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的国家性质
(1)了解宪法对我国国家性质的规定
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工人阶级是我国的领导阶级。工人阶级之所以成为我国的领导阶级,是由工人阶级的阶级性质和它肩负的历史使命所决定的。工农联盟是我国的政权基础。以工农两个阶级的联盟为我国政权的基础,是由我国的基本国情决定的。工农联盟代表了我国人口的绝大多数,不但构成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坚实基础,而且表明了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充分的民主性和广泛的代表性。人民民主专政是对人民民主和对敌人专政的结合。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没有统治阶级内部的民主,就不可能对被统治阶级实行强有力的专政;不对被统治阶级实行专政,统治阶级内部的民主就难以得到保障。
(2)理解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和特点
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特点在于对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实行民主,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对分子实行专政。我国人民民主专政在历史上第一次实现了大多数人的民主。
(3)理解人民民主的广泛性和真实性
我国人民民主的广泛性和真实性。
我国人民民主的广泛性表现在:民主主体和民主权利的广泛性。
我国人民民主的真实性表现在: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有制度、法律和物质的保障,人民的利益得到日益充分的实现。
(4)理解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必要性
①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四项基本原则之一,已被写入我国的宪法,是我国的立国之本。
②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只有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确保人民当家作主,才能调动亿万人民群众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只有坚持国家的专政职能,打击一切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才能保障人民民主,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
③在改革开放的历史条件下,人民民主专政被赋予了新的时代内容:扩大了社会主义民主;突出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国家职能;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的国内国际环境;实行依法治国;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等。
2、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和义务
公民的权利是法定的、神圣的、不可非法剥夺的;公民的义务也是法定的、庄严的、不容推卸的。我们政治生活的全部内容,是以依法行使政治权利、履行政治义务为甚大和准则的。
(1)我国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公民依法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表达意愿的权利和自由,就是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我国宪法对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作了明确的规定,主要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基本的民主权利,行使这一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和标志)。监督权(公民的监督权是指公民有监督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权利,它包括批评权、建议权、检举权、申诉权和控告权等)。政治自由(这一自由主要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人民参与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方式,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体现)。
(2)我国公民必须履行的政治义务
主要有: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公民对国家、社会应尽的义务。
(3)说明我国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
①是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它表明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平等地适用法律。
②是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在我国,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二者不可分离。权利和义务是相对应而存在的,都是实现人民利益的手段和途径。公民在法律上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确保权利的实现。这就要求公民:一方面要树立权利意识,珍惜公民权利;另一方面要树立义务意识,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③是坚持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在我国,国家与公民个人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一方面,国家尊重和保障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要求公民在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时,要把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结合起来。当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产生矛盾时,个人利益必须服从国家利益,这是公民爱国的表现。
(4)有序参与政治生活
3、我国公民政治参与的途径和方式
(1)了解我国民主选举的方式及特点
各种选举方式的特点:选举的方式主要有直接选举(由选民直接投票选举被选举人的方式)、间接选举(先由选民选出自己的代表,再由他们代表选民选举产生上一级代表机关的代表或政府领导成员的方式)、等额选举(候选人名额与应选名额相等)、差额选举(候选人名额多于应选名额)
选择选举方式的主要依据:我国选举制度的发展历程表明,选举方式的选择必须体现国家性质,并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状况相适应。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要采用符合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选举方式。根据我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面对人口众多、幅员辽阔、发展很不平衡的状况,我国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采用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的选举方式。
(2)理解公民参与民主决策的多种方式(直接)
公民参与民主决策的方式主要有:第一,公民向决策机关反映意见、提出建议,这是通过社情民意反映制度参与民主决策。信息是决策的基础,民意是正确决策最重要的信息资源。拓宽民意反映渠道,是决策机关科学决策的重要前提。在作出决策前,决策机关通过多种方式广泛了解社情民意的过程,也是公民积极参与决定形成的过程。
第二,专家学者利用自己掌握的专业知识、相关信息等,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进行分析论证。这是公民通过专家咨询制度参与民主决策。决策机关通过举办论证会、座谈会等方式,听取专家的意见,集中学者的智慧,有利于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第三,决策机关将涉及公共利益的各项决策进行公示,公民在了解有关内容后发表意见,提出建议,这是公民通过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参与民主决策。公民享有对涉及公共利益的决策的知情权,这是公民参与民主决策的前提和基础。对同公共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实行公示,有利于增强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第四,公民还可以通过社会听证制度参与决策。在听证会上,公民充分发表意见,提出建议,可以帮助决策机关发现问题并加以修正、完善。听证于民是为了决策利民。
(3)公民直接参与民主决策的意义
首先,有助于决策充分反映民意,体现决策的民主性;其次,有利于决策广泛集中民智,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再次,有利于促进公民对决策的理解,推动决策的实施;最后,有利于提高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和信心,增强公民的社会责任感。
(4)了解我国的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及其意义
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是我国农村村民和城市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村民或居民直接选举村委会或居委会成员,这是村民或居民自治的基础,也是村民或居民参与民主管理的主要途径。
村民或居民通过村民会议、居民会议等形式,参与本村、本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决策与管理。
通过制定自我管理的章程和约定,以规范村民和居民以及村和社区干部的行为,用民主自治的办法管理村和社区日常事务。
村民或居民创造了村务或社区事务公开制度、民主评议村委会和居委会干部、村委会和居委会定期汇报工作、接受监督和质询等形式,使村民或居民自治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发展基层民主的意义: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切实的民主权利,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实行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以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是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的途径。实行内容农村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以扩大基层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最为广泛而深刻的实践,必须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重点推进。
(5)了解我国公民的民主监督权
(6)实行民主监督的合法渠道
渠道和方式主要有:第一,可以给国家机关写信、打电话或当面向有关人员反映自己的意见,提出批评、建议,这是通过信访举报制度行使自己的监督权。信访举报制度是我们行使宪法所规定的提出批评、建议、申诉、控告和检举权利的重要途径之一,是我们在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实行民主监督的有效方法。第二,可以将自己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反映给人大代表,形成人大代表的议案,上传到国家权力机关。这是通过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实行民主监督。第三,可以依法在新闻媒体上公开发表意见。这是通过舆论监督制度行使监督权,参与民主监督。第四,监督听证会、民主评议会、网上评议政府等活动,都是近年来出现的民主监督的新形式、新方法。
随着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我国各级政府还在不断创造新形式,尝试新方法,为公民行使监督权提供更多、更有效的渠道。
(7)公民行使民主监督权的意义
实行民主监督,既有利于改进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的工作,有助于激发广大公民关心国家大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出谋划策的主人翁精神。
(8)正确行使民主监督权
公民在行使监督权时,一方面,为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要敢于同邪恶势力进行斗争,勇于使用宪法和法律赋予自己的监督权。另一方面,必须采取合法方式,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干扰公务活动。
考点二 我国的政府
1、我国政府的职能和责任
(1)我国政府的基本职能
我国政府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国家行政机关。其职能主要有:
一是保障人民民主和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的职能。政府担负着保卫国家的独立与主权,保护公民的生命安全及各种合法权益,保护国家、企业和个人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保障人民民主,协调人民内部矛盾,惩治犯罪分子,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等。
二是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职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在经济建设中主要是进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
三是组织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职能。一方面宣传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引导人民抵制各种错误和腐朽思想的影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另一方面组织和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事业。
四是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职能。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政府提供诸如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文化设施和公共卫生设施等建设;完善市场就业机制,扩大就业规模;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控制人口增长,促进优生优育;优化公共环境,防止污染等。
(2)我国政府的作用
一方面,人们的社会生活享受到政府的管理;另一方面,人们有享受着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
我们的政府是便民利民的政府。了解政府性质和职能,相信我们的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支持政府的工作,寻求政府的帮助,监督政府的行为是我们的公民意识和政治素养的体现。
(3)说明我国政府的宗旨和政府工作的基本原则
我国政府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国政府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对人民负责。对人民负责的具体要求:一是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态度。政府及其公作人员要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真心实意对人民负责的思想,为人民谋利益。深入群众,关注民生,体察民情,尊重民意;不能损害人民利益,违法失职行为要受到追究。二是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要不断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提高行政效率,增强服务意识,努力使政府的各项工作经得起实践、群众和历史的检验。三是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政府要通过各种途径,利用各种群众组织、社会团体广泛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对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
(4)公民求助或投诉的途径与方式
2、政府权力的行使和监督
(1)政府依法行政的意义
依法行政是指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由法律授予,行使行政权力必须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政府依法行政的意义:一、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权利和自由;二、有利于加强廉政建设,保证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不变质,增强政府的权威;三、有利于防止行政权力的缺失和滥用,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四、有利于带动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2)提高政府依法行政的水平
一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以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二加强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三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努力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通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
政府权力的行使包括决策、执行、监督等环节。政府的决策是否科学,关系着国计民生。政府必须审慎行使权力,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建设,以提高决策水平。例如,不断完善决策信息和智力支持系统,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使决策能够更好的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爱惜民力。
(3)理解对政府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的意义
权力是把双刃剑,政府权力运用得好,可以指挥得法、令行禁止、造福人民;权力一旦被滥用,超越了法律的界限,就会滋生腐败,贻害无穷。为了防止权力的滥用,需要对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
政府接受监督是坚持依法行政、做好工作的必要保证。政府只有接受监督,①才能提高行政水平和工作效率,防止和减少工作失误;②才能防止滥用权力,防止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保证清正廉洁;③才能更好地合民意、集民智、聚民心,作出正确的决策;④才能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造福于人民,从而建立起一个具有权威和公信力的政府。
★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的关键,是建立健全制约和监督机制。这个机制,一靠民主,二靠法制,二者缺一不可。
(4)了解我国的行政监督体系
我国已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初步建立起全面的行政监督体系,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中国共产党的监督、人民政协的监督、社会与公民的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行政系统内部的监督等多种监督形式。
3、政府的权威
(1)政府的权威及其体现
政府的权威:是指政府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过程中形成的得到人民认同的威望和公信力。从根本上讲,一个政府能否具有这种权威是由国家性质决定的。人民政府的工作得到了最广大人民的衷心拥护和支持,具有历史上任何政府都不可比拟的权威。
体现:①坚持依法行政、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从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②廉洁高效、团结合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广大群众中有较高的的信誉。③富有威望和影响力,得到人民的自觉认可和拥护,有令必行、有禁必止④对社会经济发展、政治文明、文化繁荣有积极的知道和促进作用。
(2)我国政府权威的树立
从根本上讲,我国政府的权威是由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所决定的。人民政府的工作得到了最广大人民的衷心拥护和支持,具有历史上任何政府都不可比拟的权威。政府的权威是通过政府及工作人员决策的科学性、依法行政的态度和能力、履行职责的效果以及政府工作人员的道德形象等树立起来的。
政府树立权威,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①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要科学决策、依法行政、审慎用权、优化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要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与人民群众保持和谐关系。②政府及工作人员要有良好的业绩。③政府工作人员要重品行、做表率,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考点三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1、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理解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法律地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我国的国家机构中居最高地位,其它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并受它监督。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的部分职权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以便更好地发挥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2)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和监督权。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它是本行政区域内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本行政区域内的一切重大问题,都由它讨论决定,并由它监督实施。
(3)了解人大代表的产生
人民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产生方式有两种: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4)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①人大代表的义务: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职权,参与行使国家权力。人大代表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和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受人民监督。
②人大代表的权利:除审议各项议案、表决各项决定外,还享有提案权和质询权等。提案权是指人大代表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各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方案;质询权是指人大代表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政府等机关的工作提出质问并要求短答复。
(5)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
一是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二是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的权力机关;三是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其他国家机关,依法行使各自的职权;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和活动原则等。实行民主集中制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和活动的最重要特点。
2、我国的政党制度
(1)了解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的确立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执政地位的确立不是自封的,是中国人民经历长期的实践郑重作出的历史性选择,归根到底是由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的。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中国工产党是作为工作阶级政党登上历史舞台的。中国工人阶级同全体中国人民和整个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历史命运也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中国共产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中国工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始终为人民的解放和幸福、民族的独立和复兴、国家的繁荣和富强,领导全国各族人民百折不扰地奋斗。
(2)理解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宗旨
中国共产党的性质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中国工产党是作为工作阶级政党登上历史舞台的。中国工人阶级同全体中国人民和整个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历史命运也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中国共产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中国工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始终为人民的解放和幸福、民族的独立和复兴、国家的繁荣和富强,领导全国各族人民百折不扰地奋斗。
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3)不断完善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方式
理解中国共产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含义,懂得依法执政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基本方式
中国共产党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
科学执政就是遵循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以科学的思想、制度和方法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民主执政就是坚持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完善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以发展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依法执政就是坚持依法治国,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执法,不断推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
依法执政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基本方式。科学执政、民主执政要通过依法执政体现出来,又要靠依法执政来保证实现。依法执政有利于保证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内容
(5)理解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是这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通力合作的友党关系: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各民主党派参政的基本点是: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是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
多党合作的首要前提和根本保证: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领导是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
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长期共存”是指共产党存在多久,民主党派就存在多久,多党合作制度要长期存在下去。“互相监督”是指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要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相互监督,尤其强调参政党监督执政党。要“长期共存”必须“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表明参政党要和执政党一道经受考验,共同承担国家和民族盛衰兴亡的责任,有了这共同的使命,才能实现有效的监督,便多党合作关系得到长期发展。
多党合作的根本准则:遵守宪法和法律。各民主党派与共产党一样,得到宪法的承认和保护,都享有宪法规定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地位平等。同时,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都必须以宪法和有关法律为准绳,进行民主协商,互相监督。
多党合作的重要机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组织形式,也是共产党领导的、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人民政协的职能是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
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优越性:一是我国的政党制度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二是我国的政党制度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三是我国的政党制度有利于推动祖国和平统一大业的实现。
3、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及宗教政策
(1)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中华民族是定居在中国土地上所有民族的总称,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这是我国的重要国情之一。
(2)理解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
我国处理民族关系,坚持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基本原则。
民族平等原则。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我国各族人民都是国家的主人,都依法平等地享有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权利,依法平等地履行应尽的义务。
民族团结原则。在民族平等的基础上,我国形成了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友好往来、互相合作、共同奋斗,谁也离不开谁的大团结局面。民族的团结、民族的凝聚力,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之一,是社会稳定的前提,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保证,是国家统一的基础。
各民族共同繁荣原则。在民族平等、民族团结的前提下,实现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富裕、共同繁荣,这是由社会主义本质决定的,是国家实现现代化和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
三原则是互相联系、不可分割的。民族平等是实现民族团结的政治基础;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是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前提条件;各民族的共同繁荣特别是经济发展,双是民族平等、民族团结的物质保证。
(3)理解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含义及其客观依据
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政策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基本政治制度。
我国民族自治地方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旗)三级。
民族自治机关是指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在行使一般地方国家机关职权的同时,依法行使自治权。
自治权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核心内容。自治权是自治机关根据本地方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政策,自主地管理本民族自治地方内部事务的权力。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自治机关的自治权,其范围、内容十分广泛,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自治机关的自治权主要包括立法自治权、变通执行权、经济自治权、文化管理自治权等。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必然选择,是由我国的历史特点和现实情况决定的。统一的多民族的历史传统,“大杂居、小聚居”的民族分布特点以及各民族在长期奋斗中形成的相互依存的民族关系,使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具有坚实的社会和政治基础。
(4)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
一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利于保障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得以实现;二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利于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三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蓬勃发展。
(5)了解我国宗教政策
宗教信仰自由是我国的宗教政策。
宗教信仰自由的含义:公民有信教与不信教的自由;有信哪种宗教的自由;有信同一宗教哪个教派的自由;有何时信教与何时不信教的自由。宗教信仰自由的宪法规定的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我国尊重和保护人权的重要体现。
我国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基本内容:一是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二是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三是我国宗教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四是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考点四 当代国际社会
1、国际社会的主要成员
(1)了解主权国家构成要素及其权利和义务
人口、领土、政权和主权是构成主权国家的基本要素,其中最重要的是主权,主权作为国家统一而不可分割的最高权力,是国家的生命和灵魂。
国家主权对内表现为国家最高权力的至高无上性;对外表现为国家权力的独立性。二个特征紧密相连,只有二者紧密结合,国家才真正拥有主权。
主权国家享有的权利有:一是独立权。主权国家拥有按照自己的意志处理内政、外交事务而不受他国控制和干涉的权利;二是平等权。主权国家不论大小、强弱,也不论政治、经济、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有何差异,在国际法上的地位一律平等;三是自卫权。主权国家拥有保卫自己的生存和独立的权利;四是管辖权。主权国家对其领域内的一切人和物具有管辖的权利。管辖权对公民的管理和保护包括居住国外的侨民,对物的管理包括了驻外的使馆等。
主权国家履行的义务有:一是不侵犯别国;二是不干涉他国内政;三是以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等。
(2)了解联合国的宗旨、原则和作用
①联合国的宗旨是: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发展国际间以尊重人民平等权利及自决原则为基础的友好关系;促进国际合,以解决国际间属于经济、社会、论及人类福利性质的国际问题;作为协调各国活动的中心。简单地说,就是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促进国际合作与发展。
②联合国的原则是:各会员国主权平等,履行宪章规定的义务,以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不得对其他国家进行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集体协作,不干涉任何国家的内政,确保非会员国遵守上述原则。
③联合国在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实行人道主义援助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2、理解国际关系的决定性因素
(1)国际关系及其决定因素
国际关系是指国家之间、国际组织之间以及国家与国际组织之间的关系。国际关系有政治、经济、文化和军事等内容,竞争、合作和冲突是国际关系的基本形式。
国家利益是主权国家生存与发展的权益,维护国家利益是主权国家对外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国家利益是处理国际关系的决定性因素。国家间的共同利益是国家合作的基础,而利益的对立则是引起国家冲突的根源。
(2)维护我国的国家利益
在当代国际社会中,中国坚定地维护自己的国家利益。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利益与人民的根本利益相一致。维护我国的国家利益就是维护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完全正当的、正义的。我国国家利益主要包括:安全利益,如国家的统一、独立、主权和领导的完整;政治利益,如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等制度的巩固;经济利益,如我国资源利用的效益、经济活动的利益和国家物质基础的增强等
我国在维护自身利益的同时,尊重其他国家正当的国家利益,维护各国人民的共同利益。
3、世界政治经济发展的基本趋势
(1)了解当今时代的主题
和平与发展是当今时代的主题。
和平问题是指维护世界和平、防止新的世界战争的问题。世界和平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本条件,维护世界和平将给各国经济发展和其他全球性问题的解决创造必要的前提。二战后,和平因素的增长超过了战争因素的增长,争取较长时期的和平国际环境具有现实的可能性。
发展问题是指世界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经济的发展问题。二战后,在相对和平的国际环境中,世界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发展的规模和速度超越了以往的历史。
求和平、谋发展、促合作已成为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
(2)了解中国政府关于建立国际新秩序的主张
一是政治上相互尊重、平等协商,共同推进国际关系民主化;二是经济上相互合作、优势互补,共同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均衡、普惠、共赢方向发展;三是文化上相互借鉴、求同存异,尊重世界多样性,共同促进人类文明繁荣进步;四是安全上相互信任、加强合作,坚持用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共同维护世界和平稳定;五是环保上相互帮助、协力推进,共同呵护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家园。
(3)世界多极化的发展趋势
世界多极化的发展将是一个漫长曲折的充满复杂斗争的演变过程。面对急剧变化的世界,许多国家都在调整目标,力图为自己确立有利态势。美国极力维护其世界唯一超级大国的地位,日本和德国正努力跻身于政治大国的行列,中国坚定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由于世界多极化建立在多种力量相互依存又相互制约的基础上,因而有利于世界和平与发展。称霸与反霸的斗争将长期存在,这是影响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一个基本因素。单极与多极的矛盾、称霸与反霸的斗争将成为21世纪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国际斗争的焦点。
(4)理解当代国际竞争的实质
综合国力是一个主权国家生存和发展所拥有的各方面力量的总和。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国防实力这些物质力量是基础;文化与经济和政治相互交融,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民族精神、民笔凝聚力是绘图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今国际竞争的实质是以经济和科技实力为基础的综合国力的较量。当今世界,发展经济和科技是世界各国普遍关心的问题,各国之间的竞争也越来越多地转向经济和新科技领域,世界多数国家都以发展经济和科技作为国家的战略重点,努力增强自己的绘图,力图在世界格局中占据有利地位。
4、我国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
(1)我国外交政策的决定因素
(2)我国外交政策的基本目标、宗旨和基本立场
外交政策是指主权国家对外活动的目标及所采取的策略、方式和手段。
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是我国外交政策的宗旨;维护我国的独立和主权,促进世界的和平与发展是我国外交政策的基本目标;独立自主是我国外交政策的基本立场。
(3)我国外交政策的基本准则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我国对外关系的基本准则。它包括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构成一个有机整体。
(4)了解中国的和平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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