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老残游记》有感1000字
手摇串铃,身披破棉袍,奔走于江湖中,小说的主人公就是这样一个颇具有侠风道骨的赤脚郎中。老残,本名铁英,因喜欢懒残和尚煨芋的故事,故号补残。因作者和时代的缘故,小说不免有一股迂腐气,但对于老残这样一个人,我是很喜欢,他为人做事极为潇洒随性,既有绿林好汉的劫富济贫,又有竹林七贤的淡泊宁静,轻名利,重情义。让我想起了带着面具,手持佩剑在空中划出“Z”的佐罗,还有小时候犯花痴的对象红叶大盗。
小说被赋予的时代是晚清时期,也就是作者生活的年代。在《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中,作者吴研人鸟瞰晚清社会,作者看到的无非是三样东西:蛇虫鼠蚁,豺狼虎豹,魑魅魍魉。大大小小,形形色色的牛鬼神蛇充斥着社会的各个角落,刘鹗在这群乌合中顺手把清官这一类人物揪了出来,自古以来,写昏官庸官的多,清官一直是被膜拜的对象,譬如说包公,铁面无私的虚拟形象满足了多少年来人们对父母官的幻想,而小说中老残却说(清官)“官愈大,害愈甚,守一府则一府伤,抚一省则一省残,宰天下则天下死”,原因是“他总觉得天下人都是小人,只他一个人是君子”,所以容易刚愎自用,滥施刑罚。在这些清官的血腥统治下,百姓只能忍气吞声,含着眼泪还夸“清官”,“好官”,所以大凡酷吏的政治外头都是好看的。小说以玉贤,刚弼两个清官为例,引出两段冤残案,刚弼所掌的魏家冤案后因老残等人的介入,得以真相大白,最后几节读来酣畅淋漓,大快人心.。这清官之祸不免让人想到商鞅,李斯一派的法家人物,在任时功绩熠熠,可最后商鞅被车裂,李斯被腰斩。清官酷吏的道路以目,庸官昏官的盗贼猖狂,究竟哪一个是百姓最为惧怕的,我们不得而知。现在有的官员更懂得兼容并包,一方面拿着房地产老板的钞票,一方面逼得拆迁户跳楼自焚。身为公务员却践踏法律道德,殊不知这是脱了鞋抽自己的脸,还让别人闻臭。在封建专制的社会,清官祸国殃民的例子不胜枚举,但其实无论是清官还是昏官,都不过是帝王的凶器,款式不同,其杀伤力却是相同的,可以说,只要存在极权专制的社会,清官就会变了味,这一点在近代中国得到了证实。
小说成书于新旧社会之交,所以书中竟有阿修罗,福尔摩斯之类的词,在一本古体书中出现,读起来有点好笑。当时基督教传入中国,书中还有一段最宗教的论述,很有意思,“凡道总分两层,一个叫道面子,一个叫道里子,道里子是相同的,道面子就各有分别了”,“惟儒教公到极处,佛道两教,就有了偏心,唯恐后人不崇奉他的教,所以说许多天堂地狱的话来吓唬人”。至于西洋教,都是流血成河。作者之所以有这样的观点,是因为他自己所信奉的是儒家的太谷教。书中对女性的描述少了些大男子主义,戏子白妞,黑妞的演奏生动自然,听她唱戏时,“五脏六腑里像熨斗熨过,无一不服帖,三万六千个毛孔,想吃了人参果,无一个毛孔不畅快”。住在深山的?姑,出口惊奇,颇有林下风范。被迫沦为妓女的翠环,老残不仅给她赎了身,还纳为小妾。
作者刘鹗深受洋务派影响,是个保守的学习西方的爱国派,所以他想抱的还是慈禧的小脚。在文中,他借老残之口,称革命运动为北拳南革,持否定批判态度,在第一章,老残和友人在大明湖观光时看到的一艘快要触礁的船,并提议送上西方的罗盘,有的人说这是西方的代表,因此断定刘鹗是偏向西方的政治派别,这种说法未免太偏颇。充其量说明刘鹗在当时顺应了潮流,有一些思想觉醒。
《老残游记》还有后续,我不想再读了,狗尾续貂的故事太多,就到老残破案这结束刚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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