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贝尔生物学奖获得者劳伦兹,曾详细地记录了两只美洲森林狼的一场战斗:
对打的两只野狼,一只体格特别大,而且上了年纪,另一只比较小,也比较年轻。它们对挤着兜圈子,较量“脚劲”。一会儿,它们露出牙齿开始互相撕咬了,只是没有造成太大的伤害,只在嘴唇处,留下一两处轻伤。
年纪较小的狼,渐渐被逼得向后倒退,那只老狼有意将它赶到栏杆边上。我们屏气凝神地等待最后一刻的来临。现在,小狼已经碰到栏杆了,只见它脚步大乱,那只大老狼已经骑到它身上了。
就在这时,一件让人难以置信的事情发生了。它们忽然静止下来,肩并着肩,头冲着同一个方向,带着生硬而紧张的神情站在一起……
请注意两个对手的位置:那只老狼的嘴离年轻小狼的颈那么近,而小狼的头是撇开的,它的颈弯(整个身体里最容易受到伤害的部分)几乎就在对手的口边……此时的情景,打败的一方好像故意让对方一口将自己咬死。
时间一秒一秒地过去,你以为小狼的颈部立时就会被老狼咬断,但是你的恐惧是多余的,因为这种情形绝对不会发生。
胜利者并没有将不幸的对手置于死地,看得出来,它很想这么做,却下不得口。任何一只狼,只要它把颈子送到对方跟前,一定不会被咬,得胜的那一方虽然又吼又叫,对着空中乱咬,甚至做出将对方咬死的假动作,它却不会真下口去咬。
这是它们与生俱来的一种奇怪的自律行为,只有被打败的那只狼放弃了卑屈态度的时候,它们才会摆脱这种本能的约束。
劳伦兹一反学者的冷静,颇动感情地说:“我觉得一只狼能够不咬送到面前的颈子,实在是太难得了。更难得的是,另一只狼竟敢以自己的生命为赌注,相信对手不会不受约束而任意逞凶。”
狼族之间,遵守着一定的规则,它们不会无故互相残杀,消耗自己的力量。狼是懂得自重和分享的动物,它们总是和谐地团结在一起,追求共同的利益。
可悲的是,自高自大的人类,许多时候并没有这种追求共赢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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