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作者塞林格唯一的一篇长篇小说,主人公是一位十六岁的少年,处在叛逆期的孩子被学校多次开除,而文章写的就是他第四次从潘西开除后漂泊的三天。夜店、酒吧、女人、同性恋贯穿着全文,仿佛读这本书时都能闻见喝醉后的呕吐物的味道。
回想那顶鸭舌帽,在作者的时期就是另类的标志。不管成人还是孩子,我们总是想被关注,也许是选择把头发弄成五颜六色,也许是打了一排都能勾勒出耳廓样子的耳洞,总之,不是装在套子里的人,就是披着羊皮的狼。
人心总是善良的,更何况是个孩子,即使不着调却总会担心爸妈为自己的事而劳烦。他和妹妹彼此关心,最后为了妹妹选择回家放弃离家出走。他爱他的哥哥,哥哥有文才,但是却选择了一条世俗的道路拿着文字赚钱,不被看好但却不乏缺少尊重,他与女友萨丽疯狂却因觉得道路不同而分手。是的,有钱人很多,但是贼也很多,生活就是势利现实的,在作者看来成人就是在成人的世界里违背着自己的意愿虚伪的赚钱,所以他无视各种被开除,无视别人的优秀,自认为觉得“出淤泥而不染”吧,而在他的老师看来,他的选择就是“骑在马上瞎跑,总有一天会摔下来的,而且很厉害”。
关于最后这位老师的话很戳中弱点,“当你学到一定程度,就会发现自己脑子的尺寸”,没有走出去的时候觉得过得还可以,当走出去的时候就会发现原来山外有山,人外有人,自己手里的刷子确实不能够拯救地球。“三十多岁,受过的教育只够痛恨一些人,比起成功的人,只会觉得自己是个混蛋”,可能稍微读点书就怕自己成了混蛋,可能稍微见点世面就怕自己三十多岁时只够痛恨自己,()因为受的教育最多也够抱怨几句,有句话这么说:“读书能够改变命运”,后来有一篇文章的题目是“读书读到什么程度就能改变命运”,想要是有一个准确的答案便极好不过了。“一个成熟的男人就是愿为某种事业卑贱的活着”,我想说,不是男人,是人,用别人的话来说“好的事业不是我可以做什么,而是我可以不做什么”,我想大多数人还是在为某种微不足道的事业英勇死去,如果是是我,我还会拿着赚来的钱去买份豆浆油条,顺便加个蛋。
“我将来要当一名麦田里的守望者。有那么一群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玩......我的职务就是在那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是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做个麦田里的守望者。”主人公想要去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无人知晓,记住该记住的,忘记该忘记的,改变能改变的,接受不能改变的。
我想,麦田里的守望者是不可能了,最多是守住内心的小世界,只是我都没有拒绝灯红酒绿,还会反抗车水马龙吗?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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