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最大的毛病是私。说起私,就会想到“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的俗语。而说是公家的,差不多就是说大家可以占一点便宜的意思,有权利而没有义务了。
私是个群己、人我的界线怎样划法的问题。因此,如果我们要讨论私的问题就得把整个社会结构的格局提出来考虑一下。
西方社会有些像在田里捆柴,几根束成一把,几把束成一扎,几扎束成一捆,几捆束成一挑。社会基本单位是团体。团体是有界限的,谁是团体里的人,谁是团体外的人,一定分得清楚。这种人和人的关系,不妨称之为团体格局。用捆柴来比拟,有一点不太合适,就是一个人可以参加好几个团体,而好几扎柴里都有某一根柴当然是不可能的。
家庭在西洋是一种界线分明的团体。如果一位朋友给你说他要带他的家庭一起来看你,指的是他和他的妻以及未成年的孩子。如果他只和太太一起来,就不会用“家庭”。在中国,这句话模糊得很。“阖第光临”虽则常见,但是很少人能说得出这个“第”字究竟应当包括些什么人。我们的“家”字更是伸缩自如。“家里的”可以指太太一人,“家门”可以指叔伯侄子一大批,“自家人”可以包罗任何要拉入自己的圈子、表示亲热的人物。
为什么我们这个最基本的社会单位的名词会这样不清不楚呢?因为我们的社会结构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波纹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这就是差序格局。每个人都是他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推及的就发生联系。
推的范围大小依着中心的势力厚薄而定。像贾家大观园里,可以住着姑表林黛玉、姨表薛宝钗,后来什么宝琴、岫云,凡是拉得上亲戚的,都包容得下。可是势力一变,树倒猢狲散,缩成一小团。到极端时,可以像苏秦潦倒归来,“妻不以为夫,嫂不以为叔”。中国人特别对世态炎凉有感触,正因为这富于伸缩的社会圈子会因中心势力的大小而变化。
在孩子成年了住在家里都得给父母膳宿费的西方社会,大家承认团体的界限。在团体里得有一定的资格。资格取消了就得走出这个团体。在他们看来不是人情冷热的问题,而是权利问题。在西方社会里争的是权利,而在我们这里却是攀关系、讲交情。
孔子最注重的就是“推”字。他先承认一个己,推己及人的己,对于这己,得加以克服于礼,克己就是修身。“本立而道生。”“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中庸》里把五伦作为天下之大道。因为在这种社会结构里,从己到天下是一圈一圈推出去的,所以孟子说他“善推而已矣”。
以“己”作中心,并不是个人主义,而是自我主义。个人是对团体而说的,是分子对团体。在个人主义下,一方面是平等观念,指在同一团体中各分子的地位相等,个人不能侵犯大家的权利;一方面是宪法观念,指团体不能抹杀个人,只能在个人愿意交出的一分权利上控制个人。这些观念必须先假定团体的存在。在中国传统思想里是没有这一套的。
中国传统社会里,一个人为了自己可以牺牲家,为了家可以牺牲党,为了党可以牺牲国,为了国可以牺牲天下。这和《大学》的“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在条理上是相通的,不同的只是内向和外向的路线、正面和反面的说法,这是种差序的推进形式,把群己的界线弄成了相对性,也可以说是模棱两可了。这和西方把权利和义务分得清清楚楚的社会,大异其趣。
在这种公式里,你如果说他私,他是不承认的,因为当他牺牲族时,他可以为了家,家在他看来是公的。当他牺牲国家为小团体谋利益时,他也是为公,为了小团体的公。在差序格局里,公和私是相对而言的,站在任何一圈里,向内看也可以说是公的。
在西方社会里,做人民的无所逃于国家这团体之外,像一根柴捆在一束里,他们不能不把国家弄成个为每个分子谋利益的机构,于是他们有革命、有宪法、有法律、有国会。在我们传统里群的极限是模糊不清的“天下”,国是皇帝之家,界线从来就是不清不楚的,不过是从自己这个中心里推出去的社会势力里的一圈而已。可以着手的只有己,克己就成了最重要的德性,他们不会去克群,使群不致侵略个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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