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在古代著名杀手里,荆轲的武艺,还谈不上最糙(详见《水货杀手荆轲》一文),因为还有垫底的,此人名叫豫让,春秋战国人士。不同的是,荆轲成为杀手,还有点赶鸭子上架的味道,而豫让却是一个主动的人。原来,豫让本是春秋晋国卿大夫智伯的门客,也一直受到礼遇。后来,智伯遭人暗算,为韩、赵、魏三家联手所杀。此后,就有了著名的三国分晋,当然,此时的时间节点,也由春秋步入战国。而三家之中,又以赵家“带头大哥”赵襄子最怨智伯,竟将他的头盖骨漆成饮器,以此作乐。当然,这事让跑路到山林之中的豫让知道了。于是,立下了一个著名的誓言:“士为知己者死,女为说己者容。今智伯知我,我必为报雠而死,以报智伯,则吾魂魄不愧矣”(《史记》)。可是,豫让作为门客,跳跳舞吹吹牛还是可以的,但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杀手,基本功就不够扎实了。
豫让第一次刺杀行动,地点是在厕所(“入宫涂厕,中挟匕首,欲以刺襄子”)。你看,这场所选的多有水平,蹲茅坑时,裤裆下拉,行动多有不便,此时捅上一刀,却也事半功倍。可是,就当赵襄子正欲解带,不知为何,心动了一下,幽幽地看了豫让一眼,道,我这要解大手,你一个大男人盯着我作甚?(“襄子如厕,心动,执问涂厕之人”)豫让拔刀而起,道,欲为智伯报仇!可无奈技不如人,茅房方寸之间,电光火石,倒下的却是豫让。不过,赵襄子却没有杀他(当时社会还是颇为推崇侠义之风),落下了一句话:“彼义人也,吾谨避之耳”。但豫让的杀手之路,却没有消停的意思。这次,他要玩更疯狂的。《史记》如下记载:“漆身为厉,吞炭为哑,使形状不可知,行乞于市。”什么意思?豫让为了不让赵襄子认出自己,竟硬生生把自己给整残了,扮作乞丐街中行乞(可惜豫让不是生在现代,不然打个飞的到韩国整下不就得了,省了如此麻烦)。
终于,豫让等到了机会。某日,赵襄子策马市间,路过一桥。豫让躲在桥边,听得马声渐近,正欲拔刀,马忽然跃起。赵襄子大惊,左右忙举刀护卫,豫让力搏,终武艺太差,束手就擒。赵襄子看着眼前人,幽幽道,君为豫让否?豫让点头。赵襄子叹气道,我一再让你,也终究不是办法,我看,你还是自裁,以全忠名。豫让掩面叹道,你可杀我,但我终有不甘,我虽不能杀你,但望你借我衣服一用,以满足我的夙愿。
赵襄子是个聪明人,自然知道豫让用意,于是解下衣裳,递与豫让。豫让拿起短剑,衣上连刺三刀,笑道,罢了罢了,此生夙愿已了,可安然于黄泉见主公了。长叹一声,伏剑自尽。你看,豫让虽在“杀手圈”只算“水货”,但究其职业道德,还是蛮拼的。当然,蛮拼的,还大有人在。至少,要离也可算上一位。我们先来看一下《吴氏春秋》对他的描写:“细小无力,迎风则僵,负风则伏”。按现代话讲,大概就是弱不禁风的“矮丑搓”,这样的外在条件,和我们认知里那些白衣飘飘玉树临风的杀手形象,根本就沾不上边。和我们有同样观感的,是当时面试杀手的领导,吴王阖闾。吴王的缘由其实也简单,此次暗杀行动,要对付的是“走追奔兽、手接飞鸟、筋骨果劲、万人莫当”的勇士庆忌。以眼前羸弱之人,去PK万人之敌,这根本就不是一个重量级的。
要离当然看出吴王眼里的迟疑,一个准杀手本能的自尊,让他内心的傲娇随风绽放。只见要离上前一步,道,刺杀庆忌这事,还真只有我能办到。吴王道,何解?要离道,“愿王戮臣妻子,断臣右手,臣诈以负罪出奔,庆忌必信臣矣。”要离的意思很明确,就是和吴王联手演一场杀妻断臂的限制级苦情动作戏,只是,这戏份里超高的技术含量,恐怕连黄盖见了,也得自愧不如。
吴王暗吸了一口凉气,道,杀个人而已,前戏做得这么足,这人还真是蛮拼的。当然,如此逼真的戏,肯定骗过了胸肌大无脑筋的庆忌。敌人的敌人,自然就是哥们,我们的要离,如愿成为了庆忌的心腹。可是,从心腹到心腹大患,其实只有一步之遥。要离这位潜伏在敌营貌不惊人的杀手,在一次主仆交欢的泛舟旅行中,终于露出了杀手本色,从背后“唰”地一刀,刺杀庆忌于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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