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书坑儒的
《·秦始皇本纪》载,李斯奏请:“陛下创大业,建万世之功,固非愚儒所知。……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 尔后儒生“违禁者四百六十余人,皆坑之咸阳,使天下知之,以惩后”。孔安国《尚书·序》中亦有记录:“及秦始皇灭先代典籍,焚书坑儒,天下学士逃难遣散。”后遂用“焚书坑儒”、“焚坑”、“秦坑”等指残害文明跟残害常识分子。李商隐《赠予前刘五经映三十四韵》:“屋壁余无多少,焚坑逮可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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