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抽查核实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全年共抽查副处级以上干部43.92万人,其中有3902人因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被取消提拔资格,受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处理的124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160人。
上述成效的取得是基于中央组织部在全国范围部署推行凡提必核2015年1月开始,凡是拟提拔为副处级以上干部人选、后备干部人选以及转任重要岗位人选等,都要重点抽查核实当事人所报告的个人有关事项,抽查比例由3%至5%扩大到10%。这种核实契合了全面从严治党方针,是反腐倡廉工作的一个抓手,有利于发现干部的问题,同时给意志不够坚定者敲响警钟。
对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而言,应对党组织绝对忠诚。那些心中坦荡、做事磊落、奉公守法的干部,在向组织报告个人事项时,当不会有顾虑,有关信息会如实填写。反过来看,如果某些人心里有鬼,做了见不得光的事,有来源不明的巨额财产,显然不敢对组织实话实说。此时,核实有关信息、调查有无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这也是检视干部清廉与否、处理问题干部的有效依据。
面对去年的抽查成效,公众在点赞肯定之余,或许也有一些想法。比如,核查比例能否进一步提高?从抽查的角度,10%的比例不算少,但还有90%未查。在未查的干部中,是否有人侥幸脱逃?这要引起有关部门的警惕。此外,凡提必核的意思是提拔时才核实。当下,依法行政与民主监督已是新常态,核查干部的个人事项是否也应更加常态化?再者,目前抽查核实的对象是拟提拔为副处级以上干部人选而透过近年的一些案例,小官大贪已成为一种新动向。某些科级干部甚至是街道办人员,贪腐数额之巨令人咋舌。小官是否也应纳入个人事项申报与审核范畴,基层权力监督的短板如何弥补,值得关注。
当然也要承认,较大范围的官员个人事项申报与核实,必然会涉及大量工作。因而,相关工作恐怕要考虑效率与逐步推进。对于包括行政在内的各项改革,公众当理解渐进式的意义。同时,这也可能引出另一话题那就是,社会呼吁的官员财产公开。无论以哪种方式进行,党员干部必须接受党组织的监督,权力行使必须被置于社会监督的阳光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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