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慢与偏见是一本值得我们去看的书,下面整理了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000字,欢迎阅读!
篇一: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000字
曾经不止一遍的读过《傲慢与偏见》,但这次看完电影《成为简.奥斯丁》之后重读这篇小说,我又有了新的感悟。记得第一次读《傲慢与偏见》的时候,乍一看,它讲的是伊丽莎白.班纳特与达西的爱情,但寻遍全书,确丝毫不见热情澎湃的只言词组。《简.爱》的作者夏绿蒂.勃朗特曾说过奥斯丁不知激情为何物。的确,奥斯丁的作品没有生离死别,没有浪漫热烈、生死相随,但是,往往伟大来源于平凡。如果奥斯丁的这本小说只是一个平凡的故事来供大家消遣的话,它就不会有如此的生命力。她的故事平凡,却能打动人,她的作品所反应的社会现实确是如此一针见血,她讲的是婚姻,却与爱情无关。
奥斯丁的作品并不多,但是我都非常喜欢,尤其是这本《傲慢与偏见》,百读不厌,也许是因为在这本书里奥斯丁融入了她自己的故事,自己的情感,所以才更加令人动容吧。在奥斯丁生活的十八世纪末的英国,人们的思想中充斥着名利,地位,虚荣,在当时的英国社会,为了爱情而结婚是一个愚蠢的游戏。金钱决定了整个等级分明世界的运转。当时的婚姻缔结的充要条件是男方有可观的家产,女方有丰厚的嫁妆。于是他们的结合便是幸福,便会为世人所承认接受,女人的思想和美德是一方面,人们更看重的是门当户对。在本书中伊丽莎白一直是以一个正面人物来写的,她理智、活泼、爱打趣,善于对人冷眼旁观并直看穿其心思。书中常有她发表的见解和看法,作者通过她来表达自己的意图和观点,但表面上看来她是爱情的忠实追随者,直到最终获得真爱。但其实在那样的社会背景下,奥斯丁也未能免俗,在她笔下的两段美满的姻缘——达西和伊丽莎白、宾利和简,都少不了一个重要的因素,那就是男方都收入不菲,虽然伊丽莎白和简的父亲并不算富有,但至少伊丽莎白和达西先生的差距并不算太大。同时,伊丽莎白之所以对达西改变态度的转折点是在她看见了达西硕大的庄园之后,彭伯里女主人的称号无可避免的是一种诱惑。但是我想,奥斯丁把财产作为一个婚姻美满的条件可能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她自己的真实经历。再看过《成为简奥斯丁》之后,我深深的感受到,《傲慢与偏见》就是为纪念自己爱情所创造出来的,只是与小说不同的是奥斯丁遇见汤姆·勒弗罗伊时,他只是一个实习律师,他长相英俊、聪明过人但也十分拮据。就像《傲慢与偏见》中描写的一样,两个人从互相偏见到相爱,但是因为财富和名望他们的爱情并不被家人所接受,为了勒弗洛伊声誉,简奥斯丁最终放弃了和勒弗洛伊私奔。多年之后,勒弗洛伊成为了爱尔兰的首席法官,并给他长女起名为简。而奥斯丁一生未婚。也许正是现实生活中的遭遇才使得奥斯丁在自己的作品中塑造出了达西跟伊丽莎白的爱情故事,来弥补自己的遗憾。
在书中,女性地位低下是显而易见的,即使有钱人家的太太,小姐,充当的也只是家庭主妇的角色。因为班奈特家里没有男嗣,因而,班纳特家的财产不得不由班纳特先生的侄子继承。这样致使6位班家小姐的嫁妆只有从其母亲当年的嫁妆中分得,嫁妆的卑微常常使的年轻的小姐们不得不选择一条像夏绿蒂那样的路,通过婚姻来为自己将来的温饱作打算,自然会将婚姻视为金钱至上的买卖。没有经济能力的女性在当时的金钱社会中得以舒适生存的唯一办法是,出生前就挑个名门旺族,但这仅凭机缘,更多不幸出生于普通家庭的,便只能向生活屈服。可悲的是,她们从不发现这是社会的弊端,而一直认为是自己出身贫寒。他们没有选择的权利,就像是花瓶,等着有一天被一位出手阔绰的人买走,仅凭运气,与爱情无关。
《傲慢与偏见》通篇是伊丽莎白幽默的俏皮话,可是这种强颜欢笑下,隐藏的却是那一时代人们无尽的苦恼、不满、遗恨。
篇二: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000字
在我读大学的时候就有机会看《傲慢与偏见》,但说句心里话,当时我并不认为这本书有多好,甚至只看了个开头就放到了一边,心想:语言如此贫乏,故事又无激动人心之处,怎么会成为世界名著呢?
这次我是在偶然间弄到这本书,由于书的主人极力推荐,我满腹狐疑,才决定看完之后再对此书下一个自己的定论。在这种想法推动下,我花了一些睡觉时间将它看完,于是对它的看法大为改观。不过,我这里所谓的改观,并非指完完全全、彻彻底底地改变了原先的看法。我所谓的改观,是指现在才发现它并非毫无优点。
先说说我发现的优点吧。从风格上看,它有与众不同之处,这是毫无疑问的,大多数书都是从男性的角度看世界,即使是《简·爱》和《呼啸山庄》,也基本上从男性的角度来写,而《傲慢与偏见》则明显地充满了女性思想色彩,包括世界观及生活方式。这一点在写作内容上得到最好体现:假如是男作家,写出的作品大多具有惊险色彩(只是强弱一些的问题),而本书中,最激动人心的一段也不过是威克姆与伊丽莎白之妹私奔(而且结局并不悲惨),作者能想到的最恶劣的行径,也只是一些人与人之间的简单欺骗;贯穿全文的一件事就是母亲如何嫁女儿。这一系列的事实,都表现了这本书的女性化,而这类书在那个时代当然极少,所以我认为这是本书极大的成功之处。
一部好的小说应当可以反映一个时代的风貌,就这一点而言,此书也表现得相当成功。读了这本书,头脑中不难形成当时欧洲女性社会的状况——所有女子都以嫁出去作为一种荣誉,而不管嫁给谁,婚娶成了妇女唯一的人生目标,真正的感情既少见,又难以被理解,作者深刻揭露与批判的正是这些。
谈到缺点,我想与其他书作比较:就运用语言的能力而言,它不及《基督山伯爵》;就故事的曲折丰富性而言,它不及《乱世佳人》;就表现社会现实的高度而言,它不及《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就人物心理描写而言,它不及《呼啸山庄》。虽然这些缺陷很大程度上是由它要描写的社会现实决定的,但一本名著出现这么多的漏洞,毕竟是太过分了。
读完这本书,我极想将它与《乱世佳人》进行完全深入的对比。这两本书在故事内容,情节发展上太相似了,就连人物选取也如出一辙:达西对应瑞德,伊丽莎白对应斯佳丽,宾利对应维希礼,简对应媚兰。前两者间关系都由感情封冻到暖化,再到热烈;后两者的感情则始终如一。唯一不同之处是,前者以和平为背景,后者以战争为背景。所以我将《傲慢与偏见》称为和平版《乱世佳人》,试想,让宾利处在乱世,他必然会与维希礼一样落魄。相反,维希礼在开始时也是十分体面的绅士。
但在感情的激烈斗争与转化上,《傲慢与偏见》完全无法与《乱世佳人》对比,《乱世佳人》以战争为背景,那么感情冲突自然容易表现,尤其是战争的宏大场面(例如亚特兰大溃退,北军围城),这一幕幕都是如此激动人心,以至于读者难以释卷。这些对《傲慢与偏见》来说是无法达到的艺术效果。对整场战争及战后的社会问题,《乱世佳人》也都表现得很成功,于是这本书的境界也就由儿女私情升华为对国家、对社会的深刻思索,这些也是《傲慢与偏见》的匮乏的东西。
从整本书的艺术性来看,《傲慢与偏见》的确不及《乱世佳人》。但这在深刻思索后的确不难发现,也不难理解。奥斯丁作为女作家,并无太多人赞同,这当然造成了女作家在许多写作才能上不及男作家。尽管我可以原谅这些不足,但相对于同样的女作家夏洛蒂与艾米莉,奥斯丁也显然有这些方面不足。所以至今我还坚信,《傲慢与偏见》的确有许多过人之处,但毛姆将它列为世界十大著名小说之一就未免言过其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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