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7年,北宋康王赵构在应天府称皇帝,年号建炎,后来定都临安,史称南宋。赵构就是宋高宗。
岳飞:
金于南宋的战争:
1.金军南下
岳飞抗金金朝灭亡北宋后,为了迅速消灭新生的南宋政权,多次南下,南宋抗战派将领英勇抵抗。抗金名将岳飞从金军手中收复了建康,后来金军再次大举进攻南宋,岳飞又取得了郾城大捷,收复了许多失地。
2.岳飞被害
岳飞的连战连捷使金朝统治者感到恐慌,同时,宋高宗和秦桧为首的投降派,也害怕抗金力量的壮大对他们的统治不利,于是向金求和,金朝提出必杀岳飞的条件。于是,宋高宗使人一天十二次向岳飞发去了班师的金牌,继而解除了岳飞的兵权,并以“莫须有”的罪名把他杀害。
如何评价岳飞抗金:
岳飞抗金是在女真贵族对南宋的战争中掳掠残杀,对地方经济造成严重破坏的情况下进行的。他保卫了人民的生命财产,保卫了中原地区较高的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符合广大人民利益,所以岳飞抗金正义的,功绩不可磨灭。岳飞一生廉洁正直,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因此岳飞应该是一位具有优秀品质的杰出的抗金英雄。由于南宋和金的战争属于中华民族内部的民族矛盾,不是外来入侵,所以岳飞不能称为民族英雄。
岳飞的一生:
岳飞(1103?1142年),字鹏举,河北西路相州汤阴(今属河南)人,出身农家,家贫力学,尤好兵法、弓弩。建炎四年,金兀术率军自临安府沿运河北撤,岳飞率军伏击北撤之金兵、收复建康府(今江苏南京)。因英勇善战,声誉日高,很快就升任独当一面的将领。当绍兴二年(1132年)他刚30岁的时候,已经成了守卫长江中游的主帅。岳飞一生念念不忘的是北伐中原、“还我河山”,他曾书写下流传千古的豪词──《满江红》,高歌“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
绍兴四年(1134年)岳飞奉命挥师北伐,自鄂州(今湖北武昌)趋襄阳(今湖北襄樊),仅用二三个月的时间就按照预定计划收复襄阳、郢州(今湖北钟祥)、随州(今湖北随县)、邓州(今河南邓县)、唐州(今河南唐河)、信阳军(今河南信阳)等六郡之地。这是南宋建立政权以来第一次收复大片失地。因此年仅32岁的岳飞被封为节度使,成为南宋大将中最年轻有为的一员。他所率领的“岳家军”因纪律严明,战功显赫,深受人民爱戴,成了南宋抗金斗争的一个中流砥柱。
宋高宗、秦桧的投降求和,激起宋廷抗战派将士的强烈反对,岳飞不仅没有按惯例向宋高宗敬献贺表,反而上表对宋高宗说“愿定谋于全胜,期收地于两河,唾手燕云,终欲复仇而报国,誓心天地,尚令稽首以称藩”,从根本上否定了这次求和协议。岳飞这种坚决反对“和议”的态度。使宋高宗甚为恼怒,更为秦桧所切齿,从此被宋高宗和秦桧视为眼中钉。
绍兴九年七八月间,金廷内部发生内讧,原主张同宋朝议和的挞懒,被金廷以谋反罪处死,对宋战争的急先锋金兀术掌握了军权。他立即撕毁与南宋订立的“和议”,并于绍兴十年(1140年)五月,分兵两路向陕西和河南大举进攻,在很快夺回了河南、陕西之后,又率大军向淮南大举进攻。
绍兴十年(1140年)七月初八日,金兀术率部在郾城与岳家军对阵,岳飞令其子岳云率轻骑攻入敌阵,往来冲杀。金军出动重铠骑兵“铁浮屠”作正面进攻,另以骑兵为左右翼,号称“拐子马”配合作战。岳飞遣背嵬亲军和游奕军迎战,并派步兵持麻扎刀、大斧等,上砍敌兵,下砍马足,杀伤大量金兵,使其重骑兵不能发挥所长。双方从下午激战到天黑,金军大败。郾城之战是宋金双方精锐部队之间的一次大决战,宋军以少胜多,给金军以沉重打击。接着岳家军又在颍昌府打得金兀术狼狈逃窜,并一直追击到距汴京仅四十五里之遥的朱仙镇。
岳飞根据中原战场的大好形势,向高宗上书提出宋军全线进攻,渡河以光复失地的要求,然而宋高宗所求的只是抵挡住金军的进一步南侵,能保住半壁江山,成为金的属国就已心满意足了。所以不仅不同意岳飞的要求,反而急忙下令各路宋军班师,使岳家军处于孤军无援的状况,接着又连发十二道金牌,强令岳飞退兵,岳飞悲愤惋惜地说“十年之功,废于一旦”,然后无可奈何地下令班师,班师路上,民遮马恸哭,……哭声震野。岳飞北伐的巨大成果,就这样让宋高宗、秦桧拱手送给了金朝。
宋高宗、秦桧强令岳飞班师后,为了扫清向金人议和的障碍,先后解除了岳飞、韩世忠等大将的兵权,然后向金乞和。而这时金兀术攻打淮西又连败于宋军,终于使他认识到对宋战争已不可能用武力取胜,也表示愿意与南宋议和,于是双方开始了紧张的和议活动。宋高宗和秦桧见和议可成,像岳飞这样的良将不仅不再需要,还有碍于投降活动,加之金兀术害怕岳飞反对和议,也派人授意秦桧害死岳飞。因而宋高宗和秦桧便以谋反罪名将岳飞父子及部将张宪逮捕入狱。此后宋金双方终于在绍兴十一年十一月订立和议:南宋正式向金朝称臣,每年纳贡银25万两、绢25万匹,并以淮水为界,将淮水以北的地区划归金朝。这个和议因是在绍兴年间签订,故被称作“绍兴和议”。绍兴和议订立不久,秦桧秉承宋高宗的旨意,伙同王氏、万俟?和张俊加紧了迫害岳飞的活动。绍兴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公元1142年1月27日)终以“莫须有”的罪名将岳飞父子及张宪杀害,当时岳飞年仅39岁、岳云年仅23岁,岳飞临刑前在狱案上挥笔写下“天日昭昭,天日昭昭”八个大字,表示了对投降派的最后抗议。
宋高宗死后,宋孝宗即位,岳飞的冤狱得到平反昭雪,人们把岳飞的遗骨改葬在西湖边栖霞岭上,后来又在岳墓的东面修建了岳庙。宋宁宗在位时追封岳飞为鄂王。现在,在庄严雄伟的岳庙大殿里,端坐着全身戎装的岳飞塑像,塑像上方悬挂的匾额上,刻着岳飞亲笔写的“还我河山”四个大字。在岳飞墓门对面,还放着用生铁浇铸的秦桧、王氏、万俟?和张俊四个反剪双手的跪像,反映了人民对抗金英雄的景仰和对卖国贼的憎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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