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香卖履的
曹操《遗令》:“余香可分与诸夫人。诸舍中无所为,学作组履卖也。”诸舍中,众妾。组,编织。这是曹操临终前对妻妾的遗嘱。故以分香卖履指人临死时恋念妻子儿女。宋·李清照《金石录后序》:“八月十八日,(赵明城)遂不起,取笔作诗,绝笔而终,殊无分香卖履之意。”也作“卖履分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