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斤八两的
《五灯会元》:“秤头半斤,秤尾八两。” 旧秤以十六两为一斤,半斤则为八两。比喻彼此份量相等,不分高下。多用于贬意。宋·惟白《建中靖国续灯录·法恭禅师》:“踏着秤?硬似铁,八两原来是半斤。” 今称不相上下亦为半斤对八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