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的化学家对带酸的物质特别感兴趣。人们发现酸味物质能侵蚀许多金属,后来人们发现了一些新的更强烈的同类化学物质,金属和其他物质会更迅速地被他们溶解。所有这类化合物都叫做“酸”,因为他们最主要的特点就是有酸味。人们把来源于有机体中的酸称为“有机酸”如果汁;来源于非生命物质的酸称为“无机酸”如盐酸。
十七世纪中叶,人们积累了丰富的化学知识。开始形成了把酸作为化学物质的概念,随着科学的发展酸概念的涵义也不断变化。
早在1663年波义耳对酸的描述是:具有酸味,能溶解许多物质,能使兰色植物染料(如石蕊)变成红色,与碱作用以后,酸性消失,生成中性盐。
1887年阿累尼乌斯认为:酸是在水溶液中电离生成的阳离子全都是氢离子的物质。
1923年化学家布郎斯特和劳来认为,凡能给出质子的物质就是酸。
可见,现代化学家对酸的本质认识是,酸是一种化合物;他具有丢掉一个质子的倾向。如果这种倾向相当强,这种酸尝起来就会有酸味;如果这种倾向不够强,那么他就不带酸味,然而他依然是一种酸。由此可知,现代酸是概念本质涵义是物质中含有质子,与早期具有酸味的本质涵义不同了。
1923年化学家路易斯提出酸的概念是:酸是能够接受电子对的物质。这样金属离子都是酸。如镁离子就是酸。他既无酸味又无质子,故称这类酸为路易斯酸,上面讨论的酸称为质子酸(含有氢元素)。
总之,酸的涵义,随着时代的进步而不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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