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蜂社鼠的
《韩诗·外传》卷八:“稷蜂不攻,而社鼠不熏,非以稷蜂社鼠之神,其所托者善也。”稷,这里指五谷神庙;社,指土地庙,在那里营巢的蜂子和在那里打洞的老鼠,它们依托在这个神圣的地方很安全,不会受到火熏和扑打的危险。后比喻托庇于国君,被宠幸的奸臣或仗势欺人的坏人。与“城狐社鼠”同义。《晋书·谢鲲传》:“王敦谓鲲曰:‘刘隗奸邪,将危社稷,吾欲除君侧之恶,匡主济时,何如?’对曰:‘隗诚始祸,然城狐社鼠也’”
本文来自:逍遥右脑记忆 /ciyu/941538.html
相关阅读:抽薪止沸的历史典故
些子儿的历史典故
一函符的历史典故
江左之秀的历史典故
金钗十二的历史典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