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时代广场的蟋蟀》有感400字
暑假里,我爸爸帮我买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他一回家,我急忙一把从爸爸的手上拿走了这本书,三步并作两步地躲到房间偷偷地看了起来。故事的内容大概是这样的:
蟋蟀柴斯特从没想过离开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场,可它却因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到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人情冷漠的纽约,幸运的柴斯特遇到了聪明又略带市侩的塔克老鼠和忠诚、憨厚的亨利猫,还遇到了爱它得到主人——男孩玛利欧。蟋蟀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帮助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自己也成为了震惊整个纽约的演奏家。然而功成名就后的柴斯特却满心失落,思念起乡下自由自在的安静生活来。在朋友们的理解和帮助下,它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
是啊,我觉得世界上任何生物都要过得自由自在,不受拘束。我们要帮助别人,别人才会帮助你。在学校里,我们要齐心协力共同打造班级,以后还要打造整个社会,为社会做出贡献。
古时候,李白写的《静夜思》,也是思念故乡的,正所谓金屋银屋,比不上自家的茅草屋啊!现在有许多人离开家乡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打工,几年见不到自己的亲人,多可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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