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三 中国革命中的国共两党及关系
●重点关注:
(1)国共两党的建立及其性质、影响;
(2)国共两党第一、二次合作的酝酿、主要经历、形成标志、取得的成果、重大事、破裂的原因及其启示。导致国共两党关系破裂的大事及国民党反动政权被推翻。
(3)中共对台政策的演变,两岸关系由对峙、隔绝到交流加强的原因和表现。其中国共合作及海峡两岸交流加强是重点。
●关注热点:
“连宋登陆”表明国共两党在一个中国的立场上是一致的,因此今年高考考查的侧重点将是:
①国共第一、二次合作的成因、政策调整、重大事和成果;
②“一国两制”政策的酝酿和正式提出及对港、澳问题成功运用的作用。
③中共的统一战线政策,台湾与祖国关系的演变及国际势力对台湾地位的态度。
④第二次国共合作与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和中国抗日战争胜利的关系。
总之,对国共两党关系的考查主要以积极的、正向的、亲密的合作等考查为主。
●知识整合
(一)国民党组织及性质的演变:
1、兴中会:1894年孙中创立,宗旨为“驱除鞑虏,创立合众政府”,这是中国资产阶级第一个革命团体。
2、中国同盟会:1905年由兴中会、华兴会和光复会等联合在日本东京成立。提出“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的纲领,后阐发为三民主义。是第一个全国性的统一的资产阶级革命政党。
3、国民党:1912年8月由同盟会联合几个小党派,改组为国民党。孙中为理事长,实际由代理理事长宋教仁主持。政治目的是通过国会选举,重组内阁,限制袁世凯的权力。1913年被袁世凯下令解散。
4、中华革命党:1919年由孙中在日本集合部分国民党成员成立。
5、中国国民党:1919年孙中将中华革命党改组成为中国国民党。1923年起,孙中在共产党的帮助下改组中国国民党。1924年改组完成,成为工人、农民、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革命联盟。
6、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1948年1月成立,由原国民党中的爱国民主分子,因反对国民党反动派的独裁统治而组成,是我国现存的民主党派之一,简称“民革”。
【说明】兴中会是革命团体,还不属于革命政党;1924年以前的同盟会、国民党、中华革命党和中国国民党是资产阶级性质的政党;1924~1927年大革命时期的中国革命党和是四大阶级联盟的政党;1927年“宁汉合流”后的中国国民党是大地主大资产阶级性质的政党。
(二)中华民国政权的演变
1、湖北军政府:武昌起义后成立的地方革命政权,黎元洪任都督,国号“中华民国”。
2、南京临时政府(1912.1~1912.3):1912年1月成立于南京。孙中任临时大总统。这是一个以革命党人为主体的资产阶级革命政权。
3、北洋军阀政府(1912.3~1928.12):1912年袁世凯在北京就任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大总统,北洋军阀政权建立;名义上还保持着“共和”体制和中华民国的国号,但实际上是以军权为核心的军阀政府。1928年,张学良东北易帜,标志着北洋军阀统治的结束。
4、广州军政府:1917年,孙中为维护临时约法,在广州召开非常国会,成立护法军政府,孙中为大元帅。1921年孙中在广州任非常大总统以后,组成陆海军大元帅府。
5、广东国民政府和武汉国民政府:孙中逝世后,1925年7月1日陆海军大元帅府改组为国民政府,通称“广东国民政府”。1927年初,随着北伐战争的进军,国民政府从广州迁到武汉,通称“武汉国民政府”。1927年宁汉合流后,同南京国民政府合并。
6、南京国民政府和重庆政府:1927年4月18日,蒋介石在南京建立。9月“宁汉合流”,确立了革命党和一党专政统治。1928年底“东北易帜”,标志着南京国民政府形式上统一了中国。1937年12月,日军攻陷南京,国民政府迁往重庆,重庆成为战时的陪都。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于1946年还都南京。1949年4月23日,人民解放军占领南京,统治中国22年的国民政府覆灭。
7、汪伪南京国民政府:1940年由国民党副总裁汪精卫在南京成立的汉奸傀儡政府。1945年随着抗日战争的胜利而被撤销。
8、台湾政权:1949年2月,国民政府迁移到广州,10月至重庆,11月至成都,12月至台北。1950年3月,蒋介石在台北复行“总统”职权,取代“代总统”李宗仁。从1949~2000年,台湾国民党当局历经李宗仁、蒋介石、严家淦(音gan)、蒋经国、李登辉等人的统治。在2000年3月18日台湾大选中,国民党空前惨败,民进党主席陈水扁获胜。3月24日,李登辉宣布提前下台,国民党失去了在台湾的执政党地位。
(三)南京国民政府的统治政策:
1、对内政策:南京国民政府对内政策的基本立场是一党专制和反共反人民。表现为:
(1)1927年,国民政府的成立标志着国民党一党专政统治的建立。
(2)1928年国民党召开二届五中全会,宣告“军政时期”结束,“训政时期”开始。蒋介石打出“以党治国”的旗号,宣布“统一军政”“实施训政”,名曰加强中央统治,实为排除异己,建立独裁统治。所谓“训政”就是国民党一党专政,就是蒋介石独裁专制。
(3)蒋介石为巩固独裁统治,采取各种手段强化国家机器:①建立一支数量庞大的正规军;②组建“中统”和“军统”特务组织,残害进步力量,打击异己势力;③制定名目繁多的反动法令,剥夺人民自由、民主权利,对革命者、进步人士进行残酷的镇压。
(4)从1930~1935年,先后五次大规模地“围剿”中央红军和革命根据地。
(5)1939年,国民党五届五中全会确定“溶共、党共、限共、反共”的反动方针,不断掀起反共高潮,制造震惊中外的“皖南事变”。
(6)抗战时期,蒋介石在国统区借口适应抗战的需要,独断专行,以命令的形式处理党政军的一切事务,成为中国的大独裁者。大力发展特务组织,残害共产党员、抗日群众和民主人士;强化保甲制度,严格控制人民。
(7)抗战胜利后,革命党坚持独裁和内战的方针;破坏政协协议;制造一系列血案;非法召开革命党和一党包办的“国民大会”,并制定“伪宪法”,确认了以蒋介石独裁统治为核心的国家制度;残害民主党派,强令民盟解散。
2、对外政策:
(1)国民政府建立后,实行反对苏联、亲近帝国主义的外交政策。
(2)在废除不平等条约方面进行了一些努力:①1928年,围绕关税自主和废除领事裁判权的问题,发起了要求帝国主义支持的“改订新约运动”。②1943年11月,国民政府分别与英美签订协议,宣布英美等国通过不平等条约取得的治外法权等一些特权被废除,这是国民政府对外政策取得的重要成果。
(3)对日政策方面,经历了一个由妥协退让到抵抗暴力,再到消极抗日的变化过程。
(4)抗战胜利后,投靠美帝,同美国签订了《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条约》,大肆出卖国家主权。
(四)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国共两党关系的演变
1、总体特征:呈现“合作——对抗——再合作——再对抗”的曲折发展历程。
2、表现:
(1)国民大革命时期:①1924年国民党“一大”的召开,标志着第一国共合作形成,国民大革命开始。国民党被改组为工人、农民、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革命联盟。国共两党以党内合作的形式形成合作的关系,共产党员可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并保持个人在政治上、组织上和思想上的独立性。②1925年,国民党分裂为左派和右派,左派坚持执行孙中的三民主义和三大政策;右派通过1926年中舰事和整理党务案篡夺革命领导权。由于中共一些领导人为维护统一战线,对右派行动一再退让,终致1927年“四一二”、“七一五”反革命政变,第一次国共合作破裂,国民大革命失败。
(2)国共十年对峙时期:中共从大革命失败中吸取教训,决定武装起义反抗国民党的反动统治,先后发动了南昌、秋收、广州等起义,开辟了农村革命根据地,进行“工农武装割据”。蒋介石为首的国民政府镇压起义,多次“围剿”红军,迫使中国革命的中心由南方转到北方。随着日本发动“九一八”事变、“一二八”事变、华北事变,中日民族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国民党内部的爱国将领逐渐倾向于中共的“一致对外”的主张。西安事变的和平解决,标志着国共两党由对抗走向了合作。全面抗战爆发后国共两党终于结束了对抗,共同走上了抗日战场。
(3)八年抗战时期:国共两党基本处于合作状态。虽然在抗战进入相持阶段后,国民党反动派不断制造反共摩擦事,但由于日本灭亡中国的政策没有改变,加之中共采取了灵活的斗争策略,对国民党进行了有理、有利、有节的斗争,使国共合作关系一直维持到抗战的最后胜利。
(4)抗日战争胜利后,美蒋勾结发动了反共反人民的内战,国共两党关系再次破裂,由合作走向对抗。双方经过长达三年的内战,最后中国共产党在人民的支持下,打败了国民党反动派,取得了人民解放战争的伟大胜利。
(五)国共两党两次合作及比较
1、第一次:革命统一战线
(1)时间:1924.1~1927.7
(2)原因:①一战后列强加紧对华侵略,五四运动促使民族意识觉醒。②必要性:中共吸取二七惨案的教训。③可能性:国民党是革命的民主派。④共产国际的促进作用。
(3)过程:①1923年中共“三大”,正式决定合作。②1924年国民党一大,合作正式形成。③1927年四一二政变,初步破裂;七一五政变,完全破裂。
(4)方式:党内合作(共产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
(5)重大事:①国民革命运动的兴起和发展。如黄埔军校建立,国民会议运动等。②推动了工农运动的高涨。如五卅运动,汉口、九江人民收回英租界等。③促使广东革命根据地巩固。如两次东征,革命革命政府成立等。④推动北伐战争胜利进军。如广州国民政府迁都武汉,上海解放等。
(6)参加阶层:工人、农民、民族资产阶级和城市小资产阶级
(7)破裂原因:①中共缺乏革命理论修养和实践经验,陈独秀的右倾错误。②中共对军事工作缺乏重视。③中外反动势力过于强大,国民党右派叛变革命。④两党政治理念上的根本不同。⑤共产国际指导失误
(8)合作教训:①必须坚持无产阶级对革命的领导权。②必须掌握革命的武装,支持武装斗争。③必须结成巩固的工农联盟。
(9)合作功绩:①基本上推翻了北洋军阀的反动统治。②扩大了中共的影响。③广大群众受到一次革命的洗礼。
2、第二次:抗日民族统一战线
(1)时间:1937.9~1947.春
(2)原因:①中日民族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民族意识再次被激发。②中共根据国际国内形势及时调整策略,促成了合作。③抗日民族救亡运动的推动,特别是一二九运动和西安事变的推动。④英美在华利益及国民党统治受到日本威胁。
(3)过程:①九一八事变后,中共通电全国。②中共由反蒋、逼蒋抗日到联蒋抗日。③《八一宣言》、瓦窑堡会议,中共合作提出。一二九运动和西安事变促成合作初步形成。④七七事变、八一三事变后,1937年9月合作正式形成。
(4)方式:党外合作(双方各自有军队和政权)
(5)重大事:①太原会战中的两党合作。②中共开辟敌后战场,从敌后战场配合正面战场。《论持久战》提出持久抗战方针。③国民党由防御阶段的积极抗战到相持阶段的消极抗战。国民党的三次反共高潮,中共为维护统一战线的斗争。④1944年夏的局部反攻。1945年8月15日,日本无条投降,1945年9月2日签署无条投降书。⑤1945年重庆谈判、政治协商会议,合作表面维持。⑥1947年春,国民党关闭和谈大门,合作完全破裂。
(6)参加阶层:全中华民族中工人、农民、民族资产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官僚资产阶级(极少数的汉奸卖国贼除外)
(7)破裂原因:①直接原因是蒋介石奉行专制、独裁、反共的政策。②根本原因是两党政治理念的根本不同。③日本投降,主要矛盾发生变化。④美国势力介入中国内政(扶蒋反共)。
(8)合作教训:①全民族同心同德,浴血奋战是最主要的教训。群众运动必须有革命武装的支持和中共的领导。②民族矛盾的尖锐以及中共的成熟领导。③统治利益是国民政府参加抗战与发动内战的根本原因。④美国支持取得重大成果是外部原因,也是合作破裂重要的外部原因。
(9)合作功绩:①大大增强了全国人民的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为民主革命在全国的胜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②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重要组成部分。③中国的国际地位得到提高。
3、对国共关系发展过程的规律性认识:
(1)从1924~1949年,国共关系经历了大革命时期的“合作”、土地革命时期的“分裂”、抗日战争时期的“合作”、解放战争时期的“分裂”四个阶段。
(2)规律性认识:“分则两伤”,“合则两利”。
基本经验:积极推进目前已出现的和解新气氛,用中国人的智慧解决中国人自己的问题,“求大同,存小异”,“一国两制”,完成统一。
(六)“一国两制”与祖国的完全统一
1、中共对台政策的两次重大转变
(1)1949年10月到1978年底,由坚持武力解决台湾问题转变为“和平解放台湾”。
(2)由“解放台湾”转变为“和平统一,一国两制”:①1979年元旦《告台湾同胞书》提出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方针。②1981年1月,叶剑英提出九条对台方针(参见中共历代领导人对台方针)。③1982年1月,邓小平把“九条方针”概括为“一个国家,两种制度”。④1984年六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这一伟大构想,成为基本国策。⑤1997、1999年香港、澳门顺利回归,标志着祖国统一大业取得重大成果。⑥2005年“连宋登陆”,国共两党政治交流获得突破。
2、海峡两岸的对峙与交流
(1)1949年到1978年底,海峡两岸处于长期隔绝、对峙状态。
(2)1979年以后,两岸逐渐和缓,交流得到加强。通邮、通航、通商的限制逐渐放松,两岸交流日益频繁。但岛内分裂势力的发展和某些外国反华势力的干涉,并在国际上制造“两个中国”“一中一台”活动,严重阻碍了祖国和平统一的进程。
(3)台湾和祖国大陆的统一,是海内外中国人民的共同心愿。“连宋登陆”彻底结束了两岸关系因内战造成的人民之间的意识形态隔阂,重新衔接台湾与中国大陆近代以的历史发展脉络,为中国大陆和平发展增加了政治领域包容和解的社会氛围,以及增强了两岸民意遏制岛内“台独”活动的意志和力量。
附:中共历代领导人对台政策和方针:
1、毛主席的和平统一思想(1956年,蒋介石执政时期):1956年以后,中国进入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需要一个和平安定的环境。当年元月,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上讲:“只要现在爱国,国内国外一切可以团结的人都团结起,不咎既往。”后又多次说:“国共已经合作了两次,我们还准备进行第三次合作。”毛泽东的和平解放台湾的具体方针政策概括起如下:
(一)省亲会友、去自由。
(二)既往不咎、立功受奖。凡是愿意走和平解放台湾道路的,不论先后,不论任何人,也不论过去犯有多大罪过,中国人民都将宽大对待,不咎既往;凡是在和平解放台湾中立了功的,中国人民都将按照立功大小,给予应得的奖励和适当的位置。台湾只要与美国绝断关系,可以派代表回参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协全国委员会,但外国军事力量必须撤离台湾海峡。
(三)国共合作、爱国一家。国民党和共产党合作过两次,第一次合作有国民革命军北伐的成功,第二次合作有抗战的胜利,这都是事实。和为贵,爱国一家,爱国不分先后。台湾问题是内政问题,中国共产党准备与国民党进行第三次国共合作。
(四)和平解放、互不破坏。如果台湾回归祖国,一切可以照旧,但是不要派特务破坏,我们也不派“红色特务”去破坏他们。
2、周恩的“一纲四目”(1963年):1963年,周恩将我党的对台政策归纳为“一纲四目”。一纲:台湾必须统一于中国。“四目”:①台湾统一祖国后,除外交上必须统一于中央外,台湾之军政大权、人事安排等悉委于蒋介石。②台湾所有军政及经济建设一切费用不足之数,悉由中央政府拨付(当时台湾每年赤字约8亿美元)。③台湾的社会改革可以从缓,必俟条成熟,并尊重蒋之意见,协商决定后进行。④双方互不派特务,不做破坏对方团结之举,毛泽东一再表示,台湾当局只要一天守住台湾,不使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大陆就不改变目前的对台政策。
3、叶剑英提出的九条和平统一主张(1981年9月30日提出; 蒋经国执政期间)(简称“叶九条”):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叶剑英在七九年九月三十日向新华社记者发表谈话时提出了九条和平主张,被称为“叶九条”,其要点是:(一)为了尽早结束中华民族分裂局面,我们建议举行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国民党两党对等谈判,实行第三次合作,共同完成祖国统一(注:一改以前“解放台湾”的提法)大业。双方可先派人接触,充分交换意见。(二)海峡两岸各族人民迫切希望互通音讯、亲人团聚、开展贸易、增进了解。 我们建议双方共同为通邮、通商、通航、探亲、旅游以及开展学术、化、经济、体育交流提供方便(后简称为“三通”、“四流”),达成有关协议。(三)国家实现统一后,台湾可作为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并可保留军队。中央政府不干预台湾地方事务。(四)台湾现行社会、经济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同外国的经济、化关系不变。私人财产、房屋、土地、企业所有权、合法继承权和外国投资不受侵犯。(五)台湾当局和各界代表人士,可担任全国性政治机构的领导职务,参与国家管理。(六)台湾地方财政遇有困难时,可由中央政府酌情补助。(七)台湾各族人民、各界人士愿回祖国大陆定居者,保证妥善安排,不受歧视,去自由。(八)欢迎台湾工商界人士回祖国大陆投资,兴办各种经济事业,保证其合法权益和利润。(九)统一祖国,人人有责。我们热诚欢迎台湾各族人民、各界人士、民众团体通过各种渠道、采取各种方式提供建议,共商国是。
4、邓小平提出的六条和平统一主张(1983年提出)(简称“邓六条):这是邓小平在会见美国新泽西州西北大学教授杨力宇时提出的。“邓六条”使“一国两制”的构想更加完备、充实,更加具体化、系统化。其要点是: (1)台湾问题的核心是祖国统一。和平统一已成为国共两党的共同语言,但不是我吃掉你,也不是你吃掉我。(2)要实现统一,就要有一个适当的方式,所以我建议举行两党平等会谈,实行第三次合作,而不提中央和地方谈判。 双方达成协议后,可以正式宣布,但不允许外国插手,那只能意味着中国还未独立,后患无穷。(3)不赞成“完全自治”的提法,“完全自治”就是“两个中国”。自治应有一定的限度,条是不能损害统一的国家利益。(4) “三民主义统一中国”是不现实的。(5)坚持一个中国,制度可以不同,但在国际上代表中国的,只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6)统一后,台湾特别行政区可以有自己的独立性,可以实行与大陆不同的制度,可以有其他省市自治区所没有而为自己所独有的某些权力。司法独立,终审权不须到北京。台湾可以保留自己的军队,只是不能构成对大陆的威胁。大陆不派人驻台,不仅军队不去,行政人员也不去。台湾的党政军等系统,都由台湾自己管。中央政府还要给台湾留出名额。
5、江泽民提出的八条和平统一主张(1995年提出,李登辉执政期间)(简称“江八点”):1995年1月30日,江泽民在对台办公室举行的新春茶话会上提出了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八项主张: (1)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实现和平统一的基础和前提。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决不容许分割。任何制造“台湾独立”的言论和行动,都应坚决反对;主张“分裂分治”、“阶段性两个中国”等等,违背一个中国的原则,应坚决反对。(2)对于台湾同外国发展民间性经济化关系不持异议。 但是,反对台湾以搞“两个中国”、“一中一台”为目的的所谓“扩大国际生存空间”的活动。 (3)进行海峡两岸和平统一谈判。在和平统一谈判的过程中,可以吸收两岸各党派、团体有代表性的人士参加。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什么问题都可以谈,作为第一步,双方可以先就“在一个中国原则下,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进行谈判。 (4)努力实现和平统一,中国人不打中国人。我们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决不是针对台湾同胞,而是针对外国势力干涉中国统一和搞“台湾独立”的图谋的。(5)大力发展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不主张以政治分歧去影响、干扰两岸经济合作。继续长期执行鼓励台商投资的政策。继续加强两岸同胞的相互往和交流,增进了解和互信。采取实际步骤加速实现直接“三通”。(6)中华各族儿女共同创造的五千年灿烂化,是维系全体中国人的精神纽带,也是实现和平统一的一个重要基础。两岸同胞要共同继承和发扬中华化的优秀传统。(7)充分尊重台湾同胞的生活方式和当家作主的愿望,保护台湾一切正当权益。欢迎台湾各党派、各界人士,同我们交换有关两岸关系与和平统一的意见,也欢迎他们前参观、访问。(8)欢迎台湾当局的领导人以适当身份前访问;也愿意接受台湾方面的邀请,前往台湾。可以共商国是,也可以先就某些问题交换意见。中国人的事我们自己办,不需要借助任何国际场合。
6、胡锦涛就新形势下发展两岸关系提出四点意见(或四个决不)(2005年提出,陈水扁执政):2005年两会期间,胡锦涛在看望参加政协会议的民革台盟台联界委员时,就新形势下发展两岸关系提出了四点意见。即:第一,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决不动摇。第二,争取和平统一的努力决不放弃。第三,贯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决不改变。第四,反对“台独”分裂活动决不妥协。
7、九二共识:指1992年11月代表大陆官方的海协会与代表台湾官方的海基会“就解决两会事务性商谈中如何表明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态度问题所达成的以口头方式表达的‘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共识”。
1990年代以前,尽管大陆与台湾官方互不往,但双方在一个中国原则上并没有大的分歧,分歧在于谁是代表全中国的合法政府。也就是说,当时大陆和台湾都宣称自己才是代表包括对方在内的中国唯一合法政府。 1990年代以后,随着大陆与台湾民间和经贸交往的增多,两岸官方也开始接触,但双方在谁代表中国正统的问题上依然相持不下。
1992年10月28日至30日,海协会和海基会在香港就一个中国原则问题进行讨论。海协会建议,在事务性商谈中,只要表明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基本态度,可以不讨论一个中国的政治涵义;海基会提出:“在海峡两岸共同努力谋求国家统一的过程中,双方虽均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但对于一个中国的涵义,认知各有不同。”海基会还建议“用各自口头声明的方式表述一个中国原则”。
1992年11月16日,海协会致信海基会表示:“海峡两岸都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努力谋求国家的统一。但在海峡两岸事务性商谈中,不涉及‘一个中国’的政治涵义。”海协会的信后还附上了海基会提供的表述方案。
1992年12月3日,海基会回函海协会,对海协会的表述没有异议。至此,两岸就一个中国原则表述问题形成了双方相互接受的两段具体表述内容,为海协会和海基会继续会谈奠定了政治基础。这就是大陆与台湾泛蓝阵营所承认的“九二共识”。
但大陆与台湾泛蓝阵营对九二共识的理解也有差别。大陆认为,九二共识不涉及一个中国原则的政治含义,一中原则的政治含义可以留待以后讨论;国民党则认为,九二共识的核心是“一个中国、各自表述”,以突出中华民国的客观存在。 而台湾民进党政府一直不接受一中原则,也不承认有所谓的九二共识,两岸官方对话也至今没有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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