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代中国学界文坛上,有一大怪人,尊崇他的誉他为“怪杰”,诋毁他的称他为“怪物”,这个人就是狂儒、怪杰、拖长辫的北大教授:辜鸿铭。
辜鸿铭,祖籍福建厦门,1856年出生于马来亚槟榔屿一个英国人的一个橡胶园里,自小俊敏的他被在当地传播基督教的苏格兰传教士布郎赏识并收为义子。知识渊博的辜鸿铭,一生共获得13个博士学位,精通英、法、德、日、俄、拉丁、希腊、马来亚等九种外语,曾为六国使节充当翻译,被孙中山和林语堂称之为“中国第一语言天才”,年过花甲,背诵六千一百多行的无韵长诗《失乐园》,居然一字没错。
辜鸿铭是个矛盾的混合体,中西文化的激烈碰撞使他成为清末的第一大怪物。他生在南洋,学在西洋,婚在东洋,仕在北洋。最爱的却是东方姑娘,辜鸿铭以“爱莲”名动天下,此爱莲非周敦颐的“爱莲”,而是中国古时女人特有的三寸金莲。辜鸿铭曾戏称自己的成就主要归功于那双金莲,称其为自己的“兴奋剂”。辜鸿铭的原配夫人淑姑,就是凭借那双长不及掌的金莲,把辜鸿铭所折服。在辜鸿铭眼里,淑姑有一双“特别神气美妙的金莲”——中国旧式妇女所独有的小脚。
传说辜鸿铭写作时,遇到思路滞塞,文笔枯干,便会大喊:“淑姑,快来书房!”淑姑便会应声而至,坐在他身旁,奉献出丈夫须臾不可离之宝物——小脚。任凭辜鸿铭将一对小脚攥在手中摆弄,拿到嘴边嗅闻。片刻,辜鸿铭便像“兴奋剂”那般来了精神,文思泉涌,洋洋洒洒,下笔有神。
辜鸿铭醉心于女人的三寸金莲,且成了他特有的一大癖好。他对此还有一番高论:“女人之美,美在小脚,小脚之妙,妙在其臭。食品中有臭豆腐和臭蛋等,这种风味才勉强可与小脚比拟。前代缠足,乃一大艺术发明,实非虚政,更非虐政。”
辜鸿铭视妇女缠足为国粹也就罢了,还把一夫多妻当作天理,曾为此留下世界级辩论:“壶一杯众”论。这与他婚姻生活的怪有关。辜鸿铭痴迷中国女子的三寸金莲,有了“兴奋剂”还不够,娶了淑姑不到一年,辜鸿铭便纳了日本姑娘吉田贞子为妾,晚年又收了碧云霞姑娘。且有一套为纳妾辩护的理论。“妾者,立女也”,意思是说男人在外为家为国辛苦奔波时,应有女子立于其旁,作休息扶手之用,换句话说,也就是男人纳妾是天经地义的事。这惹得女子尤其是西方在华女子是可忍孰不可忍,向他下战书。面对为何赞成纳妾却反对女子多招夫的责问?辜鸿铭却风马牛不相及地问人家是否见过中国的茶壶,洋太太不知辜鸿铭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回答说见过。辜鸿铭便说:“这茶壶和茶杯就好像男人和女人,一个茶壶配上几个茶杯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而一个茶杯配上几个茶壶则是万万不可的。”辜鸿铭这著名的“杯壶论”,后来广为流传,以至于和他灰白的辫子一起,成了一代怪杰的标志。
说起他的辫子,虽称不了怪癖,但确实令人费解。辜鸿铭的法国朋友、学者弗兰西斯·波里1930年在纪念文章《中国圣人辜鸿铭》中便称其为“中国怪人”、“疯老头”,并对其“滞留在陈旧过时的年代”“喜作谬论的独特个性”印象极为深刻:“他穿着中国长袍。在北京人都已剪掉辫子的此刻,他却留着那条象征性的发辫。我们的谈话进行了一个多小时。辜氏口若悬河,我几乎插不上话。其实这只是一场长长的独白,令我毕生难忘,因为我从未见过如此执着地坚持己见、坚持确实信念的人。”
辜鸿铭对那条“象征性的发辫”确实坚持己见,他曾对毛姆说:“你看我留着发辫,那是一个标记,我是老大中华的末了的一个代表。”辜鸿铭还骂所有剪辫子的人是“没有辫子的畜生,野兽!”民国初年,人家剪掉辫子后戴顶帽子,他就骂人家:“沐猴而冠!”
可辜鸿铭却是大清人中最早剪辫子的人之一。那是他在苏格兰读书时,他有个女友喜爱把他黑亮的辫子拿在手中把玩,为讨好女友,辜鸿铭竟“咔嚓”一声剪下了自己的发辫赠与女友。
对辜鸿铭,百年来评价不一,誉之者上天,贬之者入地,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特立独行的辜鸿铭,辩才无双的辜鸿铭,说不尽、讲不完、弄不明白的辜鸿铭,1928年4月病逝于北京,享年72岁。他的古怪离奇让人诧异,逸闻轶事令人捧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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