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瓶掣签制度:
乾隆57年(1792年)制订:先将灵童迎至拉萨,由驻藏大臣及宗教上层人物等进行面试,选出相貌端正、对答清晰,并能准确辨认前世活佛之遗物的“确有灵气”者。接着,由驻藏大臣将他们的乳名、父名等在牙签上,投入金瓶。然后,择定吉日,举行抽签仪式,中签者即为合法的转世灵童。
明朝设立卫所和建立僧官制度:
明朝时称西藏地区为乌思藏。朝廷在乌恩藏设立卫所,任用藏族人担当各级官吏,赐给印信让他们管理藏族事务,征收贡赋。明朝还建立僧官制度,封赐各教派首领,任免各级僧官。最高僧官称法王。
清朝确立达赖和班禅的册封制度:
清入关前,黄教领袖五世达赖统一全藏。清入关后,五世达赖进京朝贺,受到顺治帝接见。并正式赐予“达赖喇嘛”封号。后来康熙又册封驻在日喀则的五世班禅为“班禅额尔德尼”,并赐以册印。从此以后,“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的称号就正式定下来了。清政府规定,以后历世达赖和班禅都必须经过中央政权的册封。
驻藏大臣的设置:
雍正时期,清政府在西藏设驻藏大臣,管理西藏事务,后又在西藏留驻军队,归驻藏大臣指挥。驻藏大臣代表中央政府与达赖和班禅共同管理西藏。
清朝与西藏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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