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修5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
专题一 生活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011年考纲不作要求)
专题二 民事权利和义务
考纲聚焦
1. 民事法律关系与民事法律责任
2. 人身权
3. 物权的三种类别
4. 知识产权
5. 民事权利的行使与界限
知识网络
考点激活
考点一 民事法律关系与民事法律责任
1. 民事法律关系
(1)含义:是由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民法通则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民事主体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2)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民事主体既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合法成立时起,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因具体的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一方的权利往往就是另一方的义务,二者通常是等价有偿和对等互利的。
2. 民事法律责任
(1)承担方式: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2)诉讼时效制度:民法通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考点二 人身权
1. 人格和尊严权:法律要求尊重每个人的人格和尊严
(1)生命健康权:“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抚养的人的生活费等。”
(2)姓名权: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3)肖像权: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赢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4)名誉权: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5)隐私权: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受法律保护;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考点三 物权的三种类别
1. 物权的三种类别: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2. 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对于动产,一般是按照交付方式取得所有权;对于房屋等不动产(也包括机动车、航空器、船舶等价值大的动产),则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考点四 知识产权
1. 著作权:著作权分为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除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外,著作权的其余权利都是有保护期限的。保护期限一般是作者的有生之年加死后50周年;如果著作权人属于法人,则保护期为作品发表后50年;电影作品和摄影作品的保护期是作品发表后50年,保护期一旦届满,则该作品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
2. 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有三种: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国家知识产权局经过审查,认为该申请符合条件的,颁发专利证书,授予专利权。在专利制度中发明人以公开发明内容为条件,换取国家在限定时间内给予强有力的法律保护;其他人即使做出了相同的发明,也不得实施该发明。如果选择以商业秘密方式来保护,只要保护得当,可以一直受到保护,但一旦他人独立作出相同的发明或者以正当方式获得该技术信息,则他人可以实施该项发明,不构成侵权。
我国专利法规定专利的保护期限:发明专利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10年,均从申请之日开始算起。
3. 商标权:申请注册的商标必须具有显著性,能够把利用该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与他人的商品或者服务区别开来。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未经许可,他人不得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也不得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
考点五 民事权利的行使与界限
1. 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诚实信用原则;民事活动要合法、遵守国家政策、尊重社会公德;民事活动不得滥用权利。
2. 法律对知识产权的限制: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在特定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这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在某种情形下可以未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其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这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典例解析
【例】2009年2月12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宣布三鹿集团破产。三鹿集团使用含有三聚氰胺的原奶生产的婴幼儿奶粉流入市场后,导致全国众多婴幼儿因食用含有三聚氰胺的婴幼儿奶粉引发泌尿系统疾患,多人死亡,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危害,也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免检产品”、“十大品牌婴儿奶粉”、“全国奶粉销售第一”三鹿集团从久享盛誉到正式破产,再一次警示我们,企业的自制力、诚信是企业生存的法宝。
(1)三鹿集团是如何侵害公民的人身权的?对此,三鹿集团应如何承担民事责任?
(2)从民事活动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看,三鹿集团的破产对企业经营者有何启示?
解析:主要是从公民的人身权和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角度来解读三鹿奶粉案件。
答案:(1)①生命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本的权利。三鹿奶粉集团使含有三聚氰胺的原奶生产的婴幼儿奶粉流入市场,导致全国众多婴幼儿因食用含有三聚氰胺的婴幼儿奶粉引发泌尿系统疾患,多人死亡,侵犯了公民的生命健康权。②对消费者身体造成伤害的,三鹿集团应当赔偿医疗费、因务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等费用。
(2)①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三鹿集团把含有三聚氰胺的问题奶粉充当合格优质奶粉,严重违背了诚实守信原则。②民事活动应遵循法律,三鹿集团在奶粉问题上违反了有关法律。③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三鹿集团造成众多婴幼儿患病甚至死亡,给社会稳定带来极大危害,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损失,这是对公共利益的严重侵犯。
考点演练
1. 同样是花季女孩,在一次车祸中同时丧生,两个拥有城市户口的孩子都获得45万多元赔偿,而另一位农村户口的孩子所获赔偿只有18万元,这些被概括为“同命不同价”的案例,让我国现行死亡赔偿标准屡遭质疑。针对这一道困扰社会的难题,2010年7月1日起,《侵权责任法(草案)》中规定城乡居民事故死亡赔偿“同命同价”开始实施。
(1)“同命不同价”危害公民哪些权利?
(2)从法律生活常识的角度说说“同命同价”的理由?
2. 2009年2月26日,全国瞩目的“赵C改名案”终审出现了戏剧性结果:争议双方达成庭上和解,赵C最终还是要改名才能换领第二代身份证。根据双方的和解协议,赵C的父亲、委托代理人赵志荣同意采用规范汉字给儿子改名,而公安部门则承诺免费为赵C办理第二代个人身份证,并协助更改相关户口、档案等。该案在一审前后曾被多家媒体报道,引起了舆论的广泛关注和讨论,堪称近年来最受关注的姓名权行政诉讼案之一。在庭审现场,记者看到有来自新华社、人民日报、法制日报等10多家媒体的记者旁听。
(1)法律是如何保护公民的姓名权的?
(2)赵C提起行政诉讼的理由是什么?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配是怎样的?
3. 张某将自己的数码相机卖给王某。双方协商售价为3 500元,王某当即预付1 500元。双方当时还约定过6天王某付清余款2 000元后,把数码相机拿走。不料第二天发生地震,数码相机被砸坏,王某得知此事后要求张某归还1 500元,而张某认为相机已卖给王某,不仅不同意归还1 500元,还要求王某付清2 000元。
(1)物权有哪几种?本案涉及哪一种物权?
(2)你认为应如何处理本案?请说明理由。
4. 浙江A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自主创新,发明设计了“燃气灶风门调节装置”,节能效果显著,成为行业节能的新标样,并获国家实用新型专利。后来,A公司发现由B公司推出的一种新型灶具产品,同样以节能为卖点,大加宣扬。A公司对该产品拆解后发现,其风门调节装置“克隆”了本公司的技术。为此,A公司向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依法维护了自己的权利。5-35-4
(1)B公司的行为侵犯了A公司的什么权利?B公司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2)在该案中,A公司在诉讼中取胜的原因是什么?
专题三 合同与违约
考纲聚焦
1.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2.合同的订立
3.合同履行的原则
4.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与免责
知识网络
考点激活
考点一 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1. 合同的形式:可采用书面形式,还包括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2. 合同的内容:当两方当事人以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为目的而签订的合同依法成立时,通常就会产生一定的法律效果,即在当事人之间形成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考点二 合同的订立
1. 订立书面合同的意义:订立书面合同通常权责明确,有据可查,有助于避免和减少纠纷;有利于当事人履行义务;还可以作为仲裁机构、司法机构仲裁、调解、处理合同纠纷的有力凭证。
2. 订立合同的过程
要约: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具有法律效力,一旦发出有效要约,就不应随意撤销或者变更;承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一种意思表示。承诺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合同即告成立。明确合同内容是订立合同的重要环节。
考点三 合同的履行
1. 含义:合同的履行就是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实现各自权利义务的行为。
2. 合同履行的原则:诚实信用、全面履行、协作履行原则。
考点四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与免责
1. 违约行为的免责:有法定和约定两种情形。法定免责最常见的就是不可抗力。
2.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继续履行、赔偿损失、采取补救措施和支付违约金等。
典例解析
【例】(2009?浙江)张某、胡某、马某三人原系好友。有一天,三人逛街,胡某在商店看到心仪已久的手机,因所带现金不够,便向张某借了现金1 500元,购买了手机。几个月后,胡某记忆模糊,将钱还给了马某。当时马某正缺钱用,误以为胡某知道此事而送钱给自己,故欣然收下。不久,张某要求胡某还钱,胡某才发觉当初还错了人,遂向马某要求归还。马某以钱是由胡某主动赠与为由拒绝归还。
(1)胡某与张某、胡某与马某之间是否存在合同关系?请简要说明理由。
(2)本案在实体法上应当如何处理?
解析:本题第(1)问考查“是什么”“为什么”。第(2)问考查“怎么办”。这是“生活中的法律常识”部分命题中一种最常见的命题策略,既能有效考查考生对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又能有效考查考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
答案:(1)胡某与张某之间存在(口头的)借款合同关系。理由:胡张两人作为平等主体,在自愿基础上就借款达成共识(或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借款达成意思表示一致),因而成立债权债务关系(或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胡某与马某之间不存在赠与合同关系。理由:虽然客观上胡付钱给了马,但在主观上胡是基于还款的意思,马则是基于接受赠与的意思,双方意思表达不一致,不成立合同关系。
(2)张某有权要求胡某继续履行合同偿还借款,胡某应当履行还款义务。胡某有权要求马某返还其误还的款项,马某有义务返还。
考点演练
1. 今天网络购物已成为平常事。李某在某书店的网站上购买了两本书,书店承诺10天内送货。一个月后李某仍没有收到购买的书,和书店联系后,书店以没有书面合同为由予以推辞。
请你依据相关法律知识为李某提出应对的策略。
2. 机械厂年终为给职工发年货,给养殖户李伟发了份传真:急需鲤鱼2 500公斤,要求每条鱼重量在1~2公斤,价格18元/公斤,3天内供货。如果愿意供应,请于当天内来电告知。李伟当即回电应允,双方约定由机械厂向李伟付定金1万元,如果发生争议,提请仲裁解决。李伟马上组织货源发往机械厂,却由于道路崎岖,致使货车翻车,无法按期送达。机械厂要求李伟承担违约责任,李伟则认为道路崎岖致使翻车是不可抗力,要求机械厂按约定收货。双方争执不下,遂依约定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常识回答下列问题:
(1)你是否赞同李伟的辩解?为什么?
(2)如果经仲裁后一方对裁决不服而拒绝履行,另一方可以采取什么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请说明法律依据。
3. 庄老伯经熟人介绍请了一家装修公司装修新居,碍于情面没有与之签订书面合同,只是口头约定了装修的项目、材料、价格、质量等内容。装修结束验收时,庄老伯发现装修公司漏了好几个项目,要求重做,但装修公司认为庄老伯空口无凭,因而拒绝重做。
(1)你认为庄老伯与装修公司口头协议有无法律效力?为什么?
(2)庄老伯的教训告诉我们当事人双方应该尽可能签订书面协议,请问,与口头合同相比,书面合同有什么积极意义?
4. 镜头一小李与某婚庆公司签订了婚庆服务合同,约定由该公司提供各项婚礼服务。为此,小李预交了费用。婚礼当天,婚庆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服务,但事后当小李索取婚礼现场光盘时,却被告知遗失。小李遂诉至法院。5-55-6
镜头二谢先生与某饭店签订了为期半年的租房合同,租用标准间1套。4个月后,饭店突然以谢先生私装传真机等理由要求提高房租,被谢先生拒绝。饭店遂对房间采取了停水、停电及锁房门等措施,迫使谢先生租期未满另觅他处,造成极大损失。谢先生将饭店告上法庭。
(1)试分析上述案例中的婚庆公司和饭店分别违反了哪项合同履行原则。
(2)婚庆公司和饭店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专题四 守法经营
考纲聚焦
消费者权利的保护
知识网络
考点激活
考点 消费者权利的保护
1. 消费者的权益: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等。
2. 消费者权益受到侵犯的解决方式:协商和解,由消费者协会调解,向国家有关机关申诉、控告、仲裁、诉讼。
典例解析
【例】一家大型商场门口摆放着一双名牌高档皮鞋,只卖7元钱,而在其他地方要卖二三百元。一顾客看了看质量绝对没有问题,试穿也合适。服务员告诉他:“这是两只不同颜色的鞋,需要极其认真观察才能发现,因而便宜处理,您可以再考虑是否购买。”顾客大受感动,不仅买了这双鞋,而且带来了一大批顾客前来该商场购物。
运用生活中法律常识的知识回答:
(1)商场维护了消费者哪些合法权益?
(2)从民事活动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看,商场的做法对经营者有何启示?
解析:本题考查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民事活动遵循的原则,属于“是什么”“怎么样”或者“启示类”的题目。
答案:(1)该商场尊重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①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该商场的做法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等。②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商场的做法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市场秩序,尊重了公众利益。
考点演练
1. 2010年2月26日,中国质检总局发出了2010年第一号风险警示:部分丰田车型油门踏板和刹车系统存在缺陷,希望消费者谨慎使用这些车型。3月1日下午6点丰田汽车公司总裁丰田章男在北京就丰田汽车最近一系列汽车安全质量问题举行说明会。首先,对于丰田汽车因脚垫、油门踏板、制动系统等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给中国消费者带来了影响和担心表示真诚道歉,然后对于存在问题的原因做了说明。终于丢弃了早先对中国消费者权益存在的“傲慢和偏见”。
结合材料,运用生活中法律常识的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丰田汽车公司损害了中国消费者哪些合法权益?
(2)中国消费者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 胡某、孙某二人均来自贫困山区,到城市找工作,经人介绍被一家公司录用,岗位是门卫。公司规定每日24小时有门卫看守,一个值白班,一个值夜班,没有星期六,也没有星期天,更没有节假日,每人每天工作12小时,每人每月工资400元,加班工资50元。
该公司对胡某、孙某的工作安排违反了劳动法的哪些规定?
3. 急于寻找工作的黄晓芳于2005年被某宾馆录用为服务员,宾馆与她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条款之一是:“因宾馆服务业的特殊要求,凡被录用为本宾馆服务员,不经公司批准,在合同期内不准结婚,否则宾馆有权提前解除合同。”2007年黄晓芳与男友结婚,并于次年怀孕,宾馆以此为由提前解除了与黄晓芳的劳动合同,提前解除合同的通知书写道:“鉴于合同乙方黄晓芳违约,甲方通知乙方,决定从即日起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乙方应在本月内办理有关工作交接手续,领取当月工资。”
(1)该宾馆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为什么?
(2)黄晓芳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解决争议?
4. 甲市某大厦职工赵某到一商厦购买金戒指,戒面镶嵌一枚绿玉,标明产地为马来西亚,几天后赵某恰逢某家金店有专家检测便去一试,结果被告知该玉为辽宁丹东岫岩所产的玉,赵某感到受骗了,便向该商厦提出索赔。
分析该商厦的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哪些合法权益,如何解决?
专题五 家庭与婚姻
考纲聚焦
1. 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与义务
2. 结婚的具体条件和程序
知识网络
考点激活
考点一 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与义务
1. 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最重要的义务是抚养和教育义务。
2.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3. 父母与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且互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4. 非婚生子女享有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5. 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继父母和受其抚养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婚姻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考点二 结婚的具体条件和程序
1. 条件:①男女双方完全自愿;②男女双方必须达到法定年龄;③结婚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④禁止男女双方在两种情况下结婚:一是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二是如果一方或者双方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也不能结婚。
2. 程序:①申请;②审查;③批准。
典例解析
【例】王老汉有五个孩子,都已经长大成人,各自成家,而王老汉已经年近70,没有能力下地干活,便向子女提出要他们尽赡养的义务,可五个子女相互推诿,不愿尽赡养义务。王老汉最终把五个子女告上了当地人民法院,要求五个子女尽赡养的义务。
(1)王老汉为让自己的孩子尽赡养义务告自己的子女合理、合法吗?简要说明理由。
(2)这个案例带给你什么启示?
解析:子女对父母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启示。
答案:(1)王老汉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五个子女尽赡养义务是合理、合法的。因为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无论在道德上还是在法律上,赡养父母,为父母提供物质上、经济上的帮助都是子女不可推卸的义务,所有有赡养能力的子女都应当赡养父母,给付一定的赡养费。而且应该在精神上、生活上给予父母关心和照料。本案例中王老汉的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王老汉又没有能力下地干活,所以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
(2)启示:作为子女应该对父母尽赡养的义务,不仅是物质上的帮助而且是精神上的关心。
考点演练
1.阅读漫画《母亲的辩解》,回答问题。
(1)漫画中母亲为父亲的辩解显然是苍白无力的。请简要分析理由。
(2)在家庭成员间的各种关系背后不仅有割舍不断的亲情与爱情,也体现着一种民事权利和义务。请你从家庭中父母与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角度为类似于漫画中父母亲的做法进一言。
2. 宋骏与宋佳从小青梅竹马,高中也在同一个班级读书,后来又双双考取了大学。大学毕业后,两人考虑婚姻大事时,竟没想到遇到了双方父母的层层阻挠。宋骏父母反对,是因为两人都姓宋,认为同姓结婚是大逆不道的事。而宋佳的父母由于宋骏工作不理想等原因, 更是坚决不同意。为了阻止女儿的婚事,他们甚至狠狠打了女儿一顿,还将女儿锁在家里,不准她与宋骏见面。
你认为宋骏与宋佳应该如何争取自己的幸福呢?
3. 小英12岁时父母离婚,她判给母亲张某,第二年母亲张某与贾某结婚,婚后一年生下一男孩。后父贾某,认为小英不是自己的亲生子女,不让小英去上学,还叫小英到镇上的一家餐馆帮工。家里的脏活累活都叫小英干,小英稍有不满,贾某非打即骂,还经常不让小英吃饱穿暖,有时还把小英关在家里,不让小英出去,母亲张某慑于贾某的暴力,不敢制止贾某的所作所为,一家人几乎没有和睦的一天。
(1)小英后父贾某的做法错在哪里?
(2)请你从民事法律的角度,简要回答怎样才能构建一个和睦的家庭。
4. 女青年苏某家境贫寒。其父母强迫她嫁给个体户张某。苏某不同意,父母便威胁与她断绝关系。苏某被迫与张某结婚。其父母收取了彩礼3万元。婚后,苏某与张某经常斗嘴吵架,张某还经常动手打苏某。苏某提出离婚,招致双方父母的反对,她只好诉至法院。
(1)上述婚姻违背了婚姻法的什么原则和法定条件?
(2)结合上述案例,说说按照法定原则和条件结婚有什么作用和意义。
5. 凤凰村的赵某与刘某在双方父母的操持下举办婚礼后开始同居。按当地人的观念,这就算是结婚了,因此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久,赵某外出打工挣钱,刘某则回娘家生活。赵某见到同单位打工的方某漂亮大方,于是一见钟情,两人由相恋到领取结婚证而后生子。三年后,刘某得知真相。于是以赵某犯重婚罪为由将其告到法院。
(1)赵某与刘某的“婚姻”是否受法律保护?赵某与方某的婚姻是不是合法婚姻?
(2)合法婚姻对人生有什么重要意义?
专题六 法律救济
考纲聚焦
1. 非诉讼解决纠纷的主要方式
2. 诉讼的种类及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3. 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
4. 法庭审理的阶段
5. 证据的种类及举证责任
6. 律师的职责与业务
知识网络
考点激活
考点一 非诉讼解决纠纷的主要方式
非诉讼解决纠纷的途径:调解、仲裁或者行政复议。
考点二 诉讼的种类及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1. 诉讼的种类: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
2. 诉讼法的基本原则: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公民适用法律一律平等的权利,合议制原则;委托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的原则;回避原则;公开审判原则;两审终审原则,等等。
考点三 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
1. 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委托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的权利;申请回避的权利;上诉的权利。
2. 诉讼的基本程序:管辖;起诉与受理;开庭审理。
考点四 法庭审理的阶段
开庭审理: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休庭评议―宣判。
考点五 证据的种类及举证责任
1. 证据:是指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一切凭证和根据。证据种类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鉴定结论和笔录。
2. 举证责任:就是当事人依法承担提供证据的责任,来证明自己的诉讼主张。
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决定了“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
在行政诉讼中,举证责任倒置成为举证责任的基本原则,法律以举证责任倒置来体现对弱势群体的公正。
考点六 律师的职责与业务
1. 律师的职责:首先,是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其次,法律援助是对社会弱势群体提供的无偿的法律帮助。
2. 律师的业务:诉讼业务和非诉讼业务。
3. 律师作为辩护人的职能: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以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使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罪轻的人不致重判,从而使法律得以正确实施。
典例解析
【例】2009年初,刚满16周岁的王芸来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王芸可以说是个不幸的孩子,不到两岁的时候母亲去世,一直跟随父亲生活,但就在几年前,父亲因为抢劫罪被判刑之后,王芸的生活就靠自家土地的租金来维持,后来因修建铁路,村委会按政策收回土地,王芸得到了一笔土地补偿款。同时还拿到了当时租地人给的剩余租金。这时,王芸的叔叔王辉(化名)提出因为王芸年纪小,他可以代为保管钱款,并照顾王芸的生活和学习。谁知,王辉在拿到土地补偿款、土地租金后,竟然给自己家里盖起了新房,增添了新家具,还买了汽车。等到王芸该交学费的时候,王辉却否认当初的承诺,不给王芸出钱。王芸几次找叔叔协商,却始终拿不到钱。眼看新学期就要开始了,无助的王芸只好找到了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听了王芸的遭遇,当即便指派了崔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帮助她打官司,要回自己应得的钱款。
(1)本案属于三种诉讼类型中的哪种类型?为什么?
(2)律师为什么要帮助王芸打这场官司?
(3)如果你是律师,应如何帮助王芸打赢这场官司?
解析:本题旨在考查运用法律常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查的知识有诉讼的划分依据、律师的职责及其法律援助、用证据说话、诉讼的基本程序。
答案:(1)属于民事诉讼。因为民事诉讼旨在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本案与此相符。
(2)首先,这是由律师的职责决定的。律师的职责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促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其次,法律援助是对社会弱势群体提供的无偿的法律帮助,其中包括对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本案律师帮助王芸打官司符合上述精神。
(3)深入群众,调查研究,搜集证据,因为证据是打赢官司的关键砝码。在掌握了大量的有利证据之后,律师应与王芸父亲服刑的监狱联系,建议王芸父亲明确王芸监护权的归属,以方便诉讼的进行。在律师的帮助下,获得王芸监护权归属的一方可以以王芸的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向王芸的叔叔提起返还不当得利的民事诉讼。
考点演练
1. 朱亮亮和郑乐乐订立一买卖合同,由郑乐乐支付给朱亮亮违约定金500元,约定朱亮亮于2009年11月1日交付郑乐乐土豆10吨。11月1日,由于朱亮亮工作失误,实际交付仅2吨,致使郑乐乐经营的薯片加工厂停工,造成一定损失。在违约责任承担上,朱亮亮和郑乐乐产生分歧。
(1)你认为朱亮亮该如何承担违约责任?
(2)若郑乐乐提起诉讼,此诉讼从诉讼种类上讲属于何种诉讼?此类诉讼的举证责任如何?
(3)若朱亮亮和郑乐乐协议仲裁,仲裁后郑乐乐能否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为什么?
2. 高中生钟毅家经济比较困难,是村里的低保户。一天,他向社会青年倪某借了500元,倪某以此为借口诱骗钟毅参加他们的诈骗活动,钟毅当场表示拒绝。次日,倪某又打电话以钟毅家人的生命安全威逼钟毅,钟毅被迫答应参与诈骗活动,诈骗金额5万多元。案发后他的父母因为没钱请律师,找到了县法律援助中心。陈律师受中心指定和钟毅父母的委托担任辩护人。他通过调查了解到,钟毅为人老实,性格内向,此次涉嫌犯罪很大程度系交友不慎所致;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能如实交代自己和同案犯的情况。庭审时,陈律师在辩护词中建议对钟毅依法适用缓刑。最终法庭认定钟毅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
(1)钟毅能够获得法律援助的依据是什么?他获得的是哪一种形式的法律援助?
(2)结合材料说明律师为什么能为钟毅辩护?
3. 王某在正常条件下使用电炒锅炒菜时,突然发生爆炸,被严重烧伤。王某与电炒锅生产厂家交涉,要求赔偿。经协商,双方同意将此事件交由仲裁委员会解决。经仲裁委员会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厂家一次性支付医疗赔偿费11万元,伤者保证不再追究厂家和经销商的责任。
(1)上述案例属于非诉讼解决纠纷哪一种的方式?应该承担王某烧伤法律责任的是谁?
(2)仲裁与解决纠纷的其他方式相比有什么特点?
4. 女青年王某年轻漂亮,能力又强,深得一些男同事的喜爱和总经理的器重,这引起了同事刘某的嫉妒和不满。一天刘某因琐事与王某发生争执,王某将此事汇报给总经理。总经理对刘某进行了批评。下班后,刘某将王某拦在大街上并大骂王某是“狐狸精”,引来围观群众近百人,王某的精神受到严重刺激,王某于是请张律师向人民法院起诉刘某。 开庭后王某发现法官是刘某的一个亲戚,要求换法官,法院同意了王某的要求。
(1)上述案例中,王某行使了哪些基本诉讼权利?
(2)王某与刘某的诉讼属于哪一种诉讼活动?谁应该承担举证的责任?
(3)王某与刘某的诉讼活动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是什么?它包括哪几个阶段?
参 考 答 案
专题一 生活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专题二 民事权利和义务
1. 答案:(1)“同命不同价”危害公民人格尊严和生命健康权。
(2)“同命同价”的理由:①公民的人格尊严是人身权的主要部分。法律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禁止歧视。②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是人的最基本的权利。《民法通则》规定:“公民身体健康受到侵害、造成死亡,要承担赔偿等责任。”③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我国,公民平等地享受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
2. 答案:(1)我国法律明确保护公民对其姓名享有的权利。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一般来说,在未成年之前,个人的姓名是由父母决定的。成年之后,每个人有权决定继续使用或者改变自己的名字,但是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姓名户籍管理的规定。
(2)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赵C在申请办理第二代身份证时因C不是规范汉字,公安机关不给办理,赵C对公安机关的行为不服,应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3. 答案:(1)物权有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三种。本案涉及的是所有权。
(2)数码相机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应由张某承担,因此张某应向王某返还1 500元的预付款。法律规定,对于动产,一般是按照交付的方式取得所有权,所有人按照转让其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本案中王某支付的1 500元是预付款,这说明数码相机所有权尚未转移。
4. 答案:(1)侵犯了A公司的专利权。B公司应立即停止制造、销售侵犯原告A公司享有专利权的风门调节装置产品,并赔偿A公司经济损失。
(2)A公司及时申请获得专利,受到我国专利法保护。证据是胜诉的砝码,A公司对B公司的相关产品进行了拆解,掌握了其“克隆”本公司技术的物证。
专题三 合同与违约
1. 答案:(1)商务网站上发布的交易规则,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法律上称为“要约”。该“要约”在得到网民以网上方式表示承诺后,网上购物合同即依法成立。
(2)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李某网上购买书店的书,是对书店网上“要约”的承诺,网上购书合同依法成立。
(3)李某可要求书店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如书店用发布虚假信息的手段骗取钱财就属于“欺诈行为”,李某可依法要求书店承担双倍赔偿违约责任。
2. 答案:(1)不赞同。因为合同法的免责条款中所指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例如地震、洪水、火灾、战争等情况。遇到道路崎岖、路况不良时,当事人应当遇见翻车的可能,愈加谨慎驾驶。所以不能作为法定免责的缘由。
(2)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我国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仲裁裁决一经作出,便发生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均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能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3. 答案:(1)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口头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口头合同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但口头合同因为没有相应的凭证,容易产生纠纷。
(2)书面合同的优点在于权责明确,有据可查,有助于避免和减少纠纷;签订书面合同有助于督促当事人履行义务;书面合同可以作为仲裁机构、司法机关仲裁、 调解、处理合同纠纷的有力凭证。
4. 答案:(1)婚庆公司违反了全面履行原则,饭店违反了协作履行原则。
(2)婚庆公司应该采取补救措施,尽可能提供婚礼现场的光盘。如果不能,则应该给对方一定的赔偿。饭店应该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谢先生的经济损失。
专题四 守法经营
1. 答案:(1)丰田汽车公司侵害了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知情权,也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丰田汽车公司因脚垫、油门踏板、制动系统等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可能给中国消费者带来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2)消费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权益,包括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关仲裁,以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答案:本案中,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法赋予劳动者享有休息权的规定及延长工作时间的规定和加班工资支付标准的规定。胡某、孙某二人负责每天24小时的门卫值班,连公休假也不得离岗,其休息权被严重侵犯。除公休假日值班外,胡某、孙某每天各加班4小时,超过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胡某、孙某每月的加班时间大大超过了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每月分别向胡某、孙某二人支付50元加班工资也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即“(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3. 答案:(1)宾馆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做法不合理,也不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该宾馆与黄晓芳签订劳动合同时不应利用劳动者急于签约或不敢拒绝的心理,以宾馆服务业的特殊性为由强制劳动者签订在合同期限内不准结婚的“霸王条款”。同时,黄晓芳与该宾馆签订的劳动合同在这一条款上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劳动合同签订违背了“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该条款属于无效条款。
(2)黄晓芳可以通过与宾馆进行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的方式解决或是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达成调解协议,签订调解协议书。若黄晓芳不愿与宾馆协商或调解,也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还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由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公正的判决。
4. 答案:(1)该商厦的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8条的规定:侵犯了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 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该商厦应当向消费者提供金戒指的真实信息,不能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2)该商厦的行为构成了欺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因此赵某有权得到加倍赔偿。
专题五 家庭与婚姻
1. 答案:(1)漫画中父亲的做法是一种违法行为,他的行为分别侵害了女儿的受教育权、生命健康权、肖像权和著作权,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
(2)父母亲依法履行对子女的抚养、保护和教育义务,促进子女的健康成长。
2. 答案:(1)《婚姻法》第5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所以婚姻自由已经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宋骏和宋佳完全可以自主决定自己的婚姻。
(2)应做好双方父母的工作,让双方父母了解《婚姻法》。①根据我国《婚姻法》中的相关规定,男女双方具备了结婚的必备条件就可以依法办理结婚手续,婚姻关系为法律所保护。结婚的法定条件是:第一,男女双方必须达到法定年龄。在我国,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第二,已有配偶的不得结婚;第三,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不可以结婚;第四,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在此,宋骏需要重点给父母解释的是第四点,因为宋骏父母就是以同姓为由反对这门亲事的。宋骏与宋佳虽然同姓,但是并无其他血亲关系,因此,宋骏与宋佳的同姓不能成为结婚的禁止条件。宋骏父母的说法是没有理由的。②对于宋佳的父母我们可以采用以下几种办法:首先,最好选择协商解决,耐心做他们的思想工作,让他们放弃原来的成见和错误做法。其次,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妇联组织投诉,请求他们出面帮助解决;最后,宋佳也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3. 答案:(1)婚姻法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继父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婚姻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小英后父贾某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小英后父贾某的做法还属于家庭暴力和虐待,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婚姻法规定。
(2)明确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父母对子女要尽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子女对父母要尽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或子女对所有家庭成员都不得遗弃、采用家庭暴力和进行虐待。只有做到这两个方面,才能构建一个和睦的家庭。
4. 答案:(1)违背了婚姻法规定的结婚自由原则;违背了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的法定条件。
(2)按照法定原则和法定条件结婚,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在男女双方相互了解、恋爱的基础上结婚,才能真正构建一个和睦温馨的家庭。否则,会影响家庭和睦,影响子女的健康成长,甚至还会影响社会的稳定。
5. 答案:(1)赵某与刘某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他们的所谓“婚姻”不受法律保护。赵某与方某履行了结婚登记,他们的婚姻是合法婚姻,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当然,从道德方面来讲,赵某的行为是极不道德的,理应通过社会舆论给以强烈的谴责。
(2)结婚登记是确认夫妻关系合法有效、巩固和确认夫妻双方权利义务的必经的法律程序。刘某的婚姻因未办理结婚登记,得不到法律的保护。深刻的教训启示我们:只有合法的婚姻才能确立合法的夫妻关系,才能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立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顺利解决有关财产、子女抚养等家庭纠纷,维护家庭的稳固,维护社会的和谐发展。
专题六 法律救济
1. 答案:(1)继续履行;赔偿损失;双倍返还定金。
(2)民事诉讼。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决定了“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
(3)不能。我国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
2. 答案:(1)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
(2)首先,这是由律师的职责决定的,律师的职责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促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其次,律师作为辩护人的职能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以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使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罪轻的人不致重判,从而使法律得以正确实施。案例中,陈律师通过调查了解到,钟毅为人老实,性格内向,此次涉嫌犯罪很大程度系交友不慎所致;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能如实交代自己和同案犯的情况,建议对钟毅依法适用缓刑。体现了律师作为辩护人的职能。
3. 答案:(1)仲裁;厂家
(2)程序比诉讼更加灵活,审理不公开进行,一裁终局,便捷、经济、影响小。
4. 答案:(1)委托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的权利,申请回避的权利。
(2)民事诉讼活动,王某应该承担举证的责任。
本文来自:逍遥右脑记忆 /gaosan/72454.html
相关阅读:了解国情立足国情
2012届高考政治第二轮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复习教案
2012届高考政治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第二轮总复习教案
2012届高考政治专题复习导学案
2012届高考政治热点求索真理的历程探究复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