午(初二)太祖母杜太后病逝,六月初到七月初,按照当时的惯例,应是国丧期间,当时朝廷上下不准作乐,更不准宴饮。赵匡胤不可能违反这种礼仪。而且“杯酒释兵权”故事说赵普正担负宰相,而建隆二年时,赵普的职位仅为枢密副使,三品,还不足以同赵匡胤密谋大事。他第一次拜相是在乾德二年(964),这已是“杯酒释兵权”之后三年了。
所以,许多学者认为,“杯酒释兵权”这件事虽然听起来很有趣味,但经不起推敲,应该是子虚乌有的。
反驳的意见
另一些学者认为,“杯酒释兵权”对宋代的政治、军事历程都产生过重大影响,不可能是杜撰出来的。其理由如下:
一,石守信、王审琦等人的军权的确是在建隆二年七月后罢免的,北宋的官方档案,如《国史》、《实录》等对此均有明确记载,无可置疑。这就是说,“释兵权”一事是完全真实的,余下的则仅仅是通过什么方式释去兵权罢了。
二,从方式上看,“杯酒释兵权”或许如后人所言,极具戏剧性,但若考虑到太祖与“义社十兄弟”的特殊关系,把它放在宋初特殊的政治环境中考察,却又是一件极合情理的事情。与“杯酒释兵权”类似的传闻应不少见。如王巩《闻见近录》所载“郊宴抑偃蹇”,几乎就是“杯酒释兵权”的另一个版本。版本虽多,源头只有一个,这只能证明“杯酒释兵权”确有其事,因记录者未能身临其境,记述有异罢了。
三,王曾只比丁谓晚生十一年,二人基本上是同时代人。《笔录》乃王曾亲笔所撰,丁谓的《谈录》并非丁氏亲撰,而是其后辈对丁氏谈话的追述,至丁氏外甥潘延之时方才成书面世。如此说来,王曾《笔录》的成书面世必早于《谈录》无疑。所以,认为“杯酒释兵权”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的编造过程不能成立。
四,王曾为人忠直刚正,曾因抨击真宗制造天书,裁抑太后姻亲而遭黜,素有直臣贤相之誉。书以人重,王曾的经历和为人决定了其《笔录》所叙必多实录而少增饰。而丁谓虽也曾拜相,入主二府,但为人无德,真宗时的天书闹剧,多出自他与王钦若之手,后因交通宦官,结党欺罔,被流放海南,朝野目之为奸佞。故丁氏之《谈录》,虽然不必因人而废,但其史料价值决不会在王氏《笔录》之上。
五,皇太后的丧期问题。《宋史·礼志》载:“建隆二年六月二日,皇太后杜氏崩……太常礼院言:……准故事,合随皇帝以日易月之制,二十五日释服。”杜太后六月二日去世,按“以日易月”算,“服丧三年”实际只需二十四天。从六月二日到六月二十五日,正好为二十四天。二十五日即脱去丧服,标志着朝廷规定的法定丧期已过。“释服”后,除特别隆重的国宴之外,已不禁止一般的宴饮和娱乐。如《宋会要辑稿·礼》中就有当年“七月十九日……宴群臣于广政殿”的记载。所以,把杜太后的丧期说成是“六月初至七月初”是没有依据的,与“杯酒释兵权”的时间没有冲突。
由此看来,说“杯酒释兵权”经历了一个从简到详的发展过程,也许可以成立。但说它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的编造过程,则是不能成立的。
其实,我们可以忽略“杯酒”的细节,而关注“释兵权”的本质。总之,太祖削夺兵权、改革兵制的一系列办法,有效地保证了宋朝军队的长期稳定,彻底结束武人乱政的动荡局面,其成效是不言而喻的。但其负面作用也不容忽视。北宋一代,武人以保身全名为大幸,太宗以后几无名将,唯一值得称道的狄青也遭猜忌而死。其后,在面对女真族猝然南侵的凌厉攻势时,北宋王朝轰然倒塌。
乍一看来,赵匡胤的“杯酒释兵权”好像很潇洒,令人真有那种“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的感觉,似乎不费什么劲,手腕多多的赵匡胤便将这件底本应该非常棘手的事情给搞定了。实际上,赵匡胤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史载,在“杯酒释兵权”时,赵匡胤曾开导众将说:“人生苦短,白驹过隙。众爱卿不如多积金宝,广置良田美宅,歌儿舞女以终天年。如此,君臣之间再无嫌猜,可以两全。”这话的意思再明显不过了,只要众将放下武器,不掌兵权,不再对他赵匡胤的皇位构成威胁,那么,其他一切都好说。
由此可见,赵匡胤在“释兵权”时,表现得非常慷慨——当然是慷国家、民族之慨,用《宋史》的原话说就是“赏赉甚厚”,给众武将开出了极为优厚的价码。
透过现象看本质,所谓的“杯酒释兵权”,其实不过是宋太祖赵匡胤“以腐败换兵权”罢了。
石守信底本是一员仁将,作战勇猛,一向重义轻利,可是,自从“杯酒释兵权”事件发生后,他“顿悟”了,从此开始追求声色犬马,疯狂聚敛财物。对他的这一“表现”,《宋史》如此评价:“岂非亦因以自晦者邪?”话说得很透彻:原来他老兄不过是像当年秦国大将王翦那样,为了打消秦始皇的疑虑,在出征灭楚途中故意“自污”罢了。
而另一位武将王全斌,史书上也说他以前一直表现很好,为人素来“轻财重士,不求声誉,宽厚容众,军旅乐为之用”,可是,“杯酒释兵权”后,他竟像换了个人似的,克蜀之日,竟自己带头,放纵部下大肆搜掠蜀中,“侵侮宪章,专杀降兵,擅开公帑,豪夺妇女,广纳货财,敛万民之怨嗟,致群盗之充斥”。
很显然,王全斌的这种反常之举也是为了自污求保。因为,在他看来,克蜀之功太大,自己的威望已瞬间升至无以复加的程度,太祖赵匡胤已经赏无可赏,如果不来一场声势同样浩大的“自污”之举,因为功高震主,自己一定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由于自己有言在先,对于武将们的贪污腐败,赵匡胤尽量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做到能不说的不说,能不管的不管。甚至有时,有的武将在这方面做得实在太过分了,必须处理时,他也尽量手下留情。
有个名叫王继勋的武将,是彰德军节度使王饶之子,王皇后的胞弟。据《宋史》记载,这位国舅爷性情残暴,是个贪财渔色、“专以脔割(将活人身上的肉割成一片一片的)奴婢为乐”的食人魔王。一天,王继勋府中围墙因大雨坍塌,大批奴婢逃出牢笼,跑到宋太祖面前告御状,把王继勋骇人听闻的罪行全都捅了出来。
据说,宋太祖“大骇”之下,对王继勋判决得挺狠:“削夺官爵,勒归私邸。仍令甲士守之。俄又配流登州。”但最终处理起来却是雷声大雨点小,还没等自己的小舅子王继勋前往流放地,赵匡胤早已改授其职为右监门率府副帅。由于有恃无恐,970年,王继勋被任命为西京洛阳的行政长官之后,变本加厉地发泄着自己残暴的本性,开始吃人:“强市民家子女备给使,小不如意,即杀食之,而棺其骨弃野外。”以致人贩子和棺材铺商人日夜出入王继勋府中,门庭若市。有了上一次告御状的教训,洛阳百姓对上诉不再抱有希望,学会了听天由命,任其宰割。
据统计,直到太宗即位后王继勋被处死时,仅在973年到977年这短短的五年时间里,王继勋亲手杀掉和吃掉的奴婢就多达100多人。这样一个十恶不赦的食人恶魔,如果不是赵匡胤有意庇护,想必绝对不会吃人吃得这么不亦乐乎,逍遥自在。
在“杯酒释兵权”这场历史上著名的政治交易中,赵匡胤表现得极为慷慨和仁爱。为了“安抚”石守信等武将,他不但向他们赏赐了大批的钱财,而且还“约婚以示无间”,与一帮武将缔结政治婚姻。“杯酒释兵权”后,很快太祖便践约将自己寡居在家的妹妹燕国长公主嫁给了高怀德,女儿延庆公主、昭庆公主则分别下嫁给石守信之子和王审琦之子。显然,这种婚姻有着强烈的政治色彩,是对失去兵权后的武将们的一种笼络、安慰与补偿。
赵匡胤的这些小恩小惠、耍小聪慧的做法真的非常有效,由于这种“以腐败换兵权”的政策,除了在立国之初发生过两起由后周旧臣李筠、李重进所发动的叛乱外,在大宋帝国内部,300多年间竟然再也没有发生过一起类似“黄袍加身”的政治事变。
然而,天下事往往有一利则必有一弊。在帝国后期,“以腐败换兵权”无异于自毁长城,慢性自杀。仔细算一算账,人们就会发觉,这代价也真的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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