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鞭的
《明史·食货志》载,明神宗万历九年(1581),曾将全国各州县所有土地的赋税、人头税、徭役贡纳等,通归纳为“一条鞭”。就是把各种名目的征收,都归纳在土地上,按照土地,统一收税,计亩征银。一条鞭,是一种田赋制度的名称。今把对人事的删繁就简,也叫作“一条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